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新增「海洋遊憩安全暨親海無礙躍升計畫」,惟計畫刪減幅度大、相關技術未臻成熟與欠缺後續配套,恐淪為試辦計畫而非原訂全國性政策推動,影響成效擴散力
海委會115年度預算案「海洋業務-海洋資源作業」、「海洋業務-海域安全作業」新增「海洋遊憩安全暨親海無礙躍升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 第1年經費各500萬元、6,000萬元,暨海巡署115年度預算案「海巡工作」項下新增本計畫351萬2千元,合計6,851萬2千元,係辦理委託專業團隊設置親海平權環境設施與建立科技監控智慧預警系統、辦理海巡志工教育訓練、保險,及改善海域意外案件處理公務統計系統等經費(明細詳表1)。經查:
表1 海委會及所屬115年度編列「海洋遊憩安全暨親海無礙躍升計畫」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機關
工作計畫及分支計畫
預算案數
說明
海委會
「海洋業務-海洋資源作業」
5,000
委託專業團隊設置親海平權環境設施
「海洋業務-海域安全作業」
60,000
委託專業團隊建立科技監控智慧預警系統
小計
65,000
海巡署
「海巡業務-海巡工作-北部海巡勤務」
402
1.海巡志工教育訓練、保險等所需經費。
2.改善海域意外案件處理公務統計系統所需經費。
「海巡業務-海巡工作-中部海巡勤務」
404
「海巡業務-海巡工作-南部海巡勤務」
402
「海巡業務-海巡工作-東部海巡勤務」
402
「海巡業務-海巡工作-金馬澎海巡勤務」
402
「海巡業務-海巡工作-偵防查緝勤務」
1,500
小計
3,512
合計
68,512
資料來源:海委會。
(一)計畫內容概述
1.海委會前考量地方政府財源有限,多未將健全海域遊憩安全環境列為優先推動重要項目,爰自109年度起分別執行「結合縣市政府推動強化海域、海岸救生救難能量計畫(109年至110年)」、「結合地方政府及民間團體加強維護海域遊憩活動安全工作計畫(111年至114年) 」,由海委會補助地方政府及民間團體辦理各項強化海域、海岸救生救難能量計畫。本計畫係延續性計畫,總經費原為4億1,475萬2千元,期程自115至118年度,執行機關包括海委會、海巡署及觀光署;海委會原規劃透過「扎根教育」、「風險揭露」、「民力運用」、「籌購裝備」及「完善場域」等5大面向,協助地方政府強化轄管海域遊憩熱區或意外事故熱點之安全機制,然受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影響,原規劃於115年度補助地方政府業務經費1億795萬元完全刪除(詳表2),基於事權回歸原則,改由各地方政府自行續辦相關工作。
表2 「海洋遊憩安全暨親海無礙躍升計畫」(115至118年度)經費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機關
合計
115年度
116年度
117年度
118年度
海委會
(補助地方政府業務)
356,800
107,950
123,950
62,450
62,450
海委會
(辦理自行執行業務)
4,500
0
1,500
1,500
1,500
海巡署
9,752
3,512
2,048
2,076
2,116
觀光署
43,700
14,600
9,100
10,000
10,000
合計
414,752
126,062
136,598
76,026
76,066
資料來源:行政院114年6月核定「海洋遊憩安全暨親海無礙躍升計畫」(115至118年度),本中心整理。
2.海委會為達到本計畫預期成果,爰針對計畫內「完善場域」之「建立科技監控智慧預警系統」及「設置身障族群平權親海環境設施」等工作,改為自行委託,除可提升地方政府配合意願,同時落實發展相關科技技術等。又「建立科技監控智慧預警系統」僅係海域遊憩活動安全之輔助機制,該會將彙整各地方政府所提欲配合建置之場域,預期將可擴大計畫整體效益,打造我國友善海域遊憩活動環境。
(二)考量本計畫刪減幅度大、相關技術未臻成熟與欠缺後續配套,恐淪為試辦計畫而非原訂全國性政策推動,影響成效擴散力
1.海委會原規劃透過「扎根教育」等5大面向,藉由本計畫協助地方政府強化轄管海域遊憩熱區或意外事故熱點之安全機制;惟囿於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影響,全數刪減地方政府補助款,改為自行委託辦理「完善場域」之「建立科技監控智慧預警系統」及「設置身障族群平權親海環境設施」等工作;又洽據海委會表示,本修正計畫尚於辦理中,總計畫經費未確定。準此,本計畫原規劃 5 大項,目前僅擬辦理1大項,刪減幅度甚巨,復115年度預算案海委會及海巡署共編列6,851萬2千元,相較行政院114年6月核定之1億1,146萬2千元,減少4,295萬元(減幅38.53%)。
2.考量「建立科技監控智慧預警系統」係屬國內輔助維護海域遊憩活動安全之新興科技,及「設置身障族群平權親海環境設施」亦屬新興設施,且目前經費集中於系統及設施之建置,尚未規劃後續維護、人力培訓、場域營運等相關管理經費,恐淪為試辦計畫而非原訂全國性政策推動,影響成效擴散力。
綜上,115年度海委會、海巡署新增「海洋遊憩安全暨親海無礙躍升計畫」,惟海委會將原計畫115年度補助地方政府業務經費1億795萬元完全刪除,改為辦理委託專業團隊建置親海平權環境設施及建立科技監控智慧預警系統等計6,500萬元;考量本計畫刪減幅度大、相關技術未臻成熟與欠缺後續配套,恐淪為試辦計畫而非原訂全國性政策推動,影響成效擴散力,允宜研謀精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