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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所屬(民用航空局、中央氣象署、運輸研究所、公路局及所屬)115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一、配合國家推動無人機產業發展策略,營造有利新創發展之產業培育環境,允宜整合部會資源,以促進產業升級,並兼顧低空域飛航安全 日期:114年10月 報告名稱:交通部所屬(民用航空局、中央氣象署、運輸研究所、公路局及所屬)115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鄧可容

配合國家推動無人機產業發展策略,營造有利新創發展之產業培育環境,民航局115年度預算案於「空運管理業務」項下賡續編列「亞洲創新育成中心發展計畫-建立驗證與法規諮詢服務中心」(以下簡稱「驗證諮詢中心」)經費1,271萬9千元及「交通及運輸設備」項下新增編列辦理「無人載具產業發展統籌型計畫」經費50萬元,共1,321萬9千元;另於民航事業作業基金分預算(以下簡稱民航基金)編列遙控無人機管理資訊系統維運費990萬元,合共2,311萬9千元(詳表1)。經查:

表1 民航局暨民航基金115年度推動無人機產業發展策略相關預算編列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115年度預算案數

民航局單位預算

驗證諮詢中心

12,719

無人載具產業發展統籌型計畫

500

小計

13,219

民航基金預算

遙控無人機管理資訊系統維運費

9,900

合計

23,119

資料來源:整理自民航局、民航基金115年度預算案及該局提供之資料;本中心製表。

(一)配合國家推動無人機產業發展策略辦理驗證及諮詢業務,惟執行狀況未如預期,允宜積極推動檢驗作業常態化,並完備法規體系與管理機制

為強化我國無人機產業鏈發展,並銜接軍民應用及國際法規接軌需求,自113年起由經濟部產業發展署(以下簡稱產發署)與民航局合提「亞洲創新育成中心發展計畫」(以下簡稱亞創中心),民航局負責建構驗證制度及法規諮詢服務;另擬自115年度起配合產發署辦理「無人載具產業發展統籌型計畫」,規劃採購5架無人機,用於教學、測試及飛安宣導。觀諸驗證諮詢中心執行概況,113年度執行率達91.66%,惟114年度截至8月底之累計執行數335萬2千元,占累計分配數執行率為34.34%,惟占年度預算數執行率僅26.76%,進度明顯落後(詳表2),據民航局說明,主因為檢驗規定仍處輔導期、業者新機型研發未竣,以及國際規範採購與研討會期程延後所致。為加速驗證量能建構,允宜推動檢驗作業常態化,並健全法規與管理機制,以形塑具國際接軌能力之安全驗證環境。

表2 民航局113至115年度「亞洲創新育成中心發展計畫-驗證諮詢中心」預算執行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辦理項目

113年度

114年度

115年度

預算數

決算數

執行率

預算數

1至8月累計

分配數

1至8月累計

執行數

年度

預算

執行率

分配

預算

執行率

預算案數

擴增檢驗能量

13,950

13,131

94.13

9,057

8,384

3,330

36.77

39.72

9,785

研析國際法規及研提法規/指引文件修正建議案

2,575

2,016

78.29

3,469

1,377

22

0.63

1.60

2,934

合計

16,525

15,147

91.66

12,526

9,761

3,352

26.76

34.34

12,719

資料來源:整理自民航局各該年度預、決算及該局提供之資料;本中心製表。

(二)為因應無人機蓬勃發展,允宜在兼顧產業發展需求下,健全安全管理機制

據民航局統計,自民用航空法無人機管理機制施行起迄114年8月底止,國內無人機註冊數達3萬9,135架(詳表3),操作證2萬7,252張,具飛航申請資格之法人814家,累計飛航許可2萬8,566件,顯示無人機應用日益普及,產業潛力可期,允宜在兼顧產業發展需求下,健全安全管理機制。為強化管理,民航局自107年建置「遙控無人機管理資訊系統」,整合註冊、測驗與飛航申請功能,另於112年起進行優化,以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該系統建置及維運費用迄114年度累計預算數9,246萬9千元,累計執行數7,901萬4千元,執行率85.45%(詳表4),尚如預期,由於使用者眾,允宜妥善維運,以強化管理與服務效能。

表3 109年3月31日至114年8月底遙控無人機註冊情形概況表

單位:架數

總架數

身份別

架數

類別

架數

39,135

法人

10,491

政府機關(構)

1,195

學校及法人

9,296

自然人

28,644

具導航

25,610

無導航(航模)

3,034

資料來源:民航局提供之資料;本中心製表。

表4 民航基金107年至114年8月底遙控無人機管理資訊系統相關經費預算編列及執行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系統名稱

預算執行明細

金額

遙控無人機管理資訊系統

107至114年建置費預算數A

51,200

107至114年8月底止建置費執行數B

45,520

109至114年維運費預算數C

41,269

109至114年8月底止維運費執行數D

33,494

合計

109至114年預算數E=A+C

92,469

109至114年8月底止之執行數F=B+D

79,014

執行率G=(F/E)*100%

85.45

資料來源:民航局提供之資料;本中心製表。

(三)相關部會允宜各司其職,於產業成長與安全治理間取得平衡,打造高韌性無人機發展環境

綜整民航局提供推動情形及亞創中心計畫113年度績效報告審查意見,其分由產業面及監管面,提出策進措施,以利在經濟收益及治理間取得平衡。說明如下:

1.產業策進:

(1)建立單一推動平台:整併現行分散於科技、國防等單位之研發計畫,建立跨領域協調窗口,減少資源重複。

(2)協助無人機業者取得核心技術資源:媒合新創與系統商共研關鍵模組,以提高開發能量。

(3)國際驗證與市場鏈結:擴充國內試驗室與檢測能量,採行國際標準同步測試;鼓勵業者參與跨國共同驗證專案,以利產品快速取得出口資格。

(4)建立無人機產業聚落:鏈結嘉義創新研發(太保)、生產製造(民雄)及飛測場域(規劃中)3大基地,建構完整產業發展體系。

2.監管優化:

(1)制度升級與科技監理:為因應無人機應用範圍擴展及飛航活動蓬勃成長,修正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增加商品檢測、資安與飛安檢測等3項適航標準,同時導入無人機射頻識別等科技監理機制,分年分階段實施(詳表5)。

(2)建立中央與地方協作與即時通報:建立空域資訊共享平台,串接警政、地方政府與營運者,並設定違規飛行15 分鐘內追蹤目標,提升事件處置效率。

(3)平衡創新與安全:以法規建置、技術監理、產業扶植、國際接軌,四軸並進,在經濟收益及治理間取得平衡。

表5 「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分年分期實施時間及管理措施

階段

實施時間

管理措施

第一階段

113.12.1起

優先推動檢驗合格證核發、操作證效期延長、持證年齡下修及證照、測驗、檢驗、活動等各項收費標準調整,並輔導業者完成無人機資安檢測、商品檢驗、飛安檢驗等事宜。

第二階段

114.12.1起

市面販售之無人機須通過資安檢測、商品檢驗、型式檢驗後並完成登錄。

第三階段

116.12.1起

配合無人機註冊2年效期與前階段登錄制度推動結果,法人活動時將不得再使用未完成檢驗及登錄的無人機。

資料來源:整理自113年11月14日修正通過之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及該局提供之資料;本中心製表。

綜上,民航局暨民航基金115年度預算案編列推動無人機產業發展策略相關經費,合共2,311萬9千元,惟「亞洲創新育成中心發展計畫-驗證諮詢中心」執行狀況未如預期,允宜積極推動檢驗作業常態化,並完備法規體系與管理機制;另面對無人機應用快速擴展,產業潛力與飛安風險並存,為掌握全球供應鏈重組契機,相關部會宜各司其職,於產業成長與安全治理間取得平衡,打造高韌性無人機發展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