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115年度預算案「影視及流行音樂策劃與發展-籌建影視廳中心二期場館」編列300萬元,用以續辦「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典藏專業設施改善及博物館建置計畫」,主要工作內容為協助行政法人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下稱影視聽中心)配合建置計畫辦理相關配套工作與藏品檔案設備搬遷前置作業,以及辦理典藏專業設施改善與博物館籌建工作等。茲說明如下:
(一)114年度迄8月底分配預算執行率84.62%,主要係為加速我國珍貴影視文物資產清點整理,持續執行相關文物資產保存工作
1.國家電影文物目前係存放於影視聽中心位於樹林工業區片庫,因未符合典藏片庫應有之要求,有建置專業典藏庫房之必要,復為使影視聽中心具備完整功能及空間,而有建置博物館設施之需求,爰於第1期場館鄰近土地建置第2期場館,並預計興建完竣後,由影視聽中心負責後續營運。
2.該計畫總經費45億1,000萬元,辦理期程112至118年度,115年度預算案續編300萬元。截至114年度該部已編列1億6,292萬元,114年度可支用預算數1億3,647萬3千元,其中114年編列5,700萬元,截至8月底,累計分配數為2,600萬元、累計執行數為2,200萬元,執行率84.62%。有關115年度預算案編列300萬元預算之用途,詢據文化部表示影視聽中心刻正配合本計畫持續清點整理、釐清視聽文物數量,相關作業項目與硬體建置無涉,且本次修正計畫無修正經常門經費及執行事項,為加速我國珍貴影視文物資產保存進度,仍持續執行,以推動計畫進度。
(二)本案因營建成本上漲刻正辦理計畫修正,允宜加速辦理,俾利改善影視文物保存環境
1.電影膠卷有其保存年限,依國際典藏標準,電影片及其相關文物之保存環境,可分為室溫、冷藏及冷凍,不同文物之保存,均需依其材質給予不同溫溼度之保存環境,黑白膠捲在冷藏下環境下最長100年(詳表1),彩色膠卷保存年限則較短,在冷藏環境下最高為50年,考量早期保存環境相對不利,該中心典藏膠卷之數位化有其急迫性。目前影視聽中心典藏之影視及廣播文物保存空間位於樹林工業區廠房,未符合前揭國際典藏標準,且周邊各式工廠林立,現行存放環境溫溼度及安全性皆不盡理想。
表1 電影膠卷保存年限表
保存環境
黑白膠卷年限
彩色膠卷年限
冷凍庫-18°C 以下
100 年以上
50至70 年
冷藏 0–10°C
50至100 年
30至50 年
室溫 20–25°C
30至50 年
20至30 年
資料來源:Kodak 官方技術資訊。
2.另據文化部說明略以,本案進度目前未如預期,主要係因近年營建物價與人力成本持續上揚,且依都市計畫須納入公共停車位及空橋成本等因素,詢據該部陳復資料顯示,該部經參考113年營建成本,以每平方公尺平均8.74萬元重新核算整體造價,資本門經費將由41億7,000萬元修正為79億7,047萬元(增幅91.14%),致原核定經費已難支應實際工程所需,該部經檢討後,爰依「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中長程個案計畫編審要點」規定,於114年1月9日陳報修正計畫至行政院,並與委託專案管理單位(PCM)暫停履約,刻依行政院審查意見修正計畫中,將依規定於修正計畫核定後續行辦理。
綜上,文化部115年度預算案編列經費續辦「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典藏專業設施改善及博物館建置計畫」,迄114年8月底分配預算執行率84.62%,且刻正進行修正計畫相關盤點及評估,鑒於該館所保存膠捲年限已長,為避免膠卷隨年代久遠而劣化,允宜控管進度,俾如期如質完成專業庫房之興建,完善珍貴影視文化資產之保存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