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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所屬(標準檢驗局及所屬、智慧財產局、水利署及所屬、商業發展署)115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九、「中央管流域整體改善與調適計畫(110-115年)」將屆期,惟其逕流分擔及在地滯洪推動成效仍有精進空間,允宜通盤檢討 日期:114年11月 報告名稱:經濟部所屬(標準檢驗局及所屬、智慧財產局、水利署及所屬、商業發展署)115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參、水利署及所屬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施岑佩 羅玉姍

水利署115年度預算案於「河川海岸及排水環境營造-河川海岸環境營造計畫」項下編列「中央管流域整體改善與調適計畫(110-115年)」147億元(不含編列於「一般性補助款」8億元),辦理整體改善及規劃調適、基礎設施防護及調適措施、建造物更新改善及操作維護等工作。經查:

(一)迄114年7月底執行概況及115年度經費需求

彙整「中央管流域整體改善與調適計畫(110-115年)」迄114年7月底執行概況及115年度經費需求,並說明如下:

1.迄114年7月底執行概況:截至114年度累計編列預算數546億1,086萬2千元,迄114年7月底累計實現數423億5,329萬3千元,累計實現率77.55%(倘未加計114年度追加預算數7億3,544萬2千元,累計實現率為78.61%),累計完成中央管河川及區排整體改善分別131.1及24.19公里、海岸侵蝕補償等土地調適29.25公里、水利建造物更新改善與操作1萬6,875座、中央管流域環境營造86.6公里。

2.115年度經費需求:水利署115年度預算案編列147億元,包含分別用於整體改善及調適規劃4億7,000萬元、基礎設施防護及調適措施68億3,000萬元、土地調適作為12億5,000萬元、建造物更新改善及操作維護44億元、營創調和環境17億5,000萬元;另於「一般性補助款」編列8億元,主要用於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地方管橋梁改建工程及大漢溪堤外水岸廊道串聯暨周邊環境改善工程等基礎設施防護及調適工作。

3.115年度預計達成效益:(1)中央管河川整體改善23公里;(2)中央管區排整體改善5公里;(3)辦理海岸侵蝕補償及調適措措施5公里;(4)水門操作維修3,000座;(5)生態友善及地景營造20公里。

(二)近年推動逕流分擔措施及在地滯洪面積範圍及成效有限,允宜檢討可能遭遇之困難,並研謀改善

為提高因應氣候變遷之國土韌性承洪能力,水利署持續推動中央管河川及區域排水之治理,迄113年底治理率分別為90.84%及77.88%,惟傳統治理工程有其極限,近年極端氣候短延時強降雨頻仍,大量降雨往往超過原防洪標準設計,致淹水情形持續發生,爰該署調整改採系統性及順應自然方式進行整體規劃,自108年起將逕流分擔、出流管制及在地滯洪納入治理手段,彙整迄114年7月底推動概況,說明如下:

1.逕流分擔:迄114年7月底共推動18件中央管河川水系逕流分擔評估報告,均已完成階段性任務(詳表1),其中淡水河、烏溪、鹽水溪、蘭陽溪、二仁溪及鳳山溪後續預計召開經濟部逕流分擔審議會議進行逕流分擔範圍評估;至部分水系經經濟部逕流分擔審議會審議評估報告可行後已進行公告逕流實施範圍,114年間分別公告大義崙、土庫、旱溝及沙連溪等4排水集水區域逕流分擔實施範圍,並陸續於臺南市安佃國小、土城高中及同德公園推動逕流分擔措施。

2.出流管制:水利署已於114年9月2日修訂「出流管制計畫書與規劃書審核監督及免辦認定辦法」,主要調整土地開發利用應提出出流管制計畫書之面積規範,如應提出出流管制計畫書之土地開發利用面積,由2公頃以上調整為1公頃以上等,加重開發單位之責任以提高土地承洪能力,並配合實務運作簡化審查程序等相關規範。

3.在地滯洪:於高雄市美濃區推動在地滯洪,預計推動面積346公頃,110至114年度共完成契約簽訂約100公頃,較原預定推動面積仍相差246公頃。

4.復據行政院113年8月22日第3917次會議及114年3月間「2025全國水會議」14項具體共識結論中,均提出系統性治水概念,強調除應加速整體規劃治理整治外,應透由逕流分擔、出流管制、在地滯洪提升土地承洪能力;鑑於水利署自108年起實施逕流分擔及出流管制等措施,雖相關評估報告已完成階段性任務,惟實際推動逕流分擔措施及在地滯洪面積仍有限,允宜妥為檢討及深入瞭解過去推動所遭遇之困難,並汲取先前辦理經驗,研擬善策或配套措施改進,俾擴大其推動效益。

表1 迄114年7月底中央管河川水系逕流分擔評估概況表

河川水系

執行年度

辦理情形

中央管河川淡水河水系逕流分擔評估報告

109-110

已完成階段性任務(後續預計召開經濟部逕流分擔審議會議)

中央管河川烏溪水系逕流分擔評估報告

中央管河川朴子溪水系逕流分擔評估報告

已完成階段性任務

中央管河川鹽水溪水系逕流分擔評估報告

已完成階段性任務(後續預計召開經濟部逕流分擔審議會議)

中央管河川高屏溪水系逕流分擔評估報告

已完成階段性任務

中央管河川蘭陽溪水系逕流分擔評估報告

110-112

已完成階段性任務(後續預計召開經濟部逕流分擔審議會議)

中央管河川頭前溪水系逕流分擔評估報告

110-111

已完成階段性任務

中央管河川北港溪水系逕流分擔評估報告

110-111

已完成階段性任務

中央管河川阿公店溪水系逕流分擔評估報告

中央管河川濁水溪水系逕流分擔評估報告

中央管河川卑南溪水系逕流分擔評估報告

中央管河川中港溪水系逕流分擔評估報告

111-112

已完成階段性任務

中央管河川大甲溪水系逕流分擔評估報告

中央管河川急水溪水系逕流分擔評估報告

中央管河川二仁溪水系逕流分擔評估報告

已完成階段性任務(後續預計召開經濟部逕流分擔審議會議)

中央管河川花蓮溪水系逕流分擔評估報告

110-111

已完成階段性任務

中央管河川磺溪水系逕流分擔評估報告

中央管河川鳳山溪水系逕流分擔評估報告

112-113

已完成階段性任務(後續預計召開經濟部逕流分擔審議會議)

資料來源:水利署提供。

綜上,水利署115年度預算案於「河川海岸及排水環境營造-河川海岸環境營造計畫」項下編列「中央管流域整體改善與調適計畫(110-115年)」147億元(不含編列於「一般性補助款」8億元),鑑於近年極端氣候造成強降雨頻仍,傳統工程治理有其極限,該署持續推動逕流分擔、出流管制及在地滯洪等措施,惟迄114年7月底推動成效容有改善空間,鑑於該計畫115年將屆期,允宜妥為檢討過去逕流分擔及在地滯洪執行所遇困難,並研謀善策精進,俾提高韌性承洪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