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發展署115年度預算案「工業管理」工作計畫項下賡續編列「智慧杆產業推動暨城市智慧基建計畫」,計畫總經費31億8,500萬元,期程114至117年度,114年度預算已編列第1年經費3億元(含追加預算),115年度預算案則續編第2年經費1億4,000萬元。經查:
(一)115年度執行重點及截至114年8月底止辦理情形
1.115年度計畫執行重點:協助地方與產業合作規劃智慧杆基礎建設,輔導產業發展創新商模應用、營利模式及建立生態系,推動相關標準規範以降低成本,盤點地方及產業之現況與需求,並進行適法性研究等。
2.截至114年8月底止執行情形:已訂定「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城市智慧樞紐基礎設施創新轉型(規劃階段)申請作業須知」徵求地方政府提案申請,並辦理3場座談會輔導地方政府提升對智慧樞紐設施認知;辦理「AIx城市智慧節點創新競賽」已遴選30件具創意及商業發展潛力提案;辦理智慧杆資料串接研商會議共3場,集結產業、地方政府及學研單位共同討論建置與應用問題,並綜整數據類型、資料串接機制及應用模式之具體建議及共識。
(二)114年截至8月底止工作進度已有延遲,允宜妥善規劃因應並加強執行進度之管控,俾利計畫順遂推進
本計畫114年度預算編列3億元,包含研擬補助機制及推動產業輔導等所需業務費2億元,以及對直轄市、縣市政府之獎補助費1億元,惟截至114年8月底止僅執行業務費1億4,397萬元(占全部預算數之47.99%),獎補助費均未執行;另115年度預算案編列1.4億元全數屬業務費,說明如下:
1.本計畫推動方式係採2階段進行,於「規劃階段」先由地方政府向產業發展署提出智慧杆前期規劃構想及具體可行方案,經核定後分期撥付補助款;完成後再由地方政府徵求企業參與,向產業發展署提出「建置階段」提案及經費申請,經該署審查核定後,執行示範區智慧型樞紐基礎設施之開發、建置及商業營運服務,並持續營運示範區至少5年。
2.據產業發展署說明,本計畫114年度預算受新興計畫須俟預算完成審議程序始得動支及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等影響,經評估原預定114年度可完成「規劃階段」對地方政府之補助,將延後至115年第2季或第3季執行;連帶影響原定115年度執行「建置階段」補助經費將遞延至116年度後撥付。
3.鑑於本計畫推動事涉中央對地方政府補助,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後之中央與地方事權分配及補助機制等仍需與地方政府溝通協調,且114年工作進度已有延遲,允宜妥善規劃因應並加強執行進度之管控,俾利計畫順遂推進。
綜上,產業發展署115年度預算案「工業管理」工作計畫項下編列「智慧杆產業推動暨城市智慧基建計畫」第2年度經費1億4,000萬元,用以協助地方與產業合作規劃智慧杆基礎建設,輔導產業發展創新商模應用、營利模式及建立生態系等,惟114年度迄8月底預算執行率未及五成,計畫工作進度已有延遲,另該計畫推動方式涉中央對地方政府補助,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後中央與地方事權分配及補助機制仍需與地方政府溝通協調等,允宜加強執行進度之管控,俾利計畫順遂推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