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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主管115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一四、刑事被告實施科技設備監控新收個案數已有顯著提升,允宜滾動檢討各類科技監控設備之合理配置及強化檢修作業,以提升監控品質,並兼顧人權保障 日期:114年11月 報告名稱:法務部主管115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參、法務部所屬部分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劉宜姈

為辦理刑事訴訟法第116條之2科技設備監控,臺灣高等檢察署115年度預算案於「一般行政」工作計畫之「基本工作維持」分支計畫編列「業務費」39萬5千元支應水電費,較114年度預算數27萬元增加12萬5千元(增幅46.30%);另於「檢察業務」工作計畫之「辦理刑事案件偵查及執行等業務」分支計畫編列「業務費」3,614萬3千元,用於支應科技設備監控相關事務經費,較114年度預算數3,423萬8千元增加190萬5千元(增5.56%)。經查:

(一)科技設備監控告警通報流程優化後,114年度刑事被告實施科技設備監控案件數已有明顯提升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16條之2第1項規定(刑事訴訟法第117條之1準用),為防止被告意圖規避刑責而逃亡,明文授權法院、檢察官於審酌人權保障及公共利益之均衡維護,認有必要者,得定相當期間,命被告接受適當之科技設備監控等羈押替代處分。為因應前揭法令關於防逃新制之實施,由臺灣高等檢察署規劃建置科技設備監控中心,110年4月建置完成,於111年1月12日正式啟用。以近年刑事被告實施科技設備監控執行概況觀之(詳表1),初期法官及檢察官命刑事被告實施科技設備監控之意願不高,該中心111年度受理個案僅9件,嗣逐年增加,113年度受理案件數始突破百件。又司法院與臺灣高等檢察署於113年12月23日舉行科技設備監控告警通報流程優化會議,已優化告警之通報機制,進而提升法官及檢察官開案意願,114年截至8月底止,新收案件數已達318件,超逾以前年度新收案件之總和。

表1 刑事被告實施科技設備監控執行概況表 單位:案;日

年度

受理個案數

新收個案數

終結個案數

年底未結個案數

總日數

平均日數

110

2

2

2

63

31.5

0

111

9

9

3

91

30.3

6

112

36

30

22

2,475

112.5

14

113

111

97

67

7,132

106.4

44

114

362

318

129

9,882

76.6

233

說 明:114年度統計至8月底。

資料來源:法務部提供。

(二)面對開案需求增加,允宜滾動檢討各類科技監控設備之合理配置及強化檢修作業,以確保國家刑罰權有效行使,並研謀提升監控品質,及兼顧人權保障

對刑事被告實施科技設備監控係依據法官或檢察官之指揮,並視個案狀況據以設計監控強度,以電子手鐶、電子腳鐶、個案手機及居家讀取器等搭配使用。依據科技設備監控中心統計資料(詳表2),114年8月底止,電子手鐶、電子腳鐶及居家讀取器之庫存數量尚稱充足,其中電子手鐶使用率偏低,有九成餘為閒置未用狀態,至於個案手機共有206台使用中,使用率約有六餘成。經查,個案手機均安裝院檢監控系統APP,可定時傳送定位資訊,且監控人員可與被告單向語音或視訊聯繫,配合拍照打卡功能,亦可替代被告需定時至指定地點簽到之命令,有效減輕執行報到機關之人力負擔,故法務部及內政部警政署均認為應向法官及檢察官加強宣導使用,惟該項設備庫存數量有限,又前述科技監控設備多於110年間購置,即將達5年之使用年限。各項科技監控軟、硬體設備正常運作係國家刑罰權有效行使之基礎,允宜視法官及檢察官開案需求適時檢討個案手機及各類載具設備之配置數量,並落實檢修保養作業。

依據法務部提供資料,114年4月間發生1起設備遭破壞事件,透過系統發送之告警資訊,監控人員旋即依規定通報承辦窗口進行相關處置。爰此,為因應該類突發事件,仍需仰賴告警資訊及監控人員之即時處置。目前依據前述司法院與臺灣高等檢察署113年12月23日會議共識,已放寬夜間(夜間11時至翌日凌晨7時)告警條件,惟仍宜就科技監控設備之監控措施持續優化,提升告警準確度,以減輕監控人員壓力與負擔,及維護受監控者基本人權。

表2 114年8月底刑事訴訟法第116條之2科技監控設備使用概況表

單位:台;組

設備名稱

購買年份

維護保養中

使用中

庫存數

合計

電子手鐶

110

0

50

500

550

電子腳鐶

110

0

44

176

220

114

0

56

44

100

居家讀取器

110

0

30

80

110

個案手機

110

0

206

124

330

資料來源:法務部提供。

綜上,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16條之2設立之科技設備監控中心,由臺灣高等檢察署主責,成立初期接受科技設備監控之被告人數仍屬有限,嗣經改善告警通報流程後,114年度開案數量已有明顯提升。面對開案量增加之趨勢,允宜就電子手鐶、電子腳鐶、個案手機及居家讀取器等各類科技監控設備,滾動檢討其合理配置,並落實檢修作業及賡續優化監控品質,以發揮防逃效果及兼顧人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