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局115年度預算案於「智慧財產權科技發展」項下新增「智權推進致能轉型」4,857萬5千元,用以辦理AI智權服務平台及智權智慧客服系統開發等事項。經查:
(一)計畫內容摘要及經費需求
1.計畫內容:為達成以AI為基礎之數位轉型工作目標,智慧局配合經濟部「智慧政府數位化精進發展計畫-致能轉型ABC計畫」推動「智權推進致能轉型計畫」,運用AI技術打造以使用者為中心之智慧智權服務,主要建置「智權智慧客服」服務,提供商標及專利之申辦與知識諮詢服務,依據使用者需求提供精準之引導服務,協助使用者快速瞭解所需適用之智慧財產權權利類型,並建構完善且具韌性之數位基礎建設,以支援AI應用。
2.期程及計畫總經費:執行期間為115至119年度,計畫總經費為2億4,287萬5千元(詳表1),其中辦理AI智權服務平台所需經費為8,931萬5千元,預計建構提供全方位、主動精準之智權申辦及知識諮詢服務,降低中小企業及民眾接觸管理智慧財產權之門檻與時間成本。
3.115年度經費用途:115年度預算案編列4,857萬5千元,包含辦理AI智權服務平台與智權智慧客服等資訊操作維護所需之資訊服務費及通訊費共3,071萬2千元,以及辦理各項系統開發與建構完善數位基礎建設所需相關硬體及儲存設備之資訊軟硬體設備費1,786萬3千元。
表1 「智權推進致能轉型計畫」經費需求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所需經費
預期辦理事項
預計成效
115
48,575
1.建構AI協作智權服務平台,含智慧客服與智慧秘書之可行性分析。
2.整合雲端與地端運算資源,制定調配策略。
1.完成1項智慧客服應用服務。
2.智慧客服累計提供服務6,000次。
116
48,575
1.擴增智慧客服服務,並建置智慧秘書服務。
2.依應用服務性質,於雲端或地端建立AI模型訓練及運作所需基礎環境,並設計必要之備援機制。
1.增加1項智慧客服服務,並完成1項智慧秘書服務。
2.智慧客服及秘書累計提供服務1萬3,000次。
117
48,575
1.持續擴增智慧客服與智慧秘書服務,同時追蹤模型精確度,評估優化可行性。
2.配合應用服務需求,辦理雲端或地端基礎環境擴充及維運,確保服務持續性。
1.增加1項智慧客服及1項智慧秘書服務。
2.智慧客服及秘書累計提供服務2萬次。
118
48,575
1.持續擴增智慧客服與智慧秘書服務,同時依評估結果進行模型優化。
2.配合應用服務需求,辦理雲端或地端基礎環境擴充及維運,確保服務持續性。
1.增加1項智慧客服及1項智慧秘書服務。
2.智慧客服及秘書累計提供服務2萬7,000次。
119
48,575
1.持續擴增智慧客服與智慧秘書服務,同時蒐集使用者回饋意見進行優化。
2.配合應用服務需求,辦理雲端或地端基礎環境擴充及維運,確保服務持續性。
1.增加1項智慧客服及1項智慧秘書服務。
2.智慧客服及秘書累計提供服務3萬5,000次。
合計
242,875
資料來源:智慧局提供。
(二)鑑於智慧財產權之申請程序較為複雜,為降低智權服務使用門檻,允宜妥為規劃智權服務平台之建置及完備服務項目,並滾動檢討,俾符使用者需求
智慧財產權為企業及個人重要之無形資產,且智慧財產權對於促進產業創新及研發極具重要性,惟其分類龐雜,包含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及營業秘密等,專利權尚分為發明、新型及設計等類型,又各智慧財產權適用範圍及申請方式均有不同,以專利權觀之,即可分為發明、新型及設計3種專利權,保護年限分別為20年、10年及15年,各審查方式均不同(詳表2),且專利權經核准審定後,尚須於期間內繳納證書費及年費,申請及審查過程之複雜程度對資源有限之中小企業及個人可能為一大挑戰。
智慧局前於110至114年間辦理「服務型智慧政府2.0推動計畫-經濟決策輔助及智慧治理計畫-智權數位基磐計畫」,初步已提供企業技術趨勢與智權資訊,以及掌握案件歷程諮詢之個人化服務等服務,惟因智慧財產權申辦及管理有其困難度,又我國企業逾九成屬中小企業,多數缺乏專業智識及管理能力,且資源有限尚需考量智慧財產權申請及管理之成本,為降低智慧財產權服務之使用門檻,智慧局115年度新增辦理「智權推進致能轉型計畫」,期透由AI智權服務平台與智權智慧客服之建置,提供精準引導。鑑於各使用者所需平台服務功能不同,對智慧財產權之認知程度亦不同,允宜妥為規劃平台建置,並滾動檢討提供之服務是否符使用者期待,俾有效協助企業加速取得權利。
表2 發明、新型及設計專利權申請審查流程摘要表
專利權類型
保護期限
申請審查流程內容摘要
發明
20年
程序審查:確認提交之專利申請書及應備文件是否齊備,並確實繳交規費。
公開前審查:確認提交文件格式無誤且無不可公開之內容,審查通過則將於申請日或優先權起算18個月後「公開」該專利。
實體審查:實際檢索先前技術並審視專利申請文件內容,審查該件專利新穎性、進步性、產業利用性、揭露要件、以及其餘法定要求。惟申請後3年內,若申請人或第三人未提出實體審查請求,申請案不會自動進入實體審查程序。(後續仍有可能進行申復、再審查等程序)
公告及核發證書:如於實體審查後決定核准,繳納證書費及年費後,則該發明專利申請案正式公告取得發明專利權並核發發明專利證書。
新型
10年
程序審查:確認提交專利申請書及應備文件是否齊備,並確實繳交規費。
形式審查:確認提交文件格式無誤,並且無前後文用語不一致。如有發現內容需調整之情形,則會請申請人限期內修正。
公告及核發證書:如於形式審查後決定核准,繳納證書費及年費後,則該新型專利申請案正式公告取得新型專利權,並核發新型專利證書。
設計
15年
程序審查:確認提交之專利申請書及應備文件是否齊備,並確實繳交規費。
實體審查:進行前案檢索並審視專利申請文件內容,審查產業利用性、新穎性、創作性、揭露要件、以及其餘法定要求。(後續仍有可能進行申復、再審查等程序)
公告及核發證書:如於實體審查後決定核准,繳納證書費及年費後,則該設計專利申請案正式公告取得設計專利權,並核發設計專利證書。
資料來源:摘錄自智慧局iPKM產業專利知識平台。
綜上,智慧局115年度預算案新增辦理「智權推進致能轉型」4,857萬5千元,主要建置新一代智權服務平台,以提供主動精準服務,鑑於智慧財產權分類龐雜,且申請及管理方式均有不同,又我國企業多屬中小企業,為提升中小企業及個人運用智權服務意願及能力,允宜善用AI技術妥為規劃平台之建置及完備服務項目,並滾動檢討調整,俾符使用者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