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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及所屬(不含賦稅署及5區國稅局)115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六、自114年9月1日起新青安貸款撥款案件,雖不計入銀行法第72條之2限額,惟仍宜督導公股銀行落實執行授信5P原則之各項徵審措施及強化貸後管理,以確保銀行信用資源用於民眾自住購屋 日期:114年10月 報告名稱:財政部及所屬(不含賦稅署及5區國稅局)115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貳、財政部及國庫署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鄧凱文

國庫署115年度預算案於「國庫業務」項下編列「公股管理作業」164萬4千元,係辦理國營事業及公股股權管理、公股事業董監改選派等事宜相關經費。為減輕購屋負擔,財政部協調公股銀行於99年12月1日開辦「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下稱青安貸款),於2千億元總額度內,以銀行自有資金,受理符合資格條件之民眾申請優惠利率之房屋貸款,並自112年8月起推出「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精進方案」(下稱新青安貸款)。經查:

(一)截至114年8月底止,青安貸款(含新青安貸款)累計核貸戶數及金額分別為47萬7,821戶及2.47兆元

99年11月18日行政院第3222次會議院長裁示,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央銀行等相關機關研議對購買自用住宅在一定坪數以內者,放寬貸款額度並給予利息優惠,爰財政部同年月19日邀集公股銀行、內政部及前揭相關機關開會研商,經與會人員討論,研訂公股銀行辦理青年首次購屋優惠貸款原則(又稱「青年安心成家第二案」,後定名為「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下稱貸款原則」),請各公股銀行自99年12月1日起配合辦理,並列為財政部年度考核之參考。自99年青安貸款推動以來,累計核貸戶數及金額逐年成長,截至114年8月底止,累計核貸47萬7,821戶,累計核貸金額2兆4,705.31億元。

(二)為擴大協助無自有住宅家庭購屋,財政部自112年8月起實施新青安貸款,惟產生部分案件存有未符購屋自住政策目的等情事,財政部檢討修正相關規範並追回補貼利息

為擴大協助無自有住宅家庭購屋,財政部前於112年7月間提報青安貸款精進方案(詳表1),自同年8月1日起實施新青安貸款,主要包括調高最高貸款額度、延長貸款期限、寬限期及增加政府利率補貼等,實施期程延至115年7月31日止。據財政部說明,針對近期外界高度關注存有投機客、人頭戶及貸後轉租等疑義,財政部修正貸款原則,並請公股銀行參照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防範投資客炒房及人頭戶申貸機制」規範,以落實徵授信審核、強化貸後管理及稽查;嗣公股銀行業篩選查證疑似人頭戶及貸後出租之高風險態樣案件,並輔以與政府資料勾稽情形比對查核,確認借款人是否符合購屋自住使用目的。依國庫署資料,截至114年7月底止,由公股銀行自行篩選查證疑似高風險態樣案件,累計查核5,421件未符購屋自住使用,追回補貼利息1.03億餘元。

表1 青安貸款精進方案綜整表

項目

青安貸款

新青安貸款

最高貸款額度

800萬元

1,000萬元

貸款期限

30年

40年

寬限期

3年

5年

政府利息補貼

無

補貼1碼,期間3年,自112.8.1至115.7.31

公股銀行減半碼優惠

至113年底止

延長至115.7.31

實施期程

至113年底止

延長至115.7.31

說  明:公股銀行減半碼優惠及政府利息補貼部分,轉貸戶不適用。

資料來源:財政部國庫署。

(三)自114年9月1日起,新青安貸款撥款案件雖不計入銀行法第72條之2限額,惟需持續督導公股銀行落實執行授信5P原則之各項徵審措施

金管會宣布,為落實協助無自用住宅民眾購買自住房屋政策,並考量銀行辦理不動產貸款風險,銀行依據貸款原則核貸案件,於114年9月1日後撥款者,不計入銀行法第72條之2有關「住宅建築及企業建築放款」總額;另中央銀行同年月8日亦公告延長換屋者之出售原有房屋期限,由1年延長為18個月,自113年9月20日(含)以後錄案之貸款案件均可適用;據金管會、財政部及央行說明,上開政策調整係為紓解銀行房貸量能緊俏,出售原有房屋時間拉長,或買賣雙方已簽約,買方因貸款須等待銀行排撥,延長交屋期限,致無法於1年內出售原有房屋等情事。以上,財政部仍宜督導公股銀行辦理房屋貸款需依授信5P原則,就借款戶資歷(people)、資金用途(purpose)、償還來源(payment)、債權保障(protection)及未來展望(perspective)等進行評估,以決定是否核貸及相關核貸條件,即使屬於「首購」、「自住」及「已承諾」之房貸案件,亦須通過銀行之審核,並追蹤貸後資金流向是否與申貸用途相符等貸後管理措施,以確保銀行信用資源用於民眾自住購屋。

綜上,青安貸款自99年12月推動迄114年8月底止,已協助逾47萬戶無自有住宅家庭購屋,累計核貸金額達2.47兆元,並自114年9月1日起,新青安貸款撥款案件不計入銀行法第72條之2限額,以紓解部分銀行房貸量能,惟允宜持續督導公股銀行落實執行授信5P原則之各項徵審措施及強化貸後管理,以確保銀行信用資源用於民眾自住購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