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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賦稅署及5區國稅局115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一0、賦稅署及5區國稅局115年度媒宣費預算案數逾4,000萬元、增幅逾1.5倍,且所辦抽獎活動曾發生重複中大獎爭議,允宜撙節編列並依本院決議妥訂評核指標及目標值,俾客觀衡量辦理成效 日期:114年10月 報告名稱:財政部賦稅署及5區國稅局115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貳、賦稅署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歐婉如

賦稅署及5區國稅局115年度預算案共編列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以下稱媒宣費)4,243萬4千元,較114年度預算增加2,552萬2千元,增幅達150.91%;據115年度預算書所載,賦稅署及5區國稅局媒宣費之評核指標為平面刊登則(次)數、網路曝光次數、廣播及電視播放檔次(次數)等,惟均未訂定目標值。茲說明如下:

(一)賦稅署及5區國稅局115年度預算案共編列媒宣費逾4,000萬元,較114年度預算之增幅逾150%,允宜儘速訂定妥適之評核指標及目標值,俾客觀衡量辦理成效

1.賦稅署及5區國稅局115年度預算案共編列媒宣費4,243萬4千元,其中賦稅署編列4,130萬4千元,用以辦理租稅教育及防制菸品稅捐逃漏等賦稅宣導業務計248萬元、統一發票政策宣導業務計3,882萬4千元,五區國稅局共編列113萬元,均用以辦理國稅稽徵之納稅服務、規劃等宣導業務。上述115年度媒宣費預算案數較114年度預算增加2,552萬2千元,增幅高達150.91%,且其較113年度決算數之增幅亦達42.71%,除係賦稅署「統一發票給獎及推行」計畫所編媒宣費大幅增加外,另5區國稅局115年度媒宣費預算案數亦均較114年度預算數及113年度決算數增加(詳表1)。

2.本院審議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對公務預算編列媒宣費所作決議略以,自115年度起各機關編列媒宣費應於預算書中以表列方式呈現各項目客觀評核指標,以強化監督媒宣費實際效益。據賦稅署及5區國稅局115年度預算書之「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彙計表」所載,所列評核指標為平面刊登則(次)數、網路曝光次數、廣播及電視播放檔次(次數)等,惟關於目標值之訂定,均稱將俟預算數公布後再予訂定;另據賦稅署及5區國稅局提供113年度媒宣費於四大媒體實際運用情形,包括平面媒體最多者為18則、廣播媒體最多者為1,246檔次、網路媒體最多者為458則、電視媒體最多者高達2萬2,114檔次(詳表2);鑒於115年度預算案數較113年度決算數多逾四成,允宜儘速訂定妥適之評核指標及目標值,俾客觀衡量辦理成效。

表1 113至115年度賦稅署及5區國稅局媒宣費預、決算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機關別

工作計畫

115年度

114年度

113年度

賦稅署

賦稅業務

2,480

974

28,833

統一發票給獎及推行

38,824

15,428

小計

41,304

16,402

臺北國稅局

國稅稽徵業務

50

20

15

高雄國稅局

國稅稽徵業務

170

68

97

北區國稅局及所屬

國稅稽徵業務

406

162

304

中區國稅局及所屬

國稅稽徵業務

398

204

382

南區國稅局及所屬

國稅稽徵業務

106

56

104

合計

42,434

16,912

29,735

說 明:115年度為預算案數、114年度為法定預算數(含追加預算)、113年度為決算數。

資料來源:賦稅署及5區國稅局113至115年度預、決算書。

表2 113年度賦稅署及5區國稅局之媒宣費於四大媒體運用概況表

機關別

平面媒體

(則數)

廣播媒體

(檔次)

網路媒體

(則數)

電視媒體

(檔次)

賦稅署

18

405

458

725

臺北國稅局

0

0

41

0

高雄國稅局

2

183

178

6,531

北區國稅局及所屬

7

1,246

46

22,114

中區國稅局及所屬

1

940

132

8,646

南區國稅局及所屬

15

1,206

193

6,274

說 明:1.賦稅署媒宣費多由各區國稅局予以執行,本表數據係按實際承辦機關予以統計。

2.平面媒體係統計刊登報章、雜誌之則數,網路媒體係統計刊登FB、IG、YouTube之則數。

資料來源:賦稅署及5區國稅局提供。

(二)113年度所辦網路抽獎活動發生重複中大獎爭議,雖經調查尚無不法且已向廠商提起訴訟,允宜汲取本次經驗以增進政策宣導效益

1.據賦稅署說明「統一發票給獎及推行」計畫下舉辦網路抽獎活動狀況,主要由各區國稅局結合統一發票併同辦理全國性、重大施政、專案租稅等宣導活動,其中包含網路抽獎活動;復據該署提供113年度辦理情形,各區國稅局計辦理7項網路抽獎活動,已執行之相關活動費用約700萬元,其中臺北國稅局於113年6月6日至9月30日辦理「雲端種樹趣e起集點樹」(合約金額490萬元、尚未給付廠商),該活動係為鼓勵民眾以載具儲存雲端發票並使用財政部開發之統一發票兌獎APP,活動分3期、每期結束辦理抽獎,並於同年10月25日進行終極抽獎,惟經媒體報導抽獎活動有重複中大獎情事,引發爭議。

2.該案除由臺北國稅局辦理行政調查外,業由法務部調查局進行調查,據臺北國稅局提供之檢討報告表示,二者調查結果尚無發現圖利特定人及無虚構或竄改情事,惟該抽獎程式採特殊設計邏輯,顯著放大積極參與者之中獎機會,致發生高權重者重複中大獎情形;該局對損害部分已向廠商提起民事訴訟,並追究相關人員行政責任。以上,公務機關舉辦抽獎活動主要係鼓勵民眾參與公共事務,不宜失焦或發生損害政府公信力情形,鑒於賦稅署及5區國稅局115年度媒宣費預算案數逾4,000萬元,允宜汲取本次經驗以增進政策宣導成效。

綜上,賦稅署及5區國稅局115年度預算案共編列媒宣費4,243萬4千元,較114年度預算及113年度決算均大幅增加,允宜撙節編列並依本院決議儘速訂定妥適之評核指標及目標值,俾客觀衡量辦理成效;另113年度所辦網路抽獎活動發生重複中大獎爭議,經調查雖尚無不法且已向廠商提起訴訟,允宜汲取本次經驗,避免再發生活動失焦及損害政府公信力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