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循環署115年度預算案於「資源循環及廢棄物管理」計畫之「資源循環管理」分支計畫編列「業務費」2億7,600萬元,另一般性補助款之「一般性環境保護補助-資源循環署」及「一般性環境保護補助-環境管理署」亦分別編列1億9,342萬元及728萬元,合共4億7,670萬元(詳表1),用以辦理「減量回收及資源循環推動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其中一般性補助款包括補助地方政府辦理石綿建材廢棄物清除處理作業等共1億2,500萬元。自環境部規劃建立石綿瓦建材管理措施迄今,全國仍有逾20萬棟建築物存有石綿建材,對民眾健康仍存有潛藏性危害風險,清運進度容待加強。謹說明如下:
表1 環境部「減量回收及資源循環推動計畫」115年度預算案編列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目名稱
分支(補助)計畫名稱
預算案數
環境部主管-資源循環署-資源循環及廢棄物管理
資源循環管理
276,000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一般性補助款-環境部主管-一般性環境保護補助-資源循環署
減量回收及資源循環推動計畫
193,420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一般性補助款-環境部主管-一般性環境保護補助-環境管理署
減量回收及資源循環推動計畫
7,280
合計
476,700
資料來源:資源循環署及環境管理署115年度預算案,本中心整理。
(一)環境部自112年度起即規劃建立石綿瓦建材管理措施及補助方式,引導民眾妥善處置
資源循環署為邁向「垃圾全回收、零廢棄」目標,以「源頭減量、資源回收」2大主軸,配合資源永續觀點擬定本計畫,計畫期程112至116年度,總經費39億元(其中公務預算為35億5,700萬元),截至114年7月底止,公務預算累計投入11億1,027萬1千元(詳表2)。因應行政院前於110年12月30日召開「事業廢棄物處理研商」會議,會中針對市場上規模不足、需特殊技術處理之有害廢棄物、需特別關注或新興廢棄物,指示由環境部推動設置相關處理設施;該部考量石綿建材建物於近10年間達使用年限將陸續拆除排出,然因拆除後廢棄物清除處理費用高,且一般民眾不易熟悉合法清理途徑,任意棄置恐造成國人健康危害,有處理急迫性,爰於本計畫中規劃建立適當管理及補助方式,引導民眾妥善處置,避免棄置,以維國人健康。
表2 112至114年度「減量回收及資源循環推動計畫」預算編列與執行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112年
113年
114年
合計
預算數
382,169
852,663
586,815
1,821,647
決算數
325,353
597,757
187,161
1,110,271
說 明:114年度決算數係截至7月底止執行數。
資料來源:資源循環署提供,本中心整理。
(二)截至114年7月底止,石綿建材廢棄物清除量仍未及目標量之五成,執行成果容有精進空間
依本計畫內容揭示,「石綿建材廢棄物清除及處理」子計畫針對石綿建材廢棄物清除設有3項重點措施,包括:利用系統分析管理,橫向聯繫環保建管單位、研析含石綿建材拆除後廢棄物可行處理方式及補助民眾石綿建材廢棄物清除處理,引導流向妥處,預計投入16億元,目標清除3.2萬公噸石綿建材廢棄物;惟據資源循環署統計,截至114年7月底止,預算累計編列8億6,270萬1千元,處理量僅1.4萬公噸,未及五成(詳表3)。經該署表示,主要係因地方政府與民眾尚不熟悉補助作業流程、建物大多涉及違章建築,審查補助案件需較長作業時間,另石綿建材廢棄物清除處理共同供應契約資格標多次流標,且地方政府尚無自行清除處理契約等所致;至114年度目標處理0.6萬公噸,截至7月底止已處理0.32公噸,尚有近五成石綿建材廢棄物待處理。
又據環境部統計,114年7月6日襲臺之丹娜絲颱風造成臺南市、嘉義市及嘉義縣預估新增石綿建材廢棄物量約1.56萬公噸,經該部表示,因毀損房屋之產權持分問題,部分老屋由多戶共有,協調不易,致修繕或更換材料時必須取得多方同意,而部分無人居住建物之處理難度亦高;截至114年9月22日止,仍尚有3,124.03公噸尚待清運,其中嘉義縣尚待清運量3,117.04公噸占需清理量5,000公噸逾六成(詳表4)。該部與勞動部雖已分別於114年7月25日及30日函頒「災後石綿屋瓦浪板拆除清理作業危害預防處理原則」與「天然災害後石綿建材廢棄物清除處理指引」供民眾與作業人員自身防護依循,惟仍允儘速完成石綿建材廢棄物清運,以維國人安全。
表3 「減量回收及資源循環推動計畫」子計畫「石綿建材廢棄物清除及處理」預算編列與目標達成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公噸;%
年度
預算數
石綿清除處理量
計畫經費需求數
累計預算數占經費需求比率
計畫目標清理量
累計達成率
112
74,800
408
113
496,901
10,692
114
291,000
3,200
合計
862,701
14,372
1,600,000
53.92
32,000
44.69
說 明:114年石綿清除處理量係截至7月底止執行數。
資料來源:「減量回收及資源循環推動計畫」計畫書及資源循環署提供,本中心整理。
表4 截至114年9月22日止,丹娜絲颱風造成臺南市、嘉義市及嘉義縣預估新增石綿建材廢棄物量清運情形表 單位:公噸
縣市
預估石綿瓦產生量
已清運量
待清運量
嘉義市
600
593.01
6.99
嘉義縣
5,000
1,882.96
3,117.04
臺南市
10,000
10,204.39
-
合計
15,600
12,680.36
3,124.03
說 明:因臺南市實際清運量已逾原預估產生量,致預估產生量-已清運量大於待清運量。
資料來源:資源循環署提供。
(三)全國仍有逾20萬棟建築物屋頂存在石綿建材,對民眾健康存有潛藏性危害風險,亦允研謀妥處
石綿因具防火、絕緣、耐磨特性,於60至70年間被廣泛使用,尤其是屋頂建材,然研究陸續發現其石綿纖維吸入將對人體造成危害,目前已列為一級致癌物並禁止使用及進口。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自109年起透過遙測技術,掌握全國約有24萬棟建築物屋頂存在石綿建材,據環境部表示,該部對於石綿物質之管理與管制,係透過建物老舊更新自然排出,再以補助政策引導妥善處理,降低對健康與環境之風險,而非強制需於一定年限內全數拆除,在兼顧屋主意願、重建需求及拆除量能下持續性推動。然因石綿係一級致癌物,為免因建物老舊致石綿建材屋頂自然碎落,或因極端氣候之天然災害破壞石綿建材屋頂,而危害民眾生命及環境安全,仍允積極研謀引導家戶產出石綿建材(石綿瓦)廢棄物流向妥處。
綜上,石綿建材結構若遭破壞而致石綿纖維逸散,國人吸入含石綿纖維之空氣,對人體健康將產生危害,環境部於112年度起即分年編列預算規劃建立適當管理及補助方式,引導民眾妥善處置,避免棄置,惟執行成果尚待精進,且全國仍有逾20萬棟建築物存在石綿建材,亦允宜積極與地方政府合作研議妥處,俾維國人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