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115年度預算案於「衛生福利資訊業務」下,新增「衛福數位基礎建設」計畫7億7,556萬元,辦理強化資訊系統雲端化與資安建設等。經查:
(一)「衛福數位基礎建設計畫」概述
1.計畫內容:衛福部業務涵蓋疾病預防、篩檢、治療、臨終安老及社會福利等,資料來源跨部門與機關,因資料欄位定義不一而無法串接與即時交換。本計畫以「TW Core PLUS」為核心,推動衛福體系資料標準化與智慧應用,以資訊處為中樞,統籌建置三大支援平台,串聯資料標準、邏輯規則與AI應用各階段資源,協助各資料主責機關落實資料收集與標準化、政策邏輯轉換與資料應用串接,以實現政策協作。
2.預期成果:三大分項目標分別為「建置核心資料實作指引(FHIR IG)」、「建置邏輯規則模組(CQL Rules)」、以及「建置SMART應用程式」,各年度目標值詳表1。
表1「衛福數位基礎建設計畫」三大核心分項分年目標與評估基準表
分項項目
評估基準
目標值
115年
116年
117年
118年
總數
建置核心資料實作指引(FHIR IG)
完成審查與上架之指引件數(件)
5
10
15
20
50
建置邏輯規則模組(CQL Rules)
具CQL 格式與版本控管之規則數(條)
50
150
150
150
500
建置SMART應用程式
完成上架且通過平台驗證與適用測試之應用程式數(個)
10
10
15
15
50
資料來源:衛福部衛福數位基礎建設計畫中長程個案計畫書(草案)(115-118 年度)。
(二)「衛福數位基礎建設計畫」未及於115年度預算案送達本院審議前完成核定,亦未於單位預算書之跨年期計畫揭露
依衛福部說明,「衛福數位基礎建設計畫」尚未獲行政院核定,依計畫書草案,期程自115至118年度,屬跨年期計畫。依「中央各主管機關編製115年度概算應行注意辦理事項」第13點規定略以,各機關跨年期計畫應儘早研擬及完成核定程序,並應比照預算法第39條有關繼續經費之規定,依事實情形於單位預算書列明計畫名稱、經費總額、執行期間、本年度編列數及以前年度法定預算數總數等資訊,並於單位預算書之跨年期計畫概況表表達。本計畫未及於115年度預算案送達本院審議前完成核定,亦未依規定於預算書之跨年期計畫揭露,允宜檢討改進。
(三)「衛福數位基礎建設計畫」係「健康台灣深耕計畫」醫療場域數據共享之基礎,允宜妥適規劃,避免影響其他計畫進程
有關會審機關對本計畫之審查意見及衛福部回應說明,摘述如下:
1.「衛福數位基礎建設計畫」與「健康台灣深耕計畫」(114至118年度)之區隔:衛福部說明前者係於政府端進行系統現代化,場域為衛福部相關機關,目標是縱向自動化、標準化收集資料,橫向資料整合避免重複;至「健康台灣深耕計畫」則由下而上,補助醫療機構、醫學會與社區醫療群進行智慧醫療應用,需建立在醫院與政府資料統一基礎上,即在「衛福數位基礎建設計畫」基礎下運作。
2.計畫新建之資通系統「國家衛福資訊標準管理與認證平臺/大數據中心」,未敘明系統清冊、資通系統防護需求等級等,請依「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辦理,並補充說明本計畫相關系統清冊、資通系統防護需求等級等。
3.規劃使用開源伺服器及模組,建議可依政府平台之實際應用場景,進行合規性評估,並遵循開源授權條款與使用限制,以確保後續應用之合法性。
有關會審機關上述意見,尤其資通系統、開源伺服器部分,允宜落實辦理計畫之規劃與執行,以達成效。另審計部於衛福部醫療藥品基金113年度1至8月財務收支審核通知指出,衛福部為「次世代數位醫療平臺」計畫之推動而建置所屬醫院HIS(Hospital Information System)系統,惟因調整「次世代數位醫療平臺」計畫執行方向,致醫院HIS系統發生汰換延後情形。考量「衛福數位基礎建設計畫」既為「健康台灣深耕計畫」辦理醫療場域數據共享之基礎,允宜妥適規劃,避免影響其他計畫之執行與成效。
綜上,衛福部新增辦理「衛福數位基礎建設計畫」,惟該計畫未及於115年度預算案送達本院審議前完成核定,計畫規劃及預算籌編未盡周延,允宜檢討改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