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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所屬(中小及新創企業署、產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能源署)115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一一、新增「萬噸級碳封存模場示範計畫」,參據中油公司於前瞻特別預算辦理碳補捉利用計畫,間有業者無法配合碳源及民眾對碳封存仍有疑慮等情事,允宜賡續檢討完備相關法規,並加強社會溝通,俾提升計畫辦理效益 日期:114年10月 報告名稱:經濟部所屬(中小及新創企業署、產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能源署)115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肆、能源署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何殷如

能源署115年度預算案於「能源科技計畫-再生能源境建構」項下新增「萬噸級碳封存模場示範計畫」1億5,144萬5千元,預計辦理技術驗證場域、風險評估、管線智慧監測及評估臺灣未來不同碳源、運輸及封存商轉模式所需經費。經查:

(一)計畫概述

1.計畫內容:本計畫跨部會計畫,由經濟部、國科會及環境部共同辦理,為「碳封存整合社會治理計畫」之分項計畫。本計畫規劃場域驗證萬噸級碳封存技術及辦理社會溝通,主要工作包含將評估場域地質條件、建立三維地質模擬模型,設計井程、取樣岩心、模擬試驗灌注,驗證萬噸級碳封存技術;並建構地下水等智慧監測與預警系統,即時監測壓縮液化運輸、試驗灌注設備等;另評估引進國際技術、經驗,分析成本與效益,提出營運與社會治理模式。

2.預定期程及總經費:115 至118 年,總經費23.36億元,預計115至118年度分別編列1.51億元、7.55億元、8.1億元及6.2億元。

3.計畫目標:115年完成數值模擬設計模場、設計井程、建立模型;116年完成設計地面設施、監測系統,招標啟動建造;117年完成建造地面設施、監測井、灌注井及監測系統及118年完成建造模場設施及測試。

(二)能源署於前瞻特別預算辦理「二氧化碳捕捉及封存試驗計畫」,惟間有業者無法配合碳源,民眾對於封存安全性仍有疑慮,且法制作業尚未完備等,迄未啟動封存作業

1.能源署為配合國發會規劃我國二氧化碳捕捉及封存期程,推動建置碳捕捉及封存之本土試驗實證場域,以加速實證,協助釐清解決早期基礎環境建構問題,於前瞻特別預算第4期(112至113年度)辦理「二氧化碳捕捉及封存試驗計畫」,由中油公司及台電公司分別執行「鐵砧山碳捕存跨部會試驗計畫」及「碳捕集與碳封存先導試驗計畫」。其中中油公司場域於113年底如期完工,另台電公司規劃於臺中減碳技術園區(臺中電廠)設置1座小規模碳捕集廠,原預計於114年11月完工運轉,因工程原物料價格攀升,多次流標,經行政院同意辦理計畫修正,調增總經費及計畫展延至117年底。

2.參據審計部112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指出,中油公司規劃利用苗栗縣通霄鎮鐵砧山地區之舊有油氣窖作為二氧化碳儲存空間,預計113年12月完成灌注井鑽探作業及相關設備設置,惟供封存之二氧化碳來源,經該公司洽詢國內排碳量龐巨之企業,或無碳捕捉計畫,或無法配合計畫期程,或捕捉之二氧化碳已另有規劃用途等,均無法配合提供;另該公司前於101年曾於苗栗縣永和山地區進行碳封存計畫,因居民抗爭,致使計畫被迫取消。另參據報導,截至114年8月底,因環境部尚在研擬「二氧化碳捕捉後封存管理辧法」,中油公司迄未展開灌注作業。鑒於中油公司推動碳封存計畫已逾10年,惟民眾對於封存安全性仍有疑慮,且相關法規迄未完備,致碳封存計畫仍無進展,允宜加速跨部會間政策協調作業,並加強社會溝通及民眾教育,俾提升計畫辦理效益。

綜上,能源署115年度預算案新增「萬噸級碳封存模場示範計畫」,鑒於中油公司推動碳封存計畫已逾10年,惟迄無進展,允宜賡續檢討完備相關法令規定,並加強社會溝通及向地區民眾等利害關係人宣導,以提升計畫辦理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