矯正署及所屬115年度預算案於「改善監所計畫」業務(工作)計畫編列「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看守所及臺北女子看守所遷建工程中長期個案計畫」(下稱「臺北看守所及臺北女子看守所遷建個案計畫」)第一階段,計畫期程為115至117年度,總經費60億7,819萬9千元,115年編列經費20億2,805萬3千元,均屬「設備及投資」科目,預定辦理不動產撥用等相關作業。經查:
(一)近年矯正機關整體收容人數逐年上升,114年9月底已達6萬餘人,較核定容額高出1,980人,其中監獄及看守所超額收容情形更趨嚴峻
觀察近年矯正機關收容情形(詳表1),整體核定容額略有增減,而矯正機關實際收容人數則自110年底以來逐年遞增,截至113年底止,總收容人數達5萬9,080人,雖尚未超逾核定容額,倘細分機關類型,僅少年觀護所、少年矯正學校及戒治所等無超額收容情事,另監獄及看守所超額收容情形則漸趨嚴峻,依據矯正署資料分析,110至113年度超額收容之監獄分別有11所、11所、12所及15所;看守所分別有6所、6所、7所及11所;而114年9月底矯正機關收容人數已達6萬2,532人,高於核定容額之6萬552人,各有18所監獄、10所看守所及1所少年矯正機關出現超額收容情形(詳表2),監獄部分以桃園女子監獄及桃園監獄超收比率最高,分別為51.1%及49.7%,看守所部分以臺北看守所及新竹看守所超收比率最高,各為54.7%及53.6%,另臺北女子看守所及彰化看守所之超收比率亦均超逾四成。矯正機關超額收容嚴重,除生活空間狹小、環境不佳,易引發收容人權保障不足之疑慮外,亦將連帶影響處遇品質以及增高戒護管理之困難度;又矯正署雖以移監制度作為解決超額收容之措施之一,惟監察院於114年4月提出之「如何保障矯正機關收容人之移監權益議題研析報告」,指出該制度存有受刑人申請移監困難、申請移監規定過於僵化及法院借提影響監所收容與移監等問題,均亟待主管機關研謀善策妥為因應。
表1 近年矯正機關整體收容概況表 單位:人;%
項目
時間
核定容額
實際收容人數
超額收容人數
超額收容比率
110年底
58,407
54,139
-
-
111年底
60,375
55,118
-
-
112年底
60,113
56,202
-
-
113年底
60,552
59,080
-
-
114年9月底
60,552
62,532
1,980
3.3
資料來源:法務統計。
表2 114年9月底超額收容矯正機關一覽表 單位:人;%
矯正機關名稱
核定容額
實際收容人數
超額收容
人數
比率
臺北監獄
3,401
4,216
815
24.0
桃園監獄
1,275
1,909
634
49.7
桃園女子監獄
1,027
1,552
525
51.1
新竹監獄
1,674
1,974
300
17.9
臺中監獄
4,439
5,257
818
18.4
臺中女子監獄
1,396
1,560
164
11.7
彰化監獄
2,096
2,429
333
15.9
雲林監獄
1,057
1,084
27
2.6
嘉義監獄
2,257
2,358
101
4.5
臺南監獄
2,863
2,999
136
4.8
高雄監獄
2,120
2,309
189
8.9
高雄二監
1,722
2,202
480
27.9
高雄女子監獄
1,267
1,389
122
9.6
屏東監獄
2,209
2,408
199
9.0
東成監獄
808
817
9
1.1
花蓮監獄
1,530
1,641
111
7.3
宜蘭監獄
3,171
3,624
453
14.3
基隆監獄
315
331
16
5.1
臺北看守所
2,134
3,302
1,168
54.7
臺北女子看守所
384
538
154
40.1
新竹看守所
207
318
111
53.6
苗栗看守所
667
799
132
19.8
臺中看守所
1,452
1,882
430
29.6
南投看守所
301
410
109
36.2
彰化看守所
312
442
130
41.7
嘉義看守所
727
814
87
12.0
臺南看守所
1,244
1,565
321
25.8
屏東看守所
674
790
116
17.2
敦品中學
221
230
9
4.1
資料來源:矯正署統計資料。
(二)115年度接續推動「臺北看守所及臺北女子看守所遷建個案計畫」第一階段,允宜切實控管進度,並適時啟動相關規劃作業,以利第二階段順利推展
114年度執行中之「彰化看守所遷建工程計畫」及「八德外役監獄新(擴)建工程計畫」,完工後預計可再增加3,020名容額,惟因工程期間遇原物料及工資上漲及廠商履約糾紛等因素,導致進度未如預期。115年度預算案新增辦理「臺北看守所及臺北女子看守所遷建個案計畫」,預期目標為規劃新建「提升人權及處遇空間、重視技能培訓及教悔空間、科技及智慧管理、環保節能、友善辦公環境、響應植樹政策」之看守所,並分兩階段辦理,第一階段係辦理無償及有償撥用購地及環境影響評估作業,經行政院114年5月6日核定,計畫期程為115至117年,總經費共計60億7,819萬9千元;俟第二階段完工啟用後,預計可再增加1,282名容額,有助紓解北部超額收容困境。矯正署允宜敦促廠商按時程辦理環境影響評估相關作業,俾如期通過審議,另考量第二階段涉及「擬定土城細部計畫開發環境影響說明書」變更作業、規劃設計及建築工程發包興建等,過程繁複耗時且不確定性較高,可適時啟動第二階段興建計畫之相關事宜,加速整體遷建整體進度。
綜上,近年矯正機關整體收容人數逐年上升,已超逾核定容額,且其中又以北部、西部之監獄及看守所超額收容情形最為嚴峻,恐增加戒護管理風險及影響矯治處遇成效。為改善收容品質,近年矯正署持續推動改善監所計畫,惟「彰化看守所遷建工程計畫」及「八德外役監獄新(擴)建工程計畫」工程進度落後,需延至114年底或115年初始可啟用,且115年度將開辦「臺北看守所及臺北女子看守所遷建個案計畫」第一階段作業,矯正署允宜借鏡往年改善監所計畫之執行經驗,避免遭相同因素延宕工程進展,並持續督導各矯正機關擴遷計畫後續各階段作業進度,俾如期如質完工,以有效紓解部分矯正機關超收問題,維護收容人基本人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