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兒童醫療照護,衛福部及所屬115年度預算案賡續編列「優化兒童醫療照護計畫」(114至117年)所需經費31億3,371萬元,其中衛福部編列23億1,675萬元(公務21億4,875萬元、基金1億6,800萬元)、國民健康署8億1,696萬元,再加計一般性補助款編列數1,125萬元,合共31億4,496萬元(詳表1)。經查:
表1 114及115年度第2期優化兒童醫療照護計畫經費編列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編列單位
114年度
115年度
衛福部
公務預算
1,926,721
2,148,750
醫療發展基金
168,000
國民健康署
835,412
816,960
小計
2,762,133
3,133,710
一般性補助款
0
11,250
總計
2,762,133
3,144,960
說 明:一般性補助款編列於「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科目。
資料來源:整理自衛福部提供資料。
(一)「第2期優化兒童醫療照護計畫」115年度預算案以幼兒專責醫師制度、周產期及兒童緊急醫療重點醫院等項目經費較高
行政院113年9月10日核定「第2期優化兒童醫療照護計畫」(114至117年度),爰衛福部115年度預算案於「醫政業務」編列19億1,715萬元、「心理及口腔健康業務」編列2億3,160萬元,其中「醫政業務」所編經費項目主要係辦理幼兒專責醫師制度計畫、周產期及兒童緊急醫療重點醫院、兒童重難症核心醫院及兒童重症運送團隊等。該計畫115年度推動項目暨績效指標目標值詳表2,其中「兒童重症運送專業團隊佈建數」115年度目標值為6。
表2「第2期優化兒童醫療照護計畫」(114至117年度)115年度績效指標目標值表
績效指標
衡量基準
現況值
(112年)
115年目標值
逐步改善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
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
5.3‰
≤5.3‰
新生兒死亡率(排除體重<500公克或懷孕週數<22週)
【新生兒死亡數(排除體重<500公克或懷孕週數<22週)/出生數】*1,000‰
1.8‰
(111年)
≤1.7‰
孕產婦死亡率
孕產婦死亡人數/每十萬活產數
12.10/0000
≤12.00/0000
收案期間4次以上產檢利用率
(產檢4次以上的高風險收案產婦人數/當年被收案且應做產檢4次以上的高風險收案產婦人數)*100%
98.3%
(111年)
≥98.5%
補助原鄉地區孕產婦產檢交通費
補助人次
2,586
2,630
極低出生體重(≤1500公克)兒關懷追蹤率
【接受追蹤或結案之極低出生體重(≤1500公克)兒人數/符合極低出生體重(≤1500公克)兒追蹤條件之總人數】x100%
97.9%
≥98.0%
未滿3歲之兒童有專責醫師照護的涵蓋率
(幼兒專責醫師收案未滿3歲之兒童人數/全國未滿3歲之兒童人數)x100%
44.8%
70%
兒童發展篩檢利用率
(實際使用人次/應使用人次)*100%
-
81%
初診個案≦30工作天完評率
初診個案完成聯合評估小於30工作天個案數/所有初診個案數
58.1%
(112年10月)
≥98%
輔導縣市成立口腔親善中心醫院
成立口腔親善中心醫院縣市數
-
3
未滿6歲兒童事故傷害死亡率
(未滿6歲兒童事故傷害死亡人數/未滿6歲兒童年中人口數)×100,000 0/0000
6.00/0000
≤6.00/0000
7-12歲兒童過重及肥胖率
(7-12歲兒童過重及肥胖人數/7-12歲兒童人數)x100%
26.4%
(111年)
26.2%
7-12歲兒童每日蔬菜攝取量達3份之盛行率
(7-12歲兒童每日蔬菜攝取量達3份人數/7-12歲兒童)x100%
13.1%
(109年)
14%
兒童重症運送專業團隊佈建數
兒童重症運送專業團隊數
3
6
跨專業兒童(青少年)精神醫療團隊或兒童(青少年)心智病房佈建數
跨專業兒童(青少年)精神醫療團隊數或兒童(青少年)心智病房數
-
3
成立Level 3的專業視覺復能團隊
團隊建置家數(累計數)
5
15
資料來源:第2期優化兒童醫療照護計畫(114至117年度)。
(二)113年度「建置兒童重症運送專業團隊」未達目標,另部分地區基層院所尚未納入合作網絡,或缺乏兒科緊急醫療資源,影響急重症個案照護服務品質
有關第1期「優化兒童醫療照護計畫」(110至113年度)之執行成果,其中績效指標「兒童重症運送專業團隊」113年度實際值3個,未達目標值之4個。
另依審計部113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指出,為提升新生兒照護量能,衛福部規劃以承辦「兒童重難症照護-核心醫院計畫」之醫療機構(下稱核心醫院)、周產期照護網絡計畫之醫療機構(下稱重點醫院),及地區基層醫療機構等三層架構,強化區域內周產期照護能力;惟截至113年底止,全國8家核心、9家重點醫院,分別與357家地區醫院或基層醫療院所合作,提供高危險妊娠個案之產前轉診及新生兒急重症照護服務,惟357家醫療院所分別位於基隆市等18個市縣,尚有嘉義縣、金門縣、澎湖縣及連江縣等4個縣,轄內無院所與核心或重點醫院合作建立轉診機制,恐影響急重症個案照護服務。
據衛福部114年7月10日公告資料,全國有87家重度級急救責任醫院、兒童醫院,或具備高危險妊娠及新生兒醫療照護能力之中度級急救責任醫院,可提供未滿18歲兒童24小時急診醫療服務。惟全國仍有「桃園-中壢」等12個次醫療區、計66個行政區,轄內尚乏開設24小時兒科急診之醫療院所(表3),倘有緊急醫療需求,恐不易掌握黃金搶救時效。
表3 全國次醫療區域缺乏24小時兒科緊急醫療資源情形表 單位:個
序號
次醫療區域
行政區個數
行政區名稱
1
桃園-中壢
5
大園、觀音、中壢、新屋、楊梅
2
新竹-竹東
9
竹東、寶山、北埔、峨眉、芎林、橫山、關西、尖石、五峰
3
彰化-南彰化
10
芳苑、二林、埤頭、竹塘、大城、田中、二水、田尾、北斗、溪州
4
南投-南投
4
草屯、南投、名間、中寮
5
南投-竹山
5
竹山、鹿谷、集集、水里、信義
6
雲林-北港
5
口湖、北港、水林、元長、四湖
7
屏東-枋寮
4
枋寮、春日、枋山、獅子
8
花蓮-鳳林
5
萬榮、鳳林、光復、豐濱、壽豐
9
臺東-關山
6
關山、池上、海端、鹿野、延平、卑南
10
臺東-成功
3
成功、長濱、東河
11
臺東-大武
4
大武、達仁、金峰、太麻里
12
澎湖-不分區
6
馬公、湖西、白沙、西嶼、望安、七美
合計
66
說 明:資料統計時間為衛福部113年11月1日公告資料。
資料來源:113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
據衛福部表示,承辦核心醫院計畫及周產期照護計畫之醫療院所,可透過個案討論會議及遠距會診等方式,與鄰近醫療機構建立合作機制;另將續辦醫學中心支援計畫,挹注兒科專科醫師人力,穩定醫療資源不足地區之醫療服務量能。
綜上,衛福部115年度辦理「第2期優化兒童醫療照護計畫」,允宜針對前期計畫執行未達標項目檢討改善,俾達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