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發會為配合推動「打造永續共好地方創生計畫(114至117年)」,115年度預算案分別於「健全國土規劃及經營管理-地方創生之協調推動」計畫編列4億3,500萬元,並於「中興新村北、中核心維運-中興新村地方創生育成村營運」計畫編列5,000萬元,合計4億8,500萬元。經查:
(一)地方創生相關計畫概況
面對人口減少、高齡化與區域發展失衡等問題,國發會分別於108年1月及109年10月經行政院核定「地方創生國家戰略計畫」及「加速推動地方創生計畫」,並於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4期編列特別預算辦理,整合跨部會地方創生資源,培力在地團隊,以強化地方發展。為持續推動地方創生,113年2月國發會偕同10個部會再提出「打造永續共好地方創生計畫(114至117年)」,並經行政院113年6月核定。有關國發會推動部分,計畫總經費20.95億元,自114至117年度分4年辦理,114年度已編列3.73億元,115年度預算案編列第2年度經費4.85億元,預計辦理地方創生政策整體之推動、強化地方創生計畫之輔導及獎勵地方青年團體推動地方創生等相關工作。
(二)迄114年7月底地方創生優先推動地區仍有32處提案尚未通過
「地方創生國家戰略計畫」經分析人口變化率、人口規模、居民收入等因素,並考量資源運用優先順序及地區居民經濟弱勢情形,將其中 134 處鄉鎮區列為地方創生優先推動地區,以期藉由聚焦輔導與資源導入,促進區域均衡發展與人口回流。自108年起推動,迄114年7月底均已提案,惟仍有32處提案尚未通過,刻正輔導中,占優先地區總數比率23.88%(詳表1);另以區域別觀之,北區及南區提案尚未通過比率均達三成,相對較高,仍待研謀加速推動。
表1 截至114年7月底止優先推動地方創生地區提案尚未通過一覽表
單位:處;%
區域
優先推動地方創生 地區鄉鎮區
提案尚未通過鄉鎮區
提案尚未通過比率
北區
6
2
33.33
中區
43
6
13.95
南區
59
19
32.20
東區
26
5
19.23
合計
134
32
23.88
說 明:北區包含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中區包含苗栗縣、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南區包含嘉義縣、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東區包含宜蘭縣、花蓮縣、臺東縣。
資料來源:整理自國發會提供資料。
(三)已通過計畫中,提案單位尚未提出申請或申請後主動撤案者計324件,占比達二成,仍有精進空間
截至114年7月底止,行政院地方創生會報已通過241件地方創生計畫,共計1,455項事業提案,經統計地方創生事業提案迄114年7月底辦理情形(詳表2),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且已結案或刻正執行中計983項(占提案總數比率67.56%);提案單位已提出計畫申請,並刻正審議者計40項(占比2.75%);經中央主管機關完成審議,核定不予補助或投資計22項(占比1.51%)。
惟提案單位尚未提出申請或申請後主動撤案者計324項,占比22.26%,仍有待精進之處;詢據國發會說明:提案單位主動撤案多因內部人力與資金問題、土地容許使用不符問題無法改善,計畫修改期間業經多次與在地團隊討論仍未達成共識等,導致計畫無法完成;將透過分區輔導中心於提案階段加強輔導,協調相關部會預先審查申請文件,並評估整合跨部門意見,確保土地、建築管理等相關法規之適法性,從而降低民間投入阻礙。
表2 地方創生事業提案截至114年7月底止辦理情形表 單位:項;%
執行進度
件數
比率
已結案或刻正執行中
983
67.56
提案單位已提申請,刻正由中央部會審議中
40
2.75
提案單位
未提申請
241
16.56
申請後主動撤案
83
5.70
不需送件(純民間投資案)
86
5.91
中央部會核定不予補助或投資
22
1.51
合 計
1,455
100
資料來源:國發會提供。
綜上,「地方創生國家戰略計畫」自108年起推動迄今已逾6年,惟截至114年7月底,優先推動地區仍有32處提案尚未通過;且已通過之地方創生計畫中,提案單位尚未提出申請或申請後主動撤案者占比達22.26%,顯示計畫推動仍有精進空間,允宜賡續追蹤並瞭解尚未通過或尚未結案之地方創生計畫及事業提案所面臨之挑戰,並積極提供資源協助與輔導,以及強化中央與地方之協作機制,俾提升整體計畫成效,達成促進區域均衡之目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