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115年度預算案於「一般建築及設備-營建工程」工作計畫編列經費1億5,630萬1千元,用於配合「駐外館處購建館舍清單」,辦理「駐波士頓辦事處館舍購置計畫」。經查:
(一)研擬「駐外館處購建館舍清單」以節省鉅額租金支出,惟111年優先名單中尚有4處執行中或待執行
外交部為節省鉅額租金支出,並配合政府推動駐外單位合署辦公及統一指揮政策,於91年11月擬訂「購建駐外館、宿舍分級表」,經函報行政院於92年2月同意推動駐外館舍購建,其後於96、98及102年度3度修正。嗣為增加推案彈性及穩定性,取消購置分級及順序,於107年7月修正為「駐外館處購建館舍清單」,評估擇列優先購置駐外館舍5處,每2年視駐在國政經情勢及房地產市場狀況等滾動檢討。
核該部提供駐外館處租金決算數,確自109年度10億3,315萬5千元成長至113年度12億7,934萬7千元;次據外交部提供清單,計有駐義大利代表處、駐雪梨辦事處、駐波士頓辦事處、駐休士頓辦事處及駐丹佛辦事處等5處,除駐義大利代表處已完成採購程序及裝修完竣外,駐雪梨辦事處勘選5件物件尚待辦理評選及議價程序,其餘3處計畫草案陳報行政院審核中,是以尚有4處執行中或待執行。
(二)允宜審慎評估採購價格,依實際進度支用及酌情續用現有物品,俾使經費運用得當
外交部擬具「駐波士頓辦事處館舍購置計畫」草案,參據審查機關意見後,於114年5月20日提出修正計畫,規劃於115至118年間,以總經費11億9,367萬6千元(詳表1)購置並裝修2,110平方公尺之館舍,截至10月7日止仍未獲核定。該部以年租金設算方式評估第34年可回收成本,並就購地自建及移往鄰近城鎮或郊區兩方案進行替選評估,雖未辦理成本效益分析,惟經綜合評估,前者土地取得困難且具建設工期風險,後者則有房價下跌及交通便捷度不足之疑慮,駐外館處辦理涉外聯繫,該部採購既有建物之決策考量尚非無據。
另建物經費係參考3處建案價格,採近期建案價格之折衷值,加計每年通貨膨脹率3%計算,經核尚在設算範圍內;惟建物價格金額龐鉅,為資公允審慎,除結構功能外,允宜視成本研議比照保險業取得不動產方式,由專業機構鑑價及查詢波士頓市當地房產公開資訊,以驗證採購價格合理性;又115年度預算案編列1億5,630萬1千元高於計畫年度預定數101萬8千元(詳表1),宜依建物實際採購進度支用,並檢視現有財物年限及使用狀況酌情續用,以資節約,確保經費運用得當。
表1 「駐波士頓辦事處館舍購置計畫」分年經費概觀表 單位:美元;新臺幣千元
年度
115
116
117
118
備註
建物購置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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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97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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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平方英呎單價1,188美元。
購房交易結算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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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1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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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請第三方專業機構之審查費(丈量、建物結構檢查、環境污染檢查、災損評估、用地合法文件等)、信託付款第三方委辦費。
仲介費
-
809,171
-
-
成交總價之3%。
律師費
30,900
97,200
66,720
22,860
依市價分4年付款*
裝修費-施工
-
-
5,049,370
-
每平方英呎單價222.40美元*
裝修費-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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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5,203
-
-
每平方英呎單價10.80美元*
裝修費-監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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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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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平方英呎單價6.48美元*
家具及設備購置費
-
-
-
934,224
汰換購置設備家具。
雜支
-
21,600
155,680
160,020
保險、顧問費、網路佈線、監視系統等。
搬遷費
-
-
-
168,679
*
舊館舍復原
-
-
-
228,600
*
小計
30,900
29,398,839
5,271,770
1,514,384
換算後新臺幣數
1,018
968,986
173,758
49,914
合計數1,193,676
說 明:1.*係加計每年通貨膨脹率3%計算;因四捨五入之故加總後或與小計有所出入。
2.新臺幣數以114年3月3日兆豐銀行即期賣出匯率美元兌新臺幣1:32.96計算。
資料來源:摘錄自「駐波士頓辦事處館舍購置計畫」草案。
綜上,外交部為節省租金並提升使用效益,擬具「駐外館處購建館舍清單」,其中「駐波士頓辦事處館舍購置計畫」將於115至118年間以總經費11億9,367萬6千元辦理購置及裝修進駐作業,為達成效益及撙節成本,允宜依實際採購進度逐年支用,按市場行情及視成本研酌鑑價,並酌情續用現有物品,俾確保採購合理,經費運用得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