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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115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一、截至114年7月底止,列管中運輸安全改善建議集中於部分機關,允宜積極協助相關機關檢討改善 日期:114年10月 報告名稱: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115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一、截至114年7月底止,列管中運輸安全改善建議集中於部分機關,允宜積極協助相關機關檢討改善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黃怡娟

運安會115年度預算案編列「運輸事故調查」1,424萬3千元及「運輸系統安全分析與工程鑑定」317萬5千元,計畫內容包括運輸安全改善建議之提出與追蹤。經查:

(一)運安會依法追蹤政府有關機關(構)就運輸安全改善建議之執行情形

依運輸事故調查法第27條及「運輸事故調查處理報告分項執行計畫列管作業規定」第2點第3款規定,政府有關機關(構)於收到運安會之運輸事故調查報告後90日內應向行政院提出處理報告,並就運輸事故調查報告之運輸安全改善建議事項,認為可行者應提出具體之分項執行計畫,由行政院列管,並由運安會追蹤執行情形及提出管考建議。

(二)截至114年7月底止,運輸安全改善建議完成率為85.25%,其中以水路類與公路類完成率較低

據運安會資料,該會自108年8月成立至114年7月間發布之運輸安全改善建議,包括航空類88項、水路類324項、鐵道類227項及公路類188項,合計827項。截至114年7月底止,前揭改善建議完成率(指運安會所發布之改善建議中已無需再追蹤者之百分比)為85.25%,其中航空類、水路類、鐵道類及公路類改善建議完成率分別為93.18%、83.33%、87.22%及82.45%,據運安會說明,水路類與公路類因113年度至114年7月分別共發布89項與51項致有關機關(構)之改善建議,尚需時間改善,爰改善建議完成率較低(詳表1)。

表1 截至114年7月底運輸安全改善建議發布及處理情形

單位:項;%

年度

運輸事故類型

發布之改善建議

政府有關機關(構)改善建議狀態(截至114年7月底)

政府有關機關(構)A

業者

B

國際機構

C

合計

D=A+B+C

尚未納入列管E

列管中F

結案

G

完成率=(B+C+G)/D

113

航空

2

2

0

4

0

1

1

水路

37

15

3

55

0

21

16

鐵道

12

7

0

19

0

1

11

公路

13

8

0

21

0

8

5

小計

64

32

3

99

0

31

33

114

(1月至7月)

航空

3

3

0

6

3

0

0

水路

19

15

0

34

15

0

4

鐵道

6

0

0

6

6

0

0

公路

19

11

0

30

15

3

1

小計

47

29

0

76

39

3

5

108年8月至114年7月

航空

52

33

3

88

3

3

46

93.18

水路

219

81

24

324

15

39

165

83.33

鐵道

189

30

8

227

6

23

160

87.22

公路

148

40

0

188

15

18

115

82.45

合計

608

184

35

827

39

83

486

85.25

說 明:1.本表係統計運安會自108年8月成立至114年7月間發布之運輸安全改善建議,截至114年7月底對政府有關機關(構)之列管狀態。

2.尚未納入列管係等候有關機關回覆中;改善建議完成率指運安會所發布之改善建議中已無需再追蹤者之百分比。

資料來源:運安會;本中心整理。

(三)截至114年7月底止,列管中運輸安全改善建議約四分之一列管3年以上,且集中於部分機關

據運安會資料,截至114年7月底止,行政院列管、運安會追蹤中之改善建議共83項,分別為航空類3項、水路類39項、鐵道類23項及公路類18項;辦理期間以未滿1年最多,計33項、占比39.76%,而3年以上者計20項、占比24.1%(詳表2)。

復檢視截至114年7月底列管中改善建議之受建議單位(詳表3),以交通部航港局19項最多,主要係檢討引水作業制度及配套措施等,交通部12項(含水路類3項、鐵道類2項及公路類7項)居次,再其次為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由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改制,以下簡稱臺鐵)及交通部公路局均11項;倘檢視改善建議列管3年以上之受建議單位,則以臺鐵7項最多,未完成原因包括尚待臺鐵調整司機員及檢查員所屬單位、強化或增設相關監控功能、完成建置軌道工項電腦化管理系統、完成電子聯鎖系統列車占據判定邏輯檢視及規定修正、確認各種平交道告警裝置符合新版法規等。

表2 截至114年7月底列管中運輸安全改善建議統計表-依辦理時間

單位:項;%

運輸事故類型

未滿1年

1年以上未滿2年

2年以上未滿3年

3年以上

總計

航空

1

0

0

2

3

水路

21

12

3

3

39

鐵道

0

6

4

13

23

公路

11

5

0

2

18

合計

33

23

7

20

83

合計占總計比率

39.76

27.71

8.43

24.10

100.00

資料來源:運安會;本中心整理。

表3 截至114年7月底列管中運輸安全改善建議統計表-依受建議單位 單位:項

運輸事故類型

受建議單位

改善建議

未完成數

3年以上數

航空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1

0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

2

2

小計

3

2

水路

內政部臺灣電子航行圖中心

1

0 

交通部

3

1

交通部航港局

19

1

宜蘭縣政府

2

0 

海軍大氣海洋局

1

0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2

0 

農業部漁業署

6

0 

臺南市政府

1

0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4

1

小計

39

3

鐵道

交通部

2

2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11

7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3

1

交通部鐵道局

7

3

小計

23

13

公路

交通部

7

1

交通部公路局

11

1

小計

18

2

合計

83

20

資料來源:運安會;本中心整理。

綜上,運安會依法追蹤政府有關機關(構)就運輸安全改善建議之執行情形,截至114年7月底止,運輸安全改善建議完成率為85.25%,列管中之改善建議有83項,以交通部航港局19項最多,而列管3年以上者有20項,則以臺鐵7項最多。運安會允宜積極協助相關機關檢討改善,以預防類似運輸事故再度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