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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委員會及所屬、海洋污染防治基金115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九、部分港口管理機關尚未依113年度增修規定辦理港口底泥監測,已辦理監測之第一類漁港均有重金屬超標情事,又113年度後尚無追踨漁港水質檢測達成率之目標值,允宜賡續精進 日期:114年10月 報告名稱:海洋委員會及所屬、海洋污染防治基金115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參、海洋保育署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陳如慧

海保署115年度預算案「海洋保育業務-污染防治潔淨海洋計畫」項下編列辦理國內港區水質及底泥調查所需經費960萬元。經查:

(一)部分港口管理機關尚未依113年度增修規定辦理底泥監測

1.113年4月增訂海域環境監測及監測站設置辦法第4條規定略以,港口管理機關及事業機構應視港區特性,辦理港區水質與底泥檢測作業,及底泥應檢測與選擇檢測項目等。檢視漁業署官網「113年漁業署第一類漁港之底泥監測結果」所公開之全部8個第一類漁港均有重金屬超逾下限值情事,其中南方澳第一、第三、內埤、正濱、八斗子等漁港部分重金屬檢測項目甚高於上限值;另事業機構底泥檢測資料係公開於各自官網。

2.復洽據海保署表示,部分港口管理機關(如多數第二類漁港)尚未依首揭規定辦理監測底泥,該署預計於114年下半年「海洋污染應處平臺」跨部會會議提出宣導。準此,顯示漁港底泥含重金屬情事嚴重,海保署允宜儘速將港口管理機關及事業機構之底泥監測數據,納入整合於海洋保育網(iOcean)之「海域相關水質」項下,併同公開於各部會現行提供之水質監測統計,俾利民眾參閱。

(二)113年度後尚無追踨漁港水質檢測達成率之目標值

復海保署於109至112年度辦理「海洋污染監測與應處計畫」,其中就「全方位監控海域水質」之績效指標部分(詳表1),「漁港水質檢測達成率」之目標值介於30%至60%間,實際值介於96%至100%間,高於目標值甚多;洽據海保署表示,113年以後尚無訂定「漁港水質檢測達成率」之目標值,允宜賡續追蹤與研訂適合標準。

表1 海保署「海洋污染監測與應處計畫」(109至112年度)之「全方位監控海域水質」績效指標執行概況表 單位:%

項目

績效指標

109年度

110年度

111年度

112年度

目標值

實際值

目標值

實際值

目標值

實際值

目標值

實際值

全方位監控海域水質

漁港水質檢測達成率

30

98.9

40

100

50

98.1

60

96

說 明:漁港水質檢測達成率之定義,係海保署檢測點位之數據是否符合該區域水體水質標準。

資料來源:海保署。

綜上,部分港口管理機關尚未依113年度增修規定辦理港口底泥監測,已辦理監測之第一類漁港均有重金屬超標情事,又海保署於113年度後尚無追踨漁港水質檢測達成率之目標值,海保署允宜加強對港口管理機關依規定辦理之宣導,並儘速將港口管理機關及事業機構之底泥監測數據,納入整合於海洋保育網(iOcean)之「海域相關水質」項下,俾利民眾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