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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115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一0、兩廳院推廣廊道暨地面景觀計畫因營建物價調漲或期程延長而增加經費,允宜加強監督 日期:114年11月 報告名稱:文化部115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一0、兩廳院推廣廊道暨地面景觀計畫因營建物價調漲或期程延長而增加經費,允宜加強監督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許福添

文化部115年度預算案「藝術業務推展與輔導-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營運與發展-獎補助費」編列1億9,040萬元,用以續辦「兩廳院藝術力厚植計畫—藝文推廣廊道暨地面景觀設施整體規劃」。茲說明如下:

(一)計畫因多次流標及更換分包商導致工程延誤,且需辦理建造變更及結構外審,工程進度有待強化控管

1.「兩廳院藝術力厚植計畫—藝文推廣廊道暨地面景觀設施整體規劃」(下簡稱兩廳院推廣廊道暨地面景觀計畫)係為興建多功能捷運藝文推廣廊道及重整地面景觀設施,藉由連結中正紀念堂站捷運出口與兩廳院地下室之藝文推廣廊道空間,提供節目觀賞者前往兩廳院並創造藝文生活推廣空間、服務區、多功能排練與附屬空間等。該計畫期程為109至116年,總經費9億7,767萬7千元,包含文化部補助6億1,737萬7千元、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自籌3億6,030萬元,計畫由該中心轄下國家兩廳院(下稱兩廳院)執行。

2.據文化部提供資料略以,該計畫原規劃於 112年辦理開工及結構體工程施作,惟因工程發包流標2次,第3次公告始決標,致執行未如預期。後雖已於113年8月申報開工,惟開工後,復因施工廠商分項計畫書送審過程費時,且後續推動困難致使更換分包廠商,爰整體進度稍有延宕。復114 年4 月2 日進行施工前地質改良及試掘作業過程中,經確認基地總長度之容許尺寸與契約圖說不符,廠商召開會議檢討擬定方案後辦理變更設計。因本案涉及主體結構變更,依規定需辦理建照變更及結構外審,兩廳院已協調施工廠商調整施工順序,目前第一階段施工已於114年9月底完成,第二階段將俟建照變更完成後開始施作。

(二)本計畫歷經2度修正,總經費由4億餘元增至9億餘元,並延長執行期程

兩廳院推廣廊道暨地面景觀計畫前於110年8月因增加排練空間與設施而第1次修正計畫,總經費由4億678萬7千元,增為6億2,897萬5千元。嗣因營建物價巨幅波動之影響,以及古蹟修護必要與安全結構強化等特殊條件需求,致使基礎工程與連續壁費用增加等因素,於113年3月第2次修正計畫,總經費調增為9億7,767萬7千元,執行期間由109至114年度展延為116年度。經詢文化部復以,本計畫各項關鍵工項已於114年起陸續施作,為使計畫能夠按期達成預定目標,該部已請兩廳院加強管理,並要求承攬廠商提出趕工計畫,期能落實計畫內容,以利如期如質完成。衡酌該計畫修正2次均增加經費,且尚有工程圖說不符須辦理變更設計因素致影響時程,為免後續再因營建物價調漲或其他因素造成期程延長與經費增加,允宜加強管控計畫之執行進度。

綜上,文化部115年度預算案續編經費辦理「兩廳院藝術力厚植計畫—藝文推廣廊道暨地面景觀設施整體規劃」,因營建物價上漲與安全結構強化等因素,多次修正計畫及調增經費,允宜加強管控計畫之執行進度,避免經費再度增加或期程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