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115年度單位預算案「非營業特種基金-經濟作業基金」項下新增撥補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下稱產業園區基金)60億元,辦理「全國循環專區試點暨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申請設置計畫」等相關工作事項。經查:
(一)計畫核定及修正情形
有關「全國循環專區試點暨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申請設置計畫」之計畫核定及修正情形,說明如下:
1.108年10月核定情形:行政院前於108年10月8日核定「全國循環專區試點暨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申請設置計畫」,計畫總經費1,047.02億元,包含:(1)分項計畫一「全國循環專區試點計畫」1.33億元,辦理期程106至109年度,已執行完竣;(2)分項計畫二「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申請設置計畫」1,045.69億元,原定辦理期程106至117年度,選定高雄小港區沿海約300公頃為基地,以循環經濟思維模式發展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同時透過園區開發,辦理大林蒲地區遷村,改善居民長期被重工業包圍之環境品質問題。
2.112年12月計畫修正情形:原預計112年度完成大林蒲地區遷村安置作業(委託高雄市政府辦理),因地方及環保團體主張「先遷村、再開發」等訴求,經評估無法如期完成遷村計畫取得用地等,112年12月經行政院核定修正計畫,分項計畫二「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申請設置計畫」總經費上修至1,518.66億元,較原核定計畫調增約472.97億元,其中大林蒲遷村經費預計由589.81億元增加到800億元;辦理期程展延為106至124年,較原核定計畫延長7年(詳表1)。
表1 「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申請設置計畫」計畫修正前後比較表
項目
108年10月原核定計畫
112年12月修正計畫
總經費
1,045.69億元
1,518.66億元
辦理期程
106至117年
106至124年
大林蒲遷村土地費用
589.81億元
800億元
工作項目預計辦理期程
申請設置作業
107-110年
107-114年
土地取得
大林蒲遷村計畫
106-112年
106-118年
公有土地
110-112年
116-118年
後續開發作業
112-117年
119-124年
推動高質循環共生聚落
112-117年
119-124年
資料來源:經濟部提供資料、審計部113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及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112年12月5日新聞稿。
(二)整體計畫預計由國庫配合撥補總金額及分年度所需經費等財務規劃資訊,仍待具體說明,以利本院審議
有關經濟部近年配合「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申請設置計畫」推動,撥補產業園區基金情形,說明如下:
1.110年度撥補14.1億元:依108年度原核定計畫中說明,評估無法自償部分390億元預計由中央公務預算支應,其中撥補產業園區基金385.55億元,經濟部前已於110年度撥補14.1億元,111至114年度則均未辦理撥補。
2.115年度預計撥補60億元:有關115年度撥補用途,詢據經濟部表示略以:主要為加速辦理遷村作業,安置地區部分公共設施須提前至115年先行施工,所需經費包含公共建設及交通部航港局土地取得費用。
3.整體計畫預計由國庫配合撥補總金額及分年度所需經費等財務規劃資訊,仍待具體說明:有關配合112年度計畫修正調增經費後,國庫整體預計配合撥補總金額、估算方式及分年度撥補需求等資訊,並未於預算案中為相關說明。詢據經濟部說明略以,無法自償部分仍由中央公務預算編列,其餘由國公有(營)土地作價及產業園區基金籌措支應,另行政院於112年12月4日核定修正計畫,因涉及遷村相關經費目前尚為「密件」,需高雄市政府主動辦理解密作業,爰未能提供或說明相關經費明細及政府預計投資撥補經費概況。
爰此,經濟部未就政府對於該計畫未自償部分預計之投資規模、估列方式及分年度預計撥補金額等,於預算案中具體說明,外界尚難評估瞭解整體計畫財源規劃之妥適性及中央政府經費投入情形,預算籌編未盡周延詳實,允宜檢討改進,以利本院審議及外界監督考核。
(三)迄114年8月底止累計預算實現率未及2%,允宜審酌預算執行量能,核實評估政府撥補金額,並加強控管,以利推動
審計部113年度總決算審核報告即就該計畫進度延宕提具:「產業園區管理局推動設置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有助兼顧產業發展與環境永續,惟園區設置計畫因用地取得與遷村計畫進度未如預期,執行已歷8年仍處前置規劃階段,允宜督促妥謀善策,加速辦理開發事宜」之審核意見。詢據經濟部提供該計畫預算執行情形,迄114年度累計編列預算324.04億元,迄同年8月底累計實現數僅5.35億元,累計實現率1.65%,未及2%(詳表2)。允宜審酌預算執行量能,核實評估政府撥補金額,以維政府資源之合理配置,並加強控管,以提高計畫執行進度。
表2 「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申請設置計畫」迄114年8月底預算執行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迄114年度
累計預算(案)數
迄114年8月底
累計實現數
115年度
預算案數
公務預算(106至109年度)
444,745
305,812
61,555,017
產業園區基金預算(110至114年度)
31,959,329
229,554
合計
32,404,074
535,366
說 明:1.經濟部工業局於112年9月26日改制為產業發展署,並將產業園區基金移予產業園區管理局(原加工出口區管理處)主政。
2.自110年度起「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申請設置計畫」預算由產業園區基金編列。
資料來源: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提供資料。
綜上,經濟部115年度預算案新增撥補產業園區基金60億元,辦理「全國循環專區試點暨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申請設置計畫」,允宜具體說明整體計畫政府預計投資撥補總金額、估算方式及分年撥補金額,另該計畫迄114年8月底累計預算實現率未及2%,允宜審酌預算執行量能,核實評估政府撥補金額,並加強計畫執行控管,以利該園區設置如期如質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