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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所屬(民用航空局、中央氣象署、運輸研究所、公路局及所屬)115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四、「臺灣南部海域地震與海嘯海底監測系統建置計畫」進度遲滯且修正頻仍,允宜檢討前期規劃與採購策略,俾強化執行效能,降低地震與海嘯風險

氣象署115年度預算案於「氣象科技研究發展-氣象科技研究」項下,賡續編列「臺灣南部海域地震與海嘯海底監測系統建置計畫」(以下簡稱南部海域計畫)第6年經費3,270萬元,該計畫總經費27億6,410萬元,期程110至117年度,110至114年度已編列9億8,683萬6千元,以後年度預計編列17億4,456萬4千元,主要係辦理建置南部海域海纜觀測系統、維持既有海纜觀測系統設備及陸上站穩定維運。經查:

(一)計畫頻仍修正,期程與經費多次調整

南部海域計畫原核定總經費26億6,600萬元,期程110至113年度,惟因招標進度落後,111年度辦理第1次修正,期程展延至115年度,總經費增至26億9,870萬元;112年度因連續流廢標,再度修正期程至117年度,總經費調增為27億6,410萬元。嗣113至114年仍再歷4次流標,迄今正研擬第3次修正計畫,擬續延計畫期程及增加維運經費,其計畫之修正概況詳表1。

表1 「臺灣南部海域地震與海嘯海底監測系統建置計畫」(110至117年)修正概況表

原定計畫

第1次修正計畫

第2次修正計畫

第3次修正(草案)

計畫期程

110至113年

110至115年

110至117年

114年10月15日

陳報交通部

計畫

總經費

26億6,600萬元

26億9,870萬元(因計畫延長2年,調增3,270萬元)

27億6,410萬元(因計畫延長2年,調增6,540萬元)

待核定

年度經費

預算來源

公共建設:25億3,700萬元

基本需求: 1億2,900萬元

公共建設:25億3,700萬元

基本需求: 1億6,170萬元

公共建設:25億3,700萬元

基本需求: 2億2,710萬元

待核定

計畫內容

1.建置南部海域海纜觀測系統。

2.維持既有海纜觀測系統設備及陸上站穩定維運。

1.2.維持不變。

3.新增既有海纜觀測系統部分設備升級與測站重置。

1.2.3.維持不變,另因應東部海纜訊號異常之應變處理,所增經費來自縮減海纜舖設規模之調減款,經費由2.5億元調增為5.0億元(公建經費)。

同第2次修正計畫。

計畫目標

1.降低臺灣西南部沿岸之海嘯、地震災害。

2.維持既有海纜觀測系統之穩定維運。

預期成果

1.提升臺灣南部海域地震與海嘯自然災害之預警能力,預估對南部外海地震可以提供10至20秒之地震預警時間及30至60分鐘之海嘯預警時間。

2.提高全世界地球科學界之能見度與地位。

3.強化我國與菲律賓政府之跨國防災合作計畫,並增進兩國邦誼。

1.相較於目前尚未在南部海域設置海纜測站之現況,預估對南部外海地震可以提供14秒之地震預警時間及30分鐘之海嘯預警時間。

2.3.同前。

同第2次修正計畫。

與前計畫之關聯性

為相同計畫,主要目標皆在即時監測馬尼拉海溝之地震與海嘯,以期縮短預警時間,降低臺灣西南部沿岸之災情。惟因疫情影響,自110至111年間共5次流廢標,須辦理計畫修正,修改期程、經費及系統架構。

計畫目標均不變,惟112年共3次流廢標,因而辦理第2次修正計畫,修改期程、經費及縮減海纜舖設規模。

計畫目標不變,113至114年,依第2次修正計畫內容重新招標,又流標4次,刻正辦理第3次修正計畫,修改期程、經費。

與前計畫之差異性

1.將觀測系統由節點式(Node)改為嵌入式(In-line)。

2.臺灣南部海域進行即時地震與海嘯監測之目標維持不變,配合計畫總經費之修正,調整分年經費分配與子項工作執行時程。

1.舖設規模,由原規劃舖設800公里長海纜並設置6座測站,調整為舖設200公里長海纜並設置3座測站。

2.配合計畫總經費之修正,調整分年經費分配與執行時程。

1.舖設規模同第2次修正計畫,將觀測系統,改為節點式或嵌入式皆可。

2.預計將期程延長2年及增加2年維運經費。

資料來源:整理自第2次修正計畫及氣象署提供之資料;本中心製表。

(二)計畫架構調整對學術與防災應用影響甚鉅,允宜引以為鑑,嗣後提報計畫應妥善規劃

為完成海纜觀測建置案招標,第1次修正將系統由節點式改為嵌入式,以降低成本,惟不利海洋學研究;第2次修正再將舖設規模由800公里、6座測站縮減為200公里、3座測站,規模大幅縮小。現擬提出第3次修正,允許節點式與嵌入式並行,並延長期程與增列維運經費。然設計架構與規模反覆變更,與原規劃差異顯著,已影響科研效益並延宕防災建置進度。鑑此,計畫規劃與執行未臻周妥,允宜引以為鑑,嗣後提報應審慎規劃並落實進度控管。

(三)執行成效欠佳,允宜強化招標與進度控管,俾利如期如質推進,降低地震與海嘯之風險

觀諸南部海域計畫自110至113年度共歷經11次流(廢)標,可支用預算實現率僅介於4.52%至12.95%間,連續4年須辦理預算保留;114年度截至8月底實現數1億3,682萬1千元,雖同期分配預算已全數執行,惟占全年度可支用預算數僅為16.38%(詳表2),因招標未如預期又流標1次,現正研擬第3次修正計畫,延長計畫期程並調增總經費。鑑此,氣象署允宜加速辦理招標程序,並強化期程與經費之管控,以確保計畫如期如質推進,發揮地震與海嘯減災效益。

表2 氣象署110至115年度「臺灣南部海域地震與海嘯海底監測系統建置計畫」預算編列及執行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總經費

年度

可支用預算數

可支用預算執行概況

以前年度

本年度

合計

實現數

實現率

歲出保留數

保留率

2,764,100

110年度

-

230,600

230,600

10,428

4.52

220,172

95.48

111年度

220,172

234,399

454,571

36,743

8.08

417,828

91.92

112年度

417,828

33,915

451,743

58,516

12.95

393,227

87.05

113年度

393,227

453,572

846,799

46,027

5.44

800,772

94.56

114年度

800,772

34,350

835,122

136,821

16.38

-

115年度

-

32,700

32,700

-

說  明:表內114年實現數之數字,係為1至8月累計數,同期間累計分配數為1億3,682萬2千元。

資料來源:氣象署各該年度預、決算及該署提供之資料,本中心製表。

綜上,氣象署115年度預算案賡續編列辦理「臺灣南部海域地震與海嘯海底監測系統建置計畫」第6年經費3,270萬元,惟因截至114年8月底計畫歷經12次流廢標且正研擬第3次修正,致期程與經費反覆調整,顯示前期規劃及執行管理未臻周妥。嗣後允宜審慎檢討計畫架構,妥為規劃招標策略,並落實進度與經費控管,俾利計畫如期如質推進,降低地震與海嘯災害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