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藥研究所115年度預算案於「研究及實驗」項下「新南向醫衛合作與產業鏈發展」編列1,310萬1千元,預計辦理新南向國家醫藥研究合作、新南向國家中草藥工作坊或國際交流研討會、至印尼及印度考察傳統醫藥產官學研機構等。經查:
(一)115年度辦理深化新南向國家傳統醫藥領域之研發與公部門合作交流機制
「新南向醫衛合作與產業鏈發展中長程計畫第二期」(111至114年)將於114年度屆期,衛福部已擬具「新南向醫衛合作與產業鏈發展中長程計畫第三期」(115至118年)於114年5月陳報行政院,截至114年9月底止尚未獲核定。至於第三期計畫與中醫藥研究所有關部分係115年度辦理深化新南向國家傳統醫藥領域之研發與公部門合作交流機制業務,該所說明如下:
1.與印度傳統醫藥部(AYUSH Ministry)及印度臺北協會(ITA)進行傳統醫學在學術與文化之長期交流。
2. 建立臺灣與印度、越南、菲律賓、印尼及泰國傳統醫藥及藥用植物資源研究合作。
3.重要中藥材栽種條件研究及新南向國家進口替代可行性評估。
4. 人員互訪或辦理國際研討會。
有關藥材栽種合作,115年度將針對重要藥材與臺灣大學、屏東科技大學、農業部農業改良場及外交部農技團合作,研究重要中藥材栽種條件及越南、印尼、泰國及菲律賓等國海外契作可行性評估,逐步建立「本地試種+海外契作」雙軌供應模式。
(二)前期計畫已啟動於新南向國家試種藥用植物,惟是否符合臺灣中藥典等規範仍待追蹤,並據以調整第三期計畫
依據「新南向醫衛合作與產業鏈發展中長程計畫第二期」(111至114年)所列分工項目,中醫藥所負責之「深化臺印度等新南向國家傳統醫藥領域之研發與公部門合作」,包括建立臺灣與印度傳統醫藥產業鏈結合作團隊並開發新南向國家常見疾病之中藥方、重要中藥材栽種條件研究及新南向國家進口替代可行性評估與印度中央部會AYUSH部與科技部密切互動。
另依中醫藥所說明,有關臺印傳統醫學交流及官方互動,113年6月我國已與印度官方簽署合作備忘錄(MOU),將於國家中醫藥研究所設立阿育吠陀講座教授;至於藥用植物研究與重要中藥材栽種合作成果如下:
1. 南向國家藥用植物研究與產業鏈結:113年度與印度研究機構進行藥用植物研究與栽種試驗、赴中越熱帶林業中心進行沉香、肉桂考察,與印度藥用植物業界討論契種及出口可行性。
2. 與新南向國家針對重要中藥材栽種合作計畫與成效:114年2月與越南「廣寧省農業與農村發展廳」簽署藥用植物試種科研合作備忘錄、實地考察廣寧省藥材集中種植區、114年4月起啟動藥用植物實際試種。
我國中藥材原料主要仰賴輸入,而印度及新南向國家多項傳統醫療藥用植物也為臺灣中藥典收錄之中藥材基原,可望成為進口替代產地。然中醫藥研究所雖與越南等啟動試種,考量「新南向醫衛合作與產業鏈發展中長程計畫第二期」曾列明「植物原料若要在臺灣做為中藥材使用,必須符合臺灣中藥典及相關法規之規範,不論是植物品種、田間栽培條件、採收時機及加工流程等因素皆會影響到中藥材品質。」爰如何確保新南向國家栽種藥用植物符合臺灣規範,允宜妥適規劃管理機制,俾擴大適用範圍及有效分散原料來源國,並為推動第三期計畫之參考。
綜上,國家中醫藥研究所辦理「新南向醫衛合作與產業鏈發展」計畫,雖前期計畫已與部分新南向國家進行藥用植物栽種試驗,允宜妥適規劃管理機制,俾利擴大執行,達成計畫預期成果。
(分機:1925 賴欣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