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建構永續、安全之行人友善道路,115年度預算案編列37億6,370萬元(含國土管理署「都市基礎工程業務」項下「永續提升人行安全計畫」6,500萬元、一般性補助款36億9,870萬元)。經查:
(一)為完善安全之行人通行環境,內政部及交通部共同推動「永續提升人行安全計畫」
為朝向交通事故零死亡之願景邁進,行政院於112年5月25日通過「行人優先交通安全行動綱領」,就工程、教育、監理、執法4面向,提出19項行動方案。「永續提升人行安全計畫」主要為配合行人優先交通安全行動綱領,從工程面向提升人行安全,並經行政院於112年11月核定修正計畫,期程113至116年度,總經費400億元(包含內政部260億元及交通部140億元),主要辦理:1.路口行人安全設施改善;2.改善人行道;3.校園周邊暨行車安全道路改善計畫;4.行人及高齡友善示範區;5.減少路側障礙物;6.提升非號誌化路口安全等6項,其中交通部負責都市計畫區內公路局現有經管省道及都市計畫區外之省道、市道、縣道、區道及鄉道,其餘由內政部負責為原則。
(二)全國市區人行道普及率成長幅度偏低,且部分道路之人行道淨寬不足最低標準,允宜研謀規劃改善
為改善人行安全,「永續提升人行安全計畫」重點在於考量人行道長度與串連性、人行道與路口安全品質,無障礙暢行度等,爰其中改善人行道行動方案之績效指標包括:1.各縣市施作人行道改善長度總和263公里;2.施作人行障礙排除處數894處;3.施作騎樓整平長度75公里,顯示通暢與串連性對於改善人行道而言極其重要。據國土管理署統計(詳表1),110至113年底全國市區道路總長由110年底2萬2,358.42公里,減少至113年底之2萬1,666.73公里,呈微幅減少之勢;人行道總長逐年增加,由110年底8,202.07公里,增加至113年底之8,511.95公里;全國市區人行道普及率由110年底36.68%,微幅增加至113年底之39.29%,3年增加2.61個百分點,成長幅度偏低。另110年底至114年7月底未達淨寬標準之人行道長度介於1,703.08公里至1,773.09公里間,同期間淨寬不足最低標準之人行道占人行道總長之比率均約二成,允宜研謀規劃改善。
表1 110年至114年7月底我國市區道路及人行道長度一覽表
單位:公里;%
項目
110年底
111年底
112年底
113年底
114年7月底
全國市區道路總長(A)
22,358.42
21,881.76
21,962.31
21,666.73
-
人行道總長(B)
8,202.07
8,353.94
8,354.63
8,511.95
8,521.28
未達淨寬標準之人行道長度(C)
1,773.09
1,762.67
1,745.24
1,738.50
1,703.08
全國市區人行道普及率(D=B/A×100%)
36.68
38.18
38.04
39.29
-
未達淨寬標準之人行道長度占人行道總長比率(E=C/B×100%)
21.62
21.10
20.89
20.42
19.99
說 明:全國市區道路總長度係由各地方政府按年提送國土管理署彙整後報送行政院主計總處製表,爰無114年7月底統計數。
資料來源:國土管理署提供,本中心整理。
綜上,為改善人行安全,「永續提升人行安全計畫」115年度預算案編列37億6,370萬元(含一般性補助款36億9,870萬元),補助各地方政府辦理人行道及路口行人安全設施改善等工作,惟全國市區人行道普及率成長幅度偏低,且部分道路之人行道淨寬不足最低標準,允宜研謀改善,以提升各道路交通及人行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