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115年度預算案編列「新世代反毒策略行動綱領」(第三期114至117年)(下稱「新世代反毒3.0」)所需相關經費合計7億元(詳表1),較114年度預算數6億3,619萬元增加6,381萬元(增幅10.03%)。「新世代反毒3.0」之預期目標為阻絕供需、減少毒害、穩定復歸及抑制再犯,其中緝毒策略由法務部擔任主政機關。經查:
表1 法務部主管115年度預算案編列「新世代反毒3.0」相關經費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機關名稱
工作計畫
工作項目
預算案數
法務部
法務行政
辦理毒品防治工作、捐助更生保護會辦理戒癮等。
89,910
法醫研究所
法醫業務
辦理新興毒品尿液檢驗及相關儀器設備購置經費。
35,836
矯正署及所屬
矯正業務
矯正署及所屬辦理藥癮收容人諮商、輔導、治療處遇及社會復歸轉銜等業務經費。
33,744
檢察機關
一般行政、檢察業務
檢察機關辦理六大緝毒系統資料整合平臺擴充、全國毒品資料庫巨量資料虛擬化系統購置、尿液檢驗鑑定費、科技緝毒政策之擴充網路頻寬、區域聯防及僱用毒品業務觀護助理員、觀護社工師及觀護心理師相關經費等。
263,229
調查局
一般行政、司法調查業務、鑑識科學及通訊監察業務、其他設備
辦理新興毒品檢驗、強化毒品防制蒐證量能與科技緝毒量能、毒品查緝系統整合等。
277,281
合 計
700,000
資料來源:法務部提供。
(一)近年毒品施用案件已有下降趨勢,惟毒品製造、販賣、運輸案件則仍偏高,有待強化毒品供給面之壓制力道
行政院自114年起接續推動「新世代反毒3.0」,關於緝毒部分之策略包含:科技整合毒品情資,建構多功能資料庫;優化科技緝毒設備及人力,強力壓制網路毒品犯罪;佈建國際緝毒合作網,截毒於境外;精進海上查緝能量,攔毒於外海;嚴防邊境走私,拒毒於關口及岸際;深化安居緝毒專案溯源斷根功能,緝毒於境內;強化青少年、校園販毒藥頭之查緝,賡續推動各項查緝少年及校園毒品行動等。依據臺灣高等檢察署發布之國內毒品情勢快速分析年報之資料顯示,需求面之毒品施用案件係呈下降趨勢,毒品新生人口數亦逐年減少,惟供給面之毒品製造、販賣、運輸案件則仍偏高,如以案次還原人數後之新收人數比較,111年度8,755人,至113年已增至9,160人,近3年間有遞增之趨勢。是以,近年毒品施用案件已有下降,尚具成效,惟仍有待強化毒品供給面之壓制力道。
(二)113年度第二級毒品之大麻查獲量驟增,對於國人健康及社會安全產生重大威脅,有待執法機關加強查緝
以近年國內毒品查獲量分析(詳表2),110至111年度以第四級毒品查獲量較高,自112年度起則以第三級毒品居首位,係因該年度查獲第三級毒品卡痛17.5萬餘公斤所致,如扣除卡痛,第三級毒品仍以愷他命為主流;又113年度查獲量合計為8,589.7公斤,以第三級毒品4,149.2公斤(占比48.3%)最高,其次為第二級毒品2,845.7公斤(占比33.1%);此外,往年查獲之第二級毒品係以安非他命為主,113年度大麻查獲量高達2,323.3公斤,係首度超逾安非他命,且各為111及112年查獲量之2.5及3.4倍。經查,高等檢察署於111年度國內毒品情勢分析報告中,即已就大麻提出相關示警,且將其列為首要打擊之毒品,惟迄今大麻威脅程度仍未減緩,恐對於國人健康及社會安全造成重大危害,有待各執法機關持續加強查緝。
表1 110至114年度各類毒品查獲量情形表-按當期鑑定之純質淨重
單位:公斤
項目/年度
110
111
112
113
114
第一級毒品
220.1
460.5
166.5
127.7
82.8
第二級毒品
595.2
2,255.0
1,627.1
2,845.7
1,514.5
安非他命
502.5
1,323.2
915.5
516.1
425.6
大麻
90.7
916.8
689.0
2,323.3
1,050.8
第三級毒品
1,326.8
2,970.6
179,647.9
4,149.2
2,242.2
第四級毒品
1,409.6
4,230.3
1,250.0
1,467.1
1,468.2
合 計
3,551.6
9,916.4
182,691.6
8,589.7
5,289.7
說 明:1.查獲機關包含含法務部調查局、內政部警政署、國防部憲兵指揮部、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及財政部關務署等六大查緝系統;聯合數單位查緝毒品案件,其緝獲毒品數量不予重複登載。
2.114年度統計至7月底。
資料來源:法務統計。
(三)近來依托咪酯類新興毒品氾濫,對健康危害難以估計,須密切注意新興毒品情勢變化,適時提報列管
近來依托咪酯類之新興毒品盛行,常被添加至電子煙中施用,俗稱「喪屍煙彈」,已引發多起社會事件及交通事故,且依據衛生福利部之濫用藥物檢驗通報系統之資料,非尿液檢體檢出依托咪酯類件數112年度為22件,113年度為5,709件,114年1至6月則已達1萬4,279件,氾濫程度甚為嚴重;故行政院於113年8月5日公告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將依托咪酯類列為第三級毒品,嗣同年11月27日公告再改列為第二級毒品;此外,臺灣高等檢察署將其列為第11波及第12波安居緝毒專案之查緝重點之一,累計查獲重量已有589.6公斤,惟近來又發現毒品犯罪集團透過更改化學式,合成出「正丙帕酯」等新興毒品,相關危害仍未停歇。按新興毒品係藉由化學結構不斷改變來規避檢驗及法律追訴,形成毒品管制之挑戰,有待各主管機關通力合作,藉由蒐集相關檢驗資料並分析趨勢,並適時提報毒品審議委員會審議加以列管,再由查緝機關配合調整查緝重點,共同防杜新興毒品危害持續擴散。
綜上,聯合國毒品和犯罪問題辦公室(NODC)114年6月26日發布「2025年世界毒品報告」指出,大麻仍是最普遍使用之毒品,且犯罪集團手法不斷更新,以化學手段隱匿毒品成分,更借助科技手段,使各類毒品危害不斷擴大。法務部為緝毒主責機關,面對大麻查緝量創新高,及新興毒品層出不窮之威脅,允宜整合各緝毒系統之力量掃蕩毒品犯罪,加強斷絕毒品供給,向上追溯毒品源頭;並依據新興毒品發展情勢,及時啟動毒品列管審議工作,壓制毒品犯罪擴散,守護人民健康,朝無毒家園之目標邁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