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115年度預算案於「促參業務」項下編列「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業務」1億2,277萬4千元,另於「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一般性補助款」財政部主管項下編列「一般性財務補助-財政部」5億元,主要辦理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業務、補助直轄市及縣市辦理促參案件績效獎勵等經費。經查:
(一)截至114年8月底止,促參案件提前終止契約比率為12.33%,且呈逐年上升趨勢
據財政部推動促參司(下稱促參司)提供資料,截至113年8月底止,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下稱促參法)辦理之簽約案計1,744件、民間投資金額1兆351億元,非依促參法辦理之民參案件計2,461件、民間投資金額2兆5,410億元,契約期間估計可減少政府財政支出達2兆2,535億元,增加政府收入1兆4,886億元,創造逾46萬個就業機會;惟於此期間依促參法辦理之簽約案,其中提前終止契約(下稱提前解約)件數達215件,解約金額合計1,421億元;提前終止契約案件數占全體案件數之12.33%,較112及113年同期為高,呈逐年上升趨勢。
(二)文教設施提前解約件數最多,農業及資源循環再利用設施提前解約率最高,觀光遊憩設施提前解約金額及解約金額占簽約金額比率最高;OT及BOT參與方式之解約件數及民投金額最高
截至114年8月底止,觀察上開215件提前終止契約案之所屬公共建設類別(詳表1),其中以文教設施76件最多,觀光遊憩設施47件次之,農業及資源循環再利用設施21件再次之;若以占各類別簽約件數比率觀之,提前解約率以農業及資源循環再利用設施之38.18%最高(簽約55件,提前解約21件),次高者為電業設施之33.33%,第三高者為觀光遊憩設施之31.97%。另提前解約金額前三高者,分別為觀光遊憩設施之464億元、文教設施之389億元及污水下水道之171億元;嗣統計提前解約金額占該類別簽約金額比率,以觀光遊憩設施之59.34%最高(簽約金額782億元,提前解約金額464億元),次高者為公園綠地設施之50%,第三高者為社會福利設施之46.38%。另以促參案件參與方式(詳表2)觀之,解約案件中以OT(營運-移轉)104件(占比48.37%)最高、BOT(新建-營運-移轉)54件(占比25.12%)次之,而民投金額以BOT之1,112億元(占比78.2%)最高、BOO(興建-擁有-營運)之251億元(占比17.65%)次之。
綜上,鑑於促參案件提前解約後,恐發生設施設置不全待處理或資產閒置情形,主管機關允宜整理歷年提前解約案件並進行個案分析,適時邀集地方政府透過教育訓練及案例分享等方式共同集思廣益,以利嗣後辦理促參案件之參考,並宜賡續強化履約階段管考功能,以發揮綜效。
表1 促參案件簽約及提前終止契約概況表(迄114年8月底止)
單位:件;新臺幣億元;%
公共建設類別
已簽約案件
提前終止契約案件
件數
金額
件數
比率
金額
比率
交通建設
415
4,174
11
2.65
27
0.65
環境污染防治設施
36
461
4
11.11
33
7.16
污水下水道
20
967
2
10.00
171
17.68
自來水設施
1
10
0
-
0
-
水利設施
5
57
0
-
0
-
衛生福利及醫療設施
170
656
14
8.24
77
11.74
社會福利設施
47
207
5
10.64
96
46.38
勞工福利設施
14
6
3
21.43
2
33.33
文教設施
500
959
76
15.20
389
40.56
數位建設
0
0
0
-
0
-
觀光遊憩設施
147
782
47
31.97
464
59.34
電業設施
3
13
1
33.33
2
15.38
公用氣體燃料設施
0
0
0
-
0
-
運動設施
199
337
11
5.53
21
6.23
公園綠地設施
37
4
10
27.03
2
50.00
工業設施
16
128
1
6.25
2
1.56
商業設施
64
1,235
9
14.06
86
6.96
科技設施
12
200
0
-
0
-
新市鎮開發
0
0
0
-
0
-
農業及資源循環再利用設施
55
149
21
38.18
49
32.89
綠能設施
2
3
0
-
0
-
影視音設施
1
4
0
-
0
-
合計
1,744
10,352
215
12.33
1,421
13.73
資料來源:促參司。
表2 促參解約案件參與方式件數及民投金額概況表
單位:件;新臺幣億元;%
參與方式
件數
件數占比
民投金額
民投金額占比
BOT(新建-營運-移轉)
54
25.12
1,112
78.20
OT(營運-移轉)
104
48.37
26
1.83
ROT(增建、改建及修建-營運-移轉)
41
19.07
29
2.04
BOO(興建-擁有-營運)
15
6.98
251
17.65
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定方式(促參法第8條第1項第7款)
1
0.47
4
0.28
合計
215
100
1,421
100
說 明:民投金額尾差係4捨5入至億元所致。
資料來源:促參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