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115年度預算案編列11億5,418萬4千元,較114年度預算數(追加前)增加3億2,050萬1千元,增幅38.44%;亦較該年度追加後預算數增加2億4,287萬5千元,增幅26.65%;倘與該年度預算案數相較則增加5,706萬5千元,增幅5.2%(詳表1)。經查:
(一)115年度「國家人權業務」計畫預算案數較114年度追加後增加11.76倍,係各項業務計畫中增加最多者
監察院115年度預算案數較114年度追加後預算數增加之數額中,以「國家人權業務」計畫增加1億277萬7千元最多(增加11.76倍),其次依序為「調查巡查業務」計畫增加3.58倍、「議事業務」計畫增加2.06倍、「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增加1.16倍、「財產申報業務」計畫增加1.14倍及「一般行政」計畫增加8.18%(詳表1)。
表1 監察院115年度預案數較114年度之增、減情形比較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業務計畫名稱
114年度
115年度
較114年度增(減)幅
預算案數(1)
刪減數(2)
預算數
(3)=(1)-(2)
追加預算數(4)
追加後預算數(5)=(3)+(4)
預算案數(6)
較預算數
[(6)-(3)]/(3)
較追加後預算數[(6)-(5)]/(5)
較預算案數[(6)-(1)]/(1)
一般行政
890,464
90,376
800,088
48,462
848,550
917,936
14.73
8.18
3.09
議事業務
18,562
18,562
0
3,010
3,010
9,212
-
206.05
-50.37
調查巡查業務
18,366
18,366
0
3,760
3,760
17,219
-
357.95
-6.25
財產申報業務
7,958
0
7,958
0
7,958
17,005
113.68
113.68
113.68
國家人權業務
118,256
114,631
3,625
5,114
8,739
111,516
2,976.30
1,176.07
-5.70
一般建築及設備
40,491
21,501
18,990
17,280
36,270
78,274
312.19
115.81
93.31
第一預備金
3,022
0
3,022
3,022
3,022
0.00
0.00
0.00
合計
1,097,119
263,436
833,683
77,626
911,309
1,154,184
38.44
26.65
5.20
說 明:1.表內114年度追加後預算數不含動支第二預備金750萬元。
2.表內財產申報業務較114年度增加113.68%,主要係因「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系統」委外維護案經費及「政治獻金系統」委外維護案經費以往年度編列於「一般行政」計畫,於115年度移列「財產申報業務」計畫。
資料來源:表內各年度單位預算(案)書及114年度央政府總預算追加預算案書;本中心整理。
(二)115年度「國家人權業務」計畫之「業務費」預算案數,係調查巡查等核心業務計畫之5至10倍餘,且該計畫連續4年均有保留預算,該院預算配置似與憲定職權未盡相合,恐影響監察權功能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7條第1項前段規定:「監察院為國家最高監察機關,行使彈劾、糾舉及審計權。」另據中華民國憲法規定,監察院得提出糾舉、彈劾及糾正案,以行使憲定監察權。
惟監察院自109年8月1日成立國家人權委員會以來,110至114年度「國家人權業務」計畫預算概均逾1億元,115年度亦編列1億1,151萬6千元,其中「業務費」預算案數1億62萬3千元,係其他各項業務計畫中最高者(占比42.86%),其金額係調查巡查等核心業務計畫之5至10倍餘,為「議事業務」計畫921萬2千元之10.92倍、「調查巡查業務」計畫1,721萬9千元之5.84倍及「財產申報業務」計畫1,700萬5千元之5.92倍,亦為「一般行政」計畫9,073萬5千元之1.11倍(詳表2);且該院「國家人權業務」計畫預算連續4年保留數介於1,114萬元及3,228萬1千元間,爰該院預算資源多集中於國家人權業務,似與憲定職權之核心業務未盡相符,恐影響監察權功能之發揮。
表2 監察院115年度預算案「業務費」於各項業務計畫配置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倍
業務計畫名稱
一般
行政
議事
業務
調查巡查業務
財產申報業務
國家人權業務
合計
業務費
90,735
9,212
17,219
17,005
100,623
234,794
ˉ教育訓練費
1,135
300
1,435
ˉ水電費
10,486
715
11,201
ˉ通訊費
2,760
535
3,131
800
7,226
ˉ資訊服務費
28,570
9,055
6,000
43,625
ˉ其他業務租金
1,370
3,000
158
180
4,708
ˉ稅捐及規費
681
681
ˉ保險費
768
768
ˉ兼職費
0
420
420
ˉ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029
2,043
197
9,380
13,649
ˉ委辦費
0
1,900
1,900
ˉ國際組織會費
0
59
59
ˉ物品
5,338
180
2,276
617
2,700
11,111
ˉ一般事務費
24,326
2,723
4,611
3,105
71,008
105,773
ˉ房屋建築養護費
3,163
3,163
ˉ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681
1,681
ˉ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3,990
3,990
ˉ國內旅費
550
4,544
900
1,350
7,344
ˉ國外旅費
1,118
3,190
2,652
6,000
12,960
ˉ運費
580
30
0
60
670
ˉ短程車資
0
30
100
110
240
ˉ特別費
2,190
0
2,190
業務費占比
38.64
3.92
7.33
7.24
42.86
100.00
國家人權業務÷其他計畫
(倍數)
1.11
10.92
5.84
5.92
1
-
資料來源:115年度監察院單位預算(案)書;本中心整理。
綜上,監察院115年度預算案數較114年度追加後預算數增加26.65%,其中「國家人權業務」計畫較114年度增加11.76倍,係各項計畫中增加最多者;該院「業務費」預算並以「國家人權業務」計畫占比最高達42.86%,其金額係調查巡查等核心業務計畫之5至10倍餘,且該計畫連續4年均辦理預算保留。雖國家人權業務係該院109年8月起新增之法定職掌,賦予推動業務所需經費亦屬必要,惟該院業務費預算多集中該計畫,似與憲定職權之核心業務未盡相符,允宜依施政計畫優先順序妥適配置預算,俾益發揮監察權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