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管理署115年度預算案「城鎮風貌及創生環境營造計畫」編列12億4,240萬3千元(含國土管理署「國土管理業務」項下「城鎮風貌及創生環境營造計畫」2,000萬元、一般性補助款12億2,240萬3千元),該計畫原於110至113年度編列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下簡稱前瞻)特別預算,114年度起納入總預算案續編,110至114年度已編列52億4,350萬元。經查:
(一)計畫內容及預算編列情形
為配合國家永續發展,追求首都減壓,並兼顧區域及城鄉均衡發展,國土管理署辦理「城鎮風貌及創生環境營造計畫」,計畫期程110至115年度,總經費64億8,590萬3千元,已於前瞻第3期及4期特別預算各編列20億600萬元及21億1,850萬元,並分別於114及115年度總預算續編11億1,900萬元及12億4,240萬3千元。該計畫主要聚焦於整合串聯公園綠地系統,增加公園綠地面積,改善水岸環境長度;導入綠色設施、低衝擊開發設施(雨水花園、生態滯留單元、植草溝、滲透側溝等)、種植喬木;完成城鎮空間整體規劃,據以引導亮點工程、鄉鎮創生環境整合建設計畫等目標。
(二)113年部分市縣每人平均享有公園綠地闢建面積偏低,且較112年度之面積減少,允宜研謀改善
1.世界衛生組織建議,城市居民應享有每人平均綠地面積9平方公尺;另參行政院於111年12月29日核定之臺灣永續發展目標修正本,其中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亦表示公園綠地面積可反映出都市生活環境品質之優良程度,爰將都市內每人享有公園綠地面積列為我國永續發展指標之一,並以2025年及2030年分別達到每人平均享有公園綠地闢建面積5.25平方公尺及5.5平方公尺為目標,該項目之主辦機關為內政部。
2.復就104至113年各市縣每人享有都市公園綠地面積一覽表觀之(詳表1),我國每人平均享有公園綠地闢建面積由104年之4.67平方公尺,增至110年之5.11平方公尺,後下滑至112年之4.95平方公尺,113年僅微幅成長至4.96平方公尺。然在113年都市計畫區現況人口數不變之情形下,推估若擬達成2025年每人平均享有公園綠地闢建面積5.25平方公尺之目標,尚需增加約544萬平方公尺之公園綠地。另細就各市縣每人享有都市公園綠地面積,其中新北市、桃園市、臺南市、宜蘭縣、新竹縣等5市縣,除113年未達每人平均享有公園綠地闢建面積之5.25平方公尺目標外,尚較112年度之面積減少,允宜賡續改善。
表1 104至113年各市縣每人享有都市公園綠地面積一覽表
單位:平方公尺
年度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總計
4.67
4.88
4.93
5.04
4.94
5.04
5.11
5.1
4.95
4.96
新北市
1.93
2.07
2.14
2.06
1.53
1.9
1.96
1.42
1.49
1.48
臺北市
2.52
2.68
2.7
2.75
2.8
2.88
3.02
3.13
3.09
3.12
桃園市
1.4
2.35
2.76
2.71
2.46
2.21
2.16
2.14
3.82
3.77
臺中市
8.82
8.53
8.52
8.47
8.42
8.42
8.43
8.41
8.39
8.36
臺南市
4.36
4.43
4.47
4.5
4.38
4.73
4.78
4.84
4.96
4.95
高雄市
9.15
9.89
9.97
10.16
10.16
10.2
10.3
10.38
10.33
10.35
宜蘭縣
1.27
1.22
1.76
1.54
1.77
1.86
2.34
2.36
2.33
2.26
新竹縣
2.58
2.56
2.58
2.58
2.58
2.46
2.65
2.69
2.67
2.62
苗栗縣
1.8
2.08
2.79
2.66
2.67
2.5
2.54
2.42
2.35
2.36
彰化縣
8.59
8.56
8.49
9.67
9.99
9.95
10.03
10.33
2.52
2.6
南投縣
3.77
3.77
3.5
3.58
3.6
3.59
3.63
3.64
3.72
3.82
雲林縣
2.01
2.26
2.35
2.71
2.77
3.06
3.09
2.98
2.94
2.98
嘉義縣
10.74
10.8
10.54
11.05
10.83
10.71
10.98
10.55
9.65
8.69
屏東縣
2.71
2.68
2.49
2.74
2.76
2.91
2.85
4.47
4.36
4.38
臺東縣
7.25
7.25
7.78
7.78
7.78
7.99
7.78
8.01
8.33
8.34
花蓮縣
12.95
12.82
12.85
12.89
13.14
13.38
13.72
13.72
13.72
13.72
澎湖縣
6.75
5.36
5.26
5.28
14.23
14.24
14.36
14.35
14.41
14.49
基隆市
3.07
3.07
3.08
3.09
3.18
3.19
3.23
3.26
3.25
3.26
新竹市
4.91
4.84
2.92
5.77
5.68
5.63
5.99
5.83
5.78
5.77
嘉義市
3.71
3.73
3.74
3.61
3.74
3.75
3.72
3.65
3.47
4.07
金門縣
9.83
9.83
9.5
9.42
9.36
9.33
9.23
9.29
9.1
9.13
連江縣
9.7
9.66
9.45
9.45
9.3
9.16
8.92
8.7
11.47
11.47
說 明:1.表內數據係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公園及綠地已闢建面積除以都市計畫區現況人口數。
2.彰化縣政府於112年7月辦理「變更八卦山脈風景特定區主要計畫(彰化縣部分)(第三次通盤檢討暨都市計畫圖重製)(第一階段)案」,並自同年9月實施,其中將都市發展用地之森林公園用地面積447.60公頃變更為非都市發展用地之保護區,致112年底全縣之公園綠地面積僅餘150.64公頃,爰該年計算每人享有都市公園綠地之面積大幅減少。
資料來源:國土管理署提供。
綜上,國土管理署115年度預算案「城鎮風貌及創生環境營造計畫」編列12億4,240萬3千元(含「國土管理業務」項下「城鎮風貌及創生環境營造計畫」及一般性補助款),該計畫主要聚焦於整合串聯公園綠地系統,增加公園綠地面積及導入綠色設施等面向,惟113年部分市縣每人平均享有公園綠地闢建面積偏低,甚較112年面積減少,恐不利達成2025年我國每人平均享有公園綠地闢建面積5.25平方公尺之永續發展目標,允宜研謀改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