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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所屬(標準檢驗局及所屬、智慧財產局、水利署及所屬、商業發展署)115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一一、115年度新增辦理「因應氣候變遷縣市管河川及排水整體改善計畫」,允宜通盤檢討近年地方水患治理推動成效,妥為規劃經費配置,並因地制宜研謀治水規劃 日期:114年11月 報告名稱:經濟部所屬(標準檢驗局及所屬、智慧財產局、水利署及所屬、商業發展署)115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參、水利署及所屬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施岑佩 羅玉姍

水利署115年度預算案於「河川海岸及排水環境營造-河川海岸環境營造計畫」項下新增「因應氣候變遷縣市管河川及排水整體改善計畫」35億1,052萬元(不含編列於「一般性補助款」64億8,948萬元),辦理地方管河川及排水之治理工程及應急工程、治理規劃及檢討、河川及排水等水域環境改善、生態檢核、非工程措施等工作。經查:

(一)計畫內容摘要及經費需求

檢視「因應氣候變遷縣市管河川及排水整體改善計畫」草案內容及115年度經費用途概況,說明如下:

1.計畫內容摘要:中央政府106至114年度於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以下簡稱前瞻)特別預算項下編列「水與安全-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及「水與環境-全國水環境改善計畫」,進行地方水患治理工作及推動水域環境改善,為持續辦理各縣市管河川排水等流域整體治理,提高治理率與提升都市防洪能力,併同考量水域環境改善,延續前期各項水患治理計畫工作,落實生態檢核減少環境衝擊,並因應氣候變遷納入土地承洪等思維,賡續自115年起推動「因應氣候變遷縣市管河川及排水整體改善計畫」,以協助地方政府面對氣候變遷挑戰,降低淹水風險及營造宜居之水域環境空間。

2.期程及計畫經費暨預計成效:計畫期間為115至118年度,所需總經費為1,000億元,水利署分擔650億元(含編列於「一般性補助款」之相關經費),主要用於治理工程(含用地取得)及應急工程、治理規劃及檢討、河川及排水等水域環境改善、生態檢核工作、非工程措施、計畫管制與考核等工作,期達到增加保護面積250平方公里、護岸改善長度255公里、水域環境營造面積50公頃。

3.115年度經費需求及預計完成工作(詳表1):115年度水利署編列35億1,052萬元,包含用於防洪綜合治理工程34億5,552萬元及計畫管制與考核5,500萬元,預計增加保護面積25平方公里、護岸改善長度30公里及水域環境營造面積8公頃,另於「一般性補助款」編列64億8,948萬元,共編列100億元。

表1 水利署115年度預算案編列「因應氣候變遷縣市管河川及排水整體改善計畫」所需經費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水利署

一般性補助款

合計

預算案數

1.防洪綜合治理工程

3,455,520

6,128,480

9,584,000

2.治理規劃及檢討

-

151,000

151,000

3.生態檢核

-

80,000

80,000

4.水域環境改善

-

100,000

100,000

5.非工程措施

-

30,000

30,000

6.計畫管制與考核

55,000

-

55,000

合計

3,510,520

6,489,480

1,000,000

預計達成效益

1.增加保護面積25平方公里、護岸改善長度30公里。

2.水域環境營造面積8公頃。

資料來源:水利署提供。

(二)「因應氣候變遷縣市管河川及排水整體改善計畫」水利署預計4年投入650億元,惟計畫書尚無敘明經費之估算及分配,允宜通盤檢討前瞻相關計畫執行成效,並妥善規劃經費配置

水利署自115年起推動「因應氣候變遷縣市管河川及排水整體改善計畫」,主要延續前瞻特別預算「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及「全國水環境改善計畫」,彙整該署2項計畫特別預算編列與執行概況(詳表2),並說明如下:

1.「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前瞻第1至5期共編列599億1,600萬元,迄114年7月底累計執行數共491億7,275萬1千元,累計執行率為82.07%,第1至4期已完成增加保護面積252.06平方公里,施設堤防護岸及排水路改善226.08公里,第5期預計增加保護面積25平方公里,施設堤防護岸及排水路改善17公里。

2.「全國水環境改善計畫」:前瞻第1至5期共編列106億3,618萬6千元,迄114年7月底累計執行數共76億966萬9千元,累計執行率為71.55%,第1至4期已完成水環境亮點124處及親水空間營造479.42公頃,已超過整體計畫預計效益,第5期預計增加水環境亮點6處及親水空間面積營造34公頃。

惟依據「因應氣候變遷縣市管河川及排水整體改善計畫」(草案)有關115至118年度各年度預計投入經費及達成效益(詳表3),水利署預計4年度投入650億元,惟該計畫草案並未敘明各工作項目所需經費,不利外界瞭解整體計畫全貌、所需經費規模及預計達成效益之合理性;為利「因應氣候變遷縣市管河川及排水整體改善計畫」執行,允宜通盤檢討前瞻相關2計畫執行成果,妥為規劃經費配置,並於計畫書及預算案中具體敘明,以利審議。

表2 水利署前瞻「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及「全國水環境改善計畫」特別預算編列及執行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計畫

名稱

期別(年度)

預算數

迄114年7月底執行數

整體計畫

預計效益

第1至4期完成效益

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

第1期(106-107)

2,050,000

1,953,359

增加保護面積275平方公里,施設堤防護岸及排水路改善240公里

增加保護面積252.06平方公里,施設堤防護岸及排水路改善226.08公里

第2期(108-109)

13,950,000

13,836,124

第3期(110-111)

16,450,000

16,339,591

第4期(112-113)

17,357,000

16,019,768

第5期(114)

10,109,000

1,023,909

合計(106-114)

59,916,000

49,172,751

全國水環境改善計畫

第1期(106-107)

1,200,000

1,173,595

完成水環境亮點88處及親水空間面積營造420公頃

完成水環境亮點124處、親水空間營造479.42公頃

第2期(108-109)

5,649,486

4,147,869

第3期(110-111)

2,000,000

1,671,529

第4期(112-113)

594,700

548,945

第5期(114)

1,192,000

67,731

合計(106-114)

10,636,186

7,609,669

說 明:前瞻特別預算執行期間為106年9月至114年8月,共8年。

資料來源:水利署提供。

表3 「因應氣候變遷縣市管河川及排水整體改善計畫」115至118年度預計投入經費及達成效益明細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平方公里;公里;公頃

年度

預計投入經費

預計達成效益

增加保護面積

堤防及護岸改善長度

環境營造面積

115

100

25

30

8

116

180

73

70

13

117

200

82

80

15

118

170

70

75

14

合計

650

250

255

50

資料來源:整理自「因應氣候變遷縣市管河川及排水整體改善計畫」草案(114年8月版)有關水利署經費及預計效益內容。

(三)迄113年底各市縣河川及區排平均治理率僅45.69%,又近年極端降雨頻仍,造成地勢低窪淹水難退,允宜賡續推動各地區達基本防洪標準,並因地制宜研謀治理善策

揆諸迄113年底各市縣於前瞻第1至4期特別預算易淹水改善面積與河川及區域排水治理率(詳表4),各市縣改善易淹水面積達252.06公頃,以中南部地區為主,河川及區排平均治理率為45.69%,雖已較95年19%增加26.69個百分點,惟包含新北市等13個市縣河川及區排治理率未及五成,亟待加速改善;復查107年至114年7月底全臺重大淹水事件之範圍及面積(詳表5),淹水範圍以彰化以南之市縣為主,又依據國科會及環境部聯合出版之「國家氣候變遷科學報告2024現象、衝擊與調適」(113年6月修正版)指出,雲嘉南及高屏地區因地層下陷易造成逢雨必淹之情況,另沿海地區除地勢低窪增加其淹水風險外,亦因暴潮等帶來加乘影響,又隨全球暖化程度加劇,推估目前每50年始發生1次之極端降雨可能於未來成為10年發生1次,顯示極端降雨異常天氣事件將日趨頻繁,為提高各地區防洪能力,允宜詳實盤整地方近年整治成效,並因地制宜審慎研謀治水規劃。

表4 迄113年底各市縣於前瞻特別預算改善易淹水面積與河川及區域排水治理率明細表 單位:公頃;%

縣市別

改善易淹水面積

河川及區排治理率

縣市別

改善易淹水面積

河川及區排治理率

基隆市

0.18

100.00

嘉義市

0.26

54.54

臺北市

-

100.00

臺南市

66.98

34.49

新北市

0.25

33.97

高雄市

24.95

41.63

桃園市

2.48

46.83

屏東縣

5.61

79.01

新竹縣

0.47

82.39

宜蘭縣

2.04

37.72

新竹市

2.31

68.57

花蓮縣

0.72

46.52

苗栗縣

0.29

53.79

臺東縣

1.36

44.45

臺中市

1.29

25.13

澎湖縣

0.11

24.79

南投縣

-

5.04

金門縣

1.09

91.15

彰化縣

1.48

14.63

連江縣

- 

-

雲林縣

42.76

46.08

合計

252.06

45.69

嘉義縣

97.43

52.08

資料來源:水利署提供。

表5 107年至114年7月底重大淹水事件之範圍及面積表 單位:公頃

年度

颱風或豪雨事件

淹水範圍(市縣別)

淹水面積

107

0702豪雨

彰化縣、雲林縣、嘉義縣、臺南市及高雄市

337.57

0823熱帶低氣壓豪雨

雲林縣、嘉義縣、臺南市及高雄市

45,872.00

108

丹娜絲颱風

高雄市

421.98

109

0521豪雨

高雄市及屏東縣

168.93

110

0603豪雨

臺北市、新北市、雲林縣、臺南市及高雄市

161.49

0621豪雨

彰化縣、雲林縣、嘉義縣、臺南市及高雄市

126.60

0731豪雨

彰化縣、雲林縣、嘉義縣、嘉義市、臺南市、高雄市及屏東縣

667.88

0805豪雨

彰化縣、雲林縣及屏東縣

106.00

112

0910豪雨

雲林縣、嘉義縣、嘉義市及臺南市

202.80

113

凱米颱風

宜蘭縣、臺中市、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嘉義縣、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及花蓮縣

1,819.60

114

0728豪雨

臺中市、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臺南市、屏東縣及花蓮縣

260.09

說 明:上表僅整理整體淹水面積超過100公頃之颱風或豪雨事件。

資料來源:整理自經濟部水利署107至114年度颱風或豪雨重大淹水災害檢討調查報告。

綜上,水利署115年度預算案延續前瞻「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及「全國水環境改善計畫」,於「河川海岸及排水環境營造-河川海岸環境營造計畫」項下新增「因應氣候變遷縣市管河川及排水整體改善計畫」35億1,052萬元,另於「一般性補助款」編列64億8,948萬元,預計4年投入650億元,惟迄113年底各市縣河川及區排平均治理率僅45.69%,且近年極端降雨造成地勢低窪地區淹水難退,允宜通盤檢討前瞻相關計畫推動成效,妥善規劃經費配置並於預算案中詳實說明,以利審議,另審酌各地近年發生淹水情形,因地制宜審慎研謀治水規劃,以提高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