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管局115年度預計以「業務費」分別進用勞務承攬人力223人、預算案編列數1億5,722萬9千元(詳表1),較114年度增加5人、2,042萬2千元,增幅各為2.29%及14.93%,以及約用人員14人、預算案編列數1,038萬9千元,較114年度增加10人、844萬元,增幅各為2.5倍及4.33倍。
表1 檔管局近年進用勞務承攬人力及約用人員情形一覽表
單位:人;新臺幣千元
年度
勞務承攬
約用人員
預算數
決算數
預算數
決算數
人數
金額
人數
金額
人數
金額
人數
金額
111
134.5
77,744
138
76,895
2
919
2
884
112
149
91,035
151
87,771
2
940
3
1,084
113
166
103,190
166
84,019
2
952
4
1,927
114
218
136,807
211
61,729
4
1,949
14
4,544
115
223
157,229
14
10,389
說 明:114年決算數截至8月底統計數。
資料來源:檔管局提供。
(一)運用勞務承攬人力及進用約用人員相關規定
1.依政府機關(構)運用勞務承攬參考原則第3點規定:「各機關運用勞務承攬時,應注意下列事項:(一)非必要者,應儘量避免與自然人成立勞務承攬關係。…。(二)應明確勞務承攬與勞動派遣之分際,不得實際指揮監督管理承攬人派駐勞工從事工作,僅得就履約成果或品質要求承攬人符合契約規範。…。」由前述可知,運用勞務承攬人力應儘量避免與自然人成立勞務承攬關係,且無指揮監督之權,宜審慎評估運用該人力之必要性。
2.依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第2點及第4點分別規定:「約用人員得辦理之業務,以非屬行使公權力之工作為限」及「各機關進用約用人員,應符合下列各款條件之一:(一)機關現有業務經按下列方式檢討後,現有人力仍不能負荷者:1、以委託外包方式辦理。2、以推動工作簡化、業務資訊化及運用志工等人力替代措施辦理。(二)機關接受專案經費補助辦理特定業務或委託研究計畫,不能以現有人力辦理者。(三)機關辦理營繕工程,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規定得進用之人力。(四)配合本院核定具通案性之重大政策進用者。」是以,機關進用約用人員,應先行檢討以委託外包方式辦理業務、推動工作簡化及業務資訊化等替代措施,如現有人力仍不能負荷,方能進用約用人員,且得辦理之業務以非屬行使公權力之工作為限。
(二)勞務承攬及約用人員經費逐年上升,允宜依業務實需及行政簡化、節約原則,檢討人力配置,以節省經費
檢視該局近年勞務承攬人力及約用人員預、決算資料,說明如下:
1.111至115年度勞務承攬進用人力所需經費呈逐年增加情形,115年度預計進用223人及所需經費1億5,722萬9千元,分別較113年度決算增加57人及7,321萬元,暨114年度預算增加5人及2,042萬2千元。據檔管局說明,115年度預算案較114年度預算增加之原因,包括配合國家檔案館開館,國家檔案閱覽中心空間增加,預計服務人數提高,爰調整第一線服務人員薪資,俾留任高素質人員;增列政治檔案審定、永久保存檔案屆期鑑定及銷毀目錄初審等各項法定審核業務經費;增加全文影像公開上網作業及人名索引編制作業人員,以加速提供政治檔案等。
2.檢視113至115年度所編進用約用人員工作計畫,115年度預算案編列14人之約用人員,較114年度4人增加10人。據該局說明,主要係配合國家檔案館開館,預估檔案專業參訪需求增加,增聘檔案專業參訪導覽服務人員;及增加國家檔案修護、數位轉製及權威控制等相關作業人力,以擴增保存複製量能及提升檔案應用效能等業務。
3.為強化人力運用效益並撙節經費支出,允宜審酌各計畫業務量,並依行政流程簡化及業務資訊化等節約原則,核實評估所需勞務承攬人力及約用人員之妥適性及合理性。
綜上,檔管局近年勞務承攬人力及約用人員所需經費概呈逐年遞增,115年度預算案於「業務費」分別編列進用勞務承攬人力223人,所需經費1億5,722萬9千元,以及約用人員14人,所需經費1,038萬9千元,均較113年度決算及114年度預算增加。爰此,允宜秉撙節原則,加強行政簡化及業務資訊化等措施,並審慎評估業務實際需求,確實檢討所需勞務承攬人力及約用人員規模之妥適性及合理性,俾有效運用資源。
(分機:8652 廖怡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