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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所屬(標準檢驗局及所屬、智慧財產局、水利署及所屬、商業發展署)115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八、屏東縣自來水供水普及率仍未及八成,又部分市縣簡易自來水水質檢測作業容有改善之處,允宜審視各期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推動成效滾動調整,並積極督導協助市縣政府,俾提升民眾用水安全及品質 日期:114年11月 報告名稱:經濟部所屬(標準檢驗局及所屬、智慧財產局、水利署及所屬、商業發展署)115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參、水利署及所屬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施岑佩 羅玉姍

水利署115年度預算案於「水資源開發及維護-自來水工程」項下編列「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第五期」13億9,000萬元及新增「關西淨水場及新埔配水中心改善工程」3,546萬元,主要投資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台水公司)辦理無自來水地區自來水延管工程、自來水用戶設備外線、簡易自水改善工程、關西淨水廠擴建及新埔淨水廠改建之土地取得等工作。經查:

(一)水利署115年度共編列14億餘元投資台水公司辦理無自來水地區之改善及關西淨水場之興建等,惟「關西淨水場及新埔配水中心改善工程」迄114年9月底仍未經行政院核定

水利署115年度預算案賡續編列「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第五期」13億9,000萬元(不含一般性補助款4億5,250萬元),及新增「關西淨水場及新埔配水中心改善工程」3,546萬元,主要為投資台水公司,彙整該2計畫內容摘要、迄114年7月底執行概況及115年度經費需求,說明如下:

1.「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第五期」

(1)計畫內容摘要:於113年11月間核定,計畫總經費為106億元(公務分擔經費96.5億元),執行期間為114至118年度,預計自來水延管工程供水受益戶約1.5萬戶,簡易自來水工程及系統營運供水受益戶約1.0萬戶,自來水用戶設備外線費用補助供水受益戶約3.5萬戶,共增加6萬戶之供水受益戶。

(2)迄114年7月底執行概況:114年度編列19億9,908萬8千元,迄7月底累計實現數為5億9,982萬8千元,已核定177件工程及供水受益戶數1,800戶。

(3)115年度經費需求:水利署編列業務費1,000萬元及投資台水公司13億8,000萬元,預計辦理「自來水延管工程」,預估受益戶3,300戶,另於一般性補助款編列4億5,250萬元,預計補助地方政府辦理「簡易自來水工程及系統營運」及「自來水用戶設備外線」,預估受益戶9,000戶。

2.「關西淨水場及新埔配水中心改善工程」

(1)計畫內容摘要:為避免112年6月間鳳山溪汙染事件導致關西廠緊急停止出水案件再發生,經濟部研議擴建關西淨水場及改建新埔淨水場,並設置關西至新埔管線工程及關西淨水場取水口上移工程,預計提升關西淨水場出水量每日3萬立方公尺、新埔淨水場改建配水池7,000立方公尺,增加取水口上游之保護程度及反向支援竹北水量等。計畫執行期間為114至118年度,總經費共11億5,821萬元,其中由水利署於115年度預算案編列3,546萬元投資台水公司,其餘11億2,275萬元則由台水公司自籌經費辦理;惟迄114年10月中旬該計畫仍未經行政院核定。

(2)115年度經費需求:水利署編列3,546萬元,預計台水公司完成土地取得及補償工作之前置作業。

(二)114年6月底仍有部分市縣自來水供水普及率未及八成,又前期計畫部分簡易自來水工程執行進度仍待改善,允宜妥為規劃經費配置,並通盤檢討前期計畫推動成效

參據水利署及台水公司統計114年6月底自來水供水普及率(詳表1),我國整體自來水供水普及率為95.55%,其中南投縣、屏東縣及臺東縣仍未逾85%,尤以屏東縣自來水供水普及率僅72.03%為最低;水利署115年度預算案賡續編列「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第五期」第2年度經費13億9,000萬元推動自來水延管工程,惟依第五期計畫書指出略以,相關建設成本因物價調整及施作難度增高等隨之上升,爰宜妥為規劃後續經費配置,俾提高自來水供水普及率。

另部分地區因地理環境限制,台水公司埋設管線不易,且用戶較少致成本偏高,故水利署於各期「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均補助市縣政府建置簡易自來水工程及辦理系統營運,以提供偏遠地區民眾用水需求。經彙整水利署於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以下簡稱前瞻)第1至4期特別預算(106至113年度)推動之「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第3及4期,共投入9億6,397萬2千元,補助市縣政府辦理簡易自來水工程及系統營運計356件,實際改善2萬8,191戶(詳表2),惟該計畫第4期已於113年屆期,迄113年底仍有32件工程仍未完工,且112及113年度原預計改善戶數為7,000戶,實際改善戶數僅1,367戶,允宜加強執行進度控管,並通盤檢討前期計畫推動成效。

表1 迄114年6月底各市縣自來水供水普及率明細表 單位:%

市縣別

供水普及率

市縣別

供水普及率

市縣別

供水普及率

市縣別

供水普及率

基隆市

99.54

苗栗縣

87.69

嘉義縣

91.13

宜蘭縣

96.05

新北市

97.30

臺中市

95.67

臺南市

99.05

連江縣

86.09

臺北市

99.71

南投縣

81.66

高雄市

96.94

金門縣

94.59

桃園市

98.40

彰化縣

92.68

屏東縣

72.03

澎湖縣

92.89

新竹市

99.21

雲林縣

94.92

臺東縣

83.84

小計

95.55

新竹縣

91.69

嘉義市

99.97

花蓮縣

90.31

資料來源:台灣自來水公司114年上半年統計年報及水利署114年6月份自來水供水普及率統計報表。

表2 前瞻第1至4期「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補助地方辦理簡易自來水工程及系統營運推動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件;戶;%

項目

前瞻第1期

(106-107)

前瞻第2期

(108-109)

前瞻第3期

(110-111)

前瞻第4期

(112-113)

合計

預算數

106,729

342,860

314,447

199,936

963,972

迄113年底累計實支數

104,137

332,135

310,136

103,012

849,420

辦理件數

72

126

107

51

356

迄113年底未完成件數

-

-

-

32

32

預計改善戶數

3,600

3,600

5,000

7,000

19,200

實際改善戶數

8,053

11,572

7,199

1,367

28,191

資料來源:水利署提供。

(三)部分市縣近年簡易自來水水質檢測發現不符標準及規範件數偏多,允宜積極協助市縣政府改善,俾提升供水安全及品質

依自來水法第110條第1項規定略以,每日供水量於3,000立方公尺以下之簡易自來水事業,得不適用依法組織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取水等必要之設備、設置消防救火栓及自來水價訂定之規定,且由各市縣主管機關另行訂定自治法規管理。按各市縣自來水事業水質檢驗頻率情形(詳表3),各市縣水質檢驗頻率並未相同,其中新北市等8市縣僅規範定期檢測,尚無明確訂定頻率,其餘市縣水質檢測頻率則為每3個月至1年1次不等,主要係因簡易自來水管理委員會或管理人多為系統用戶無給職兼任,且系統水源受限於地域性尚無其他替代可能,各市縣政府實難依自來水法嚴厲執行罰緩或勒令暫停供水之措施。

按水利署統計近年(112年至114年6月底)各市縣水質檢測發現不符標準及規範件數共達3,166件(詳表3),且簡易自來水系統水質不符項目多以大腸桿菌群超標為主;依據審計部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4期特別決算審核報告指出略以,部分市縣對於水質檢驗頻率及不符標準後續處理改善規定未盡周妥,不利遂行水質管理工作,潛存水質不符標準風險等情形。查水利署115年度預算案於「一般性補助款」編列4億5,250萬元,補助各市縣政府辦理簡易自來水工程及系統營運,雖簡易自來水系統之興辦及管理屬各市縣政府權責,惟為確保民眾用水安全及品質,允宜加強考核及督導機制,研謀善策協助市縣政府提升簡易自來水水質。

表3 各市縣112年至114年6月底水質檢測不符標準及規範情形表

單位:件

市縣別

水質檢測頻率

未符標準及規範件數

市縣別

水質檢測頻率

未符標準及規範件數

基隆市

每3個月/次

-

嘉義縣

每半年/次

318

新北市

定期

39

臺南市

定期

-

桃園市

每半年/次

286

高雄市

每3個月/次

52

新竹縣

每半年/次

307

屏東縣

每年/次

160

苗栗縣

定期

208

臺東縣

定期

194

臺中市

每半年/次

50

花蓮縣

定期

404

南投縣

每3個月/次

1,095

宜蘭縣

定期

53

彰化縣

定期

-

澎湖縣

定期

-

雲林縣

每半年/次

-

小計

-

3,166

說 明:臺北市簡易自來水由臺北市自來水事業處執行,新竹市、嘉義市、金門縣及連江縣尚無簡易自來水系統。

資料來源:水利署提供。

綜上,115年度預算案於「水資源開發及維護-自來水工程」項下編列「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第五期」13億9,000萬元及新增「關西淨水場及新埔配水中心改善工程」3,546萬元,主要投資台水公司辦理無自來水地區自來水延管工程及關西淨水廠擴建等工作,另於「一般性補助款」編列4億5,250萬補助各市縣政府辦理簡易自來水工程等,鑑於迄114年6月底部分市縣自來水供水普及率未達85%,又部分市縣簡易自來水水質檢測作業容有改善之處,允宜審視前期計畫執行成效,滾動調整後續經費配置及推動方向,並積極督導協助市縣政府,俾提升民眾用水安全及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