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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所屬(標準檢驗局及所屬、智慧財產局、水利署及所屬、商業發展署)115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一五、新增「強化商圈品牌行銷推廣計畫」2.5億元,允宜研謀依各地發展特色,分級妥擬補助輔導計畫及績效目標,以維成效 日期:114年11月 報告名稱:經濟部所屬(標準檢驗局及所屬、智慧財產局、水利署及所屬、商業發展署)115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肆、商業發展署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施岑佩 羅玉姍

商業署115年度預算案於「推動商業服務業升級成長-活絡商圈市場夜市經濟」項下,新增辦理「強化商圈品牌行銷推廣計畫」,總經費8.5億元,辦理期程114至117年,115年度預算案編列2.5億元。經查:

(一)計畫內容

1.計畫內容:經行政院113年8月30日核定,預計於4年間(114至117年)投入8.5億元,規劃採「升級轉型」、「多元推廣」、「精進成長」及「穩定自治」等策略,分別展開「培育輔導」、「品牌拓展」、「競賽表揚」及「特色營造」4大推動主軸,串連在地特色資源,發揮商圈多元活力,均衡經濟發展,塑造商圈新典範。

2.預計效益:預計於4年間之總體量化效益包含:特色展售及品牌行銷帶動營業額4.2億元以上、特色展售及品牌行銷觸及630萬人次、品牌推廣暨媒體露出觸及432萬人次;補助830處商圈行銷活動,共計帶動營業額8.3億元(詳表1)。

3.115年度預計辦理事項:115年度預算案編列2億5,000萬元,包含委辦費9,971萬5千元、其他業務費28萬5千元及獎補助費1億5,000萬元,預計辦理:(1)結合國際展會、體育賽事及大型文化活動,透過特色展售與品牌行銷,推廣商圈特色及帶動消費。(2)以跨商圈輔導的合作模式,辦理6處潛力商圈輔導及6個跨商圈合作案,以發揚大型節慶文化活動推廣在地特色,並舉辦8場實務技能培訓活動,以提升商圈營運能力。(3)透過中央與地方協力合作,推動卓越商圈競賽,並補助250處商圈辦理行銷活動,吸引國內外旅客到訪遊逛,活絡地方經濟。

表1 商業署「強化商圈品牌行銷推廣計畫」經費及量化效益指標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計畫總經費

整體效益

分年效益

各項策略

總經費

說明

114年

115年

116年

117年

一、升級轉型

196,000

辦理推動品牌示範商圈

特色展售及品牌行銷帶動營業額4.2億元以上

0.6

億元

1.2

億元

1.2

億元

1.2

億元

二、多元推廣

122,000

特色展售0.61億元及形象推廣0.61億元

特色展售及品牌行銷觸及630萬人次

90萬

人次

180萬

人次

180萬

人次

180萬

人次

三、精進成長

32,000

主題競賽0.16億元及鼓勵表揚0.16億元

媒體合作與公關行銷觸及432萬人次

108萬

人次

108萬

人次

108萬

人次

108萬

人次

四、穩定自治

500,000

補助商圈辦理活動

補助830處商圈辦理行銷活動,共計帶動營業額8.3億元

0.8

億元

2.5

億元

2.5

億元

2.5

億元

總計

850,000

委辦費3.5億元及獎補助費5億元

說 明:分年度所需經費分別為114年度1億元,115至117年度各2.5億元。

資料來源:商業署提供「強化商圈品牌行銷推廣計畫」(核定本,113年8月)。

(二)近年推動商圈輔導及補助計畫辦理情形

詢據商業署提供近年間辦理商圈輔導、行銷推廣、補助或數位轉型計畫,彙整詳表2,並說明如下:

1.為推動商圈和企業數位轉型,經濟部自110年起賡續編列委辦費推動「雲世代商圈數位應用能力提升計畫」,參據該計畫113年度執行成果報告統計,110至113年度接受雲世代商圈計畫輔導計190處商圈,涵蓋率約56%。

2.另「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預算」(112至114年度,下稱疫後特別預算)項下「推動產業及中小企業升級轉型」亦編列有協助商圈營造優美環境、輔導產品低碳化及補助商圈行銷活動等疫後商圈振興計畫(113年度決算數及114年度預算數同為3億元);其中商業署於113及114年度辦理「活絡商圈補助計畫」,由商圈組織提出申請,每一商圈組織限提1案,每案補助上限50萬元整,補助項目包含「環境優化」、「特色行銷」、「數位應用」、「低碳推廣」及「交流學習」等,113及114年度分別核定補助264及290個商圈組織。

3.有關115年度「強化商圈品牌行銷推廣計畫」與以前年度差異,參據商業署說明略以:112至114年度疫後振興階段商圈主要為強化自主營運能量及振興經濟,115年起為擴大內需,以觀光為導向,結合展會、賽事及文化活動,協助商圈廊帶合作,強化觀光行銷,吸引國內外人士在臺觀光消費,帶動周邊商業活動共榮成長。

表2 商業署近年辦理商圈輔導、行銷推廣、補助或數位轉型計畫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算別

計畫名稱

113年度

決算數

114年度

預算數

115年度

預算案數

公務預算

雲世代商圈店家數位應用能力提升

60,800

63,910

54,558

強化商圈品牌行銷推廣計畫

-

-

250,000

疫後特別預算

推動產業及中小企業升級轉型-商圈街區營造計畫、商業服務業及商圈智慧化與低碳化計畫等

300,000

300,000

-

資料來源:商業署提供資料(含獎補助款)。

(三)鑑於各區商圈發展條件不同,允宜審慎盤點並依各地發展特色,分類妥擬補助輔導計畫及績效目標,以提高成效

參據商業署113年11月於行政院第3928次院會,有關強化商圈品牌行銷推廣之簡報資料所示,全國現有商圈328個,約4.5萬家小型商業店家(詳表3),其中以北部134個最多(占比40.85%)、南部93個(占比28.35%)次之,另依發展課題區分,屬「社區型商圈」供社區、學區等民生消費者最多,約占53%,「都會型商圈」主要位於都會區、交通樞紐商業聚集地區次之,約占34%,「觀光型商圈」以觀光遊憩為發展主軸,約占13%。

鑑於我國商圈數眾多,各區商圈提供功能及發展條件不同,參據「強化商圈品牌行銷推廣計畫」所規劃之「預期效果及影響」推估,有關「培育輔導」預計114至117年潛力商圈輔導21處,跨商圈合作輔導18案次(計36處商圈),協助57處以上商圈升級轉型計算,僅約占我國商圈數之二成,另「特色營造」預計115至117年間每年補助250處商圈計算,每年涵蓋率約76%。爰此,為合理配置政府資源,允宜審慎盤點以前年度各項商圈輔導計畫之執行成果,避免資源重複投入,並依各地商圈規模及發展特色,分類妥擬補助輔導計畫及績效目標,以維成效。

表3 113年11月我國商圈組織分布概況表 單位:個;家;%

區域別

商圈數

占比(%)

店家數

占比(%)

各市縣商圈數

北部

134

40.85

23,873

53.20

基隆市7個、臺北市58個、新北市31個、桃園市21個新竹市3個、新竹縣14個

中部

66

20.12

6,015

13.41

苗栗縣4個、臺中市23個、

彰化縣13個、南投縣15個、雲林縣11個

南部

93

28.35

8,700

19.39

嘉義市2個、嘉義縣16個、臺南市37個、高雄市30個、屏東縣8個

東部及離島

35

10.67

6,282

14.00

宜蘭縣9個、花蓮縣4個、臺東縣10個、金馬澎12個

總計

328

100.0

44,870

100.00

資料來源:行政院第3928次院會商業署「強化商圈品牌行銷推廣」簡報(113年11月28日),本中心自行彙整。

綜上,商業署115年度預算案於「推動商業服務業升級成長-活絡商圈市場夜市經濟」項下,新增辦理「強化商圈品牌行銷推廣計畫」,4年度(114至117年)總經費8.5億元,115年度預算案編列2.5億元,鑑於全國商圈數眾多,功能及發展分向亦不相同,允宜審慎盤點並依各地發展特色,分類妥擬補助輔導計畫及績效目標,以提高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