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史館臺灣文獻館(以下簡稱臺灣文獻館) 115年度預算案於「使用規費收入-場地設施使用費」科目,就該館特展室及簡報室等場地使用收入編列5萬元。經查:
(一)臺灣文獻館為活化館舍資源、落實文化推廣,並強化場地管理與資源共享,爰開放特展室及簡報室供外界租借使用
為活化資源並落實文化推廣,訂有「國史館臺灣文獻館特展室申請及使用規定」,開放文物大樓一樓福爾摩沙特展室、二樓鯤島風華特展室及三樓蓬萊鄉情特展室供外界借用,並設置展覽審議委員會,以確保申請展覽品質及維護機關聲譽與公信力。另為強化場地管理及推廣文獻業務功能,兼顧鄉土教學與資源共享,臺灣文獻館亦定有「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外借場地使用規定」,對外開放場地包括:文物大樓一樓簡報室、史蹟大樓一樓簡報室、文獻大樓二樓簡報室、文獻大樓三樓會議室、中庭廣場及文獻步道光復紀念碑園區,供政府機關、學校等辦理會議、活動或社教公益性質之使用,並依「國有公用不動產收益原則」規範收費。該館區總面積約2.8公頃,其中文物大樓位於園區中央,採歐洲文藝復興式風格;史蹟大樓位於園區左側,採中國北方宮殿式風格,皆具建築特色。館區並設有綠地、樹木與遊園步道,環境清幽,適宜文化教育推廣及公共活動。
(二)近3年(111至113年度)場地設施使用費收入呈逐年增長趨勢,允宜參酌近年來實際執行情形調高115年度預算目標
觀近年來臺灣文獻館就「場地設施使用費」收入科目之預算編列自111年度之1萬元調增至113年度之3萬元,同期間決算數由16萬9千元,逐年上升至31萬9千元,增幅達88.76%,且預、決算差異數亦由15萬9千元,擴大至28萬9千元,決算較預算增加倍數介於6.53至15.9倍間,容顯預算編列與實際收入間存有明顯落差,編列預算精確度容顯不足。惟115年度仍僅編列預算5萬元,遠低於近年來最低決算數16萬9千元,存在顯著差距,難以反映場地活化成效及實際收益水準,允宜參酌近年來實際執行情形調高115年度預算目標,俾利策進營運收入成長,並兼顧館內場地資源活化與財務效益之提升。
表1 111至115年度臺灣文獻館「場地設施使用費」收入科目預算編列及執行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倍
年度
預算數(A)
決算數(B)
差異
金額(C=B-A)
倍數(C/A)
111
10
169
159
15.90
112
30
226
196
6.53
113
30
319
289
9.63
114
50
59
-
-
115
50
-
-
-
說 明: 114年度決算數為截至7月底執行數
資料來源:臺灣文獻館提供,本中心整理。
綜上,臺灣文獻館 111 至 113 年度「使用規費收入-場地設施使用費」決算數自16萬9千元增加至31萬9千元,呈逐年上升趨勢,惟115年度預算案僅編列 5萬元,雖較 113 年度預算數3萬元增加 66.67%,然與近年決算數仍存有相當差距,允宜參酌實際執行情形調高115年度預算目標,俾策進營運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