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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主管115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一0、近年高齡受刑人人數逐年成長,且我國將對無期徒刑假釋制度建立層級化規範,矯正機關收容人高齡化趨勢恐將益趨嚴峻,允宜妥為因應,並提供適切處遇 日期:114年11月 報告名稱:法務部主管115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參、法務部所屬部分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劉宜姈

矯正署及所屬115年度預算案於「矯正業務」工作計畫項下「辦理矯正、醫療及訓練業務」分支計畫編列12億5,466萬2千元,較114年度預算數8億7,837萬5千元增加3億7,628萬7千元(增幅42.8%)。為因應65歲以上高齡收容人出現逐年增加趨勢,115年度新增辦理「收容人樂齡健康照護計畫」,首年編列預算案數2,480萬8千元,實施對象包含失能者及失智者、65歲以上者及領有證明之身心障礙者。經查:

(一)近年高齡受刑人逐年增加,10年間成長1.5倍,且未來將對無期徒刑假釋制度建立層級化規範,恐加劇監所高齡化現象,宜就長刑期受刑人增加之可能妥為因應

依據矯正署統計資料(詳表1),近年新入監高齡受刑人自104年度之670人,逐年遞增至113年度之1,527人;另在監高齡受刑人部分,104年底為1,006人,占該年底在監受刑人5萬6,948人之1.77%,至113年底已高達2,536人,占該年底在監受刑人5萬2,825人之4.8%,整體而言,10年間在監高齡受刑人人數增加1.5倍。除高齡受刑人外,矯正機關亦有收容其他65歲以上之被告、被管收人、受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人等,整體而言,113年底矯正機關高齡收容人為2,646人,至114年7月底則再增至2,798人。法務部依據憲法法庭113年度憲判字第8號判決意旨,刻正就刑法之無期徒刑假釋制度,研議層級化規範,如未來長刑期受刑人增加,亦恐加劇監所高齡化之現象,有待矯正機關妥為因應。

表1 104至114年度矯正機關高齡受刑人概況表 單位:人;%

年度

新入監受刑人

年底在監受刑人

總人數

總人數

65歲以上

占比

65歲以上

占比

104

33,949

670

1.97

56,948

1,006

1.77

105

34,585

770

2.23

56,066

1,092

1.95

106

36,294

830

2.29

56,560

1,258

2.22

107

36,161

992

2.74

58,059

1,482

2.55

108

34,771

1,021

2.94

56,289

1,559

2.77

109

32,547

1,094

3.36

53,493

1,650

3.08

110

25,221

1,101

4.37

47,783

1,825

3.82

111

30,196

1,432

4.74

49,720

2,092

4.21

112

31,763

1,443

4.54

50,664

2,319

4.58

113

33,119

1,527

4.61

52,825

2,536

4.80

114

20,744

1,032

4.97

54,656

2,658

4.86

說 明:114年度統計至7月底。

資料來源:法務統計。

(二)矯正署雖已訂定「矯正機關高齡收容人處遇措施參考指引」供機關參酌辦理,惟外役監獄之相關處遇作為尚有精進空間

矯正署為提供高齡收容人合宜處遇,前於113年3月11日訂定「矯正機關高齡收容人處遇措施參考指引」,供機關遵循辦理。高齡受刑人占總收容人數比率較高者為外役監獄,以114年7月底之資料分析,自強、八德及明德外役監獄之高齡受刑人占比各為18.48%、16.10%及13.43%,惟審計部113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指出,外役監獄因場地空間限制,未設置老弱工場,高齡受刑人多從事環境清潔工作,不利促進社會適應及銜接就業。經查,外役監獄設立之目的係在使受刑人得逐步適應社會生活,故採低度管理模式,而多數作業型態屬於勞動性較高之農牧職事,對於體力負荷較大,高齡受刑人恐難以負擔,準此,允宜於遴選時注意該等人員是否適於外役作業,並依據前開參考指引提供高齡受刑人合宜處遇。

(三)115年度起新增辦理「收容人樂齡健康照護計畫」,惟照護人力培訓課程宜再加以充實,以符合相關規範

矯正署及所屬115年度預算案新增辦理「收容人樂齡健康照護計畫」,擇定23所矯正機關為實施範圍,實施對象為失能者、失智者、65歲以上者及身心障礙者,首年編列預算案數2,480萬8千元用於支應購置改善生活安全輔具、改善身體機能等設備、樂齡課程與培訓照護人員課程之鐘點費及照護服務等相關經費,計畫內容包含落實辦理保外醫治、療養舍或病舍照護、樂齡生活處遇、培訓照護人力、醫療服務及釋放前聯繫與轉銜等。洽據矯正署表示,該計畫預計調用符合資格且身心健康之受刑人擔任視同作業人員,從事收容人生活協助及照護工作,推估有照護需求之收容人為1,797人,約需配置180名看護視同作業人員,另規劃每半年開辦1班培訓課程,每年2次、每次課程30小時。惟參據「法務部矯正署所屬矯正機關遴調視同作業收容人指引(修正版)」相關規範,看護工作之先期訓練課程之安排總時數不得少於60小時,對照「收容人樂齡健康照護計畫」之培訓課程安排時數,恐難與前揭指引相符,宜視實務需要再加以充實。

綜上,我國已接近超高齡社會之標準,近年矯正機關亦面臨高齡化趨勢,10年間高齡受刑人人數成長1.5倍,113年底占整體受刑人數之4.8%。高齡受刑人之管理除教化、戒護外,亦須重視隨心理、生理機能退化而面臨之失能、失智風險,相關醫療及照護需求較一般受刑人高,爰矯正署115年度預算案新增辦理之「收容人樂齡健康照護計畫」,將針對符合條件之收容人,規劃樂齡課程及增加復健等醫療服務,並提供相關輔具及器材與培訓照護人力。鑒於監所管理人力有限,看護視同作業制度可提供基礎照護輔助,允宜參照相關指引,配合矯正機關實務需求,研訂相關培訓課程內容;此外,逐步改善高齡收容人相關處遇雖立意良善,惟仍宜借鏡日本等國之經驗,避免造成寧可入獄之反面效果,並關注我國高齡犯罪趨勢,並適時研提因應對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