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115年度預算案於「社工及社區發展業務-推展社區發展」計畫編列1,262萬1千元,與114年度預算數(含追加預算14萬8千元)相同,係督導地方政府輔導社區發展協會推動相關工作,以建構社區福利服務網絡;社家署115年度預算案於「社會福利服務業務-推展老人福利服務」計畫就「因應超高齡社會對策方案」辦理「智慧共生社區」,編列6,640萬元,較114年度預算數2,082萬5千元增4,557萬5千元(增幅218.8%)。近年衛福部與社家署推動共生社區工作雖有初步成果,惟既有共生社區呈零星分布且在「智慧共生社區」之數量上,距計畫最終目標尚有努力空間。
我國社區發展計畫肇始於民國57年,並自70年起引導社區組織投入社會福利工作,另依86年起實施之社會福利社區化政策引導下,自94年度起推動「福利社區化旗艦型計畫」,其特色在於跨社區、跨領域及跨年度(以3年為1期),透過經費補助機制,鼓勵社區組織間相互合作、互補有無及經驗交流,以引導該等組織積極參與社區型福利工作及提升服務效能。
近年因應我國人口加速老化趨勢所帶來之挑戰,行政院於發布之「高齡社會白皮書」(最新修正核定版本係110年9月)之第五章行動策略、第一節增進高齡者健康與自主之內容中,引進日本推動共生社區之經驗,具體提出「營造在地共生社區(會)」之策略,具體措施之一即包括營造高齡者自主自立生活之社區環境,後續於111年11月發布之「因應超高齡社會對策方案(實施期間112至115年)」進一步納入「高齡社會白皮書」相關策略,並具體揭示導入科技推動所謂「智慧共生社區」,以建立永續經營生態系。營造在地共生社區之工作內容均運用前揭「福利社區化旗艦型計畫」之補助機制辦理相關方案,亦即在既有社區發展計畫之成果基礎上,落實共生社區之理念。在分年執行目標上,「智慧共生社區」訂有於114年底、115年底以前分別為「至少30處優質社區執行」、「至少80處優質社區導入智慧科技」。近期衛福部亦表示,115年度即將正式實施之「長照3.0」即以「共生社區」為核心推動策略。
關於共生社區近期實施成果,依衛福部與社家署提供資料(詳表1),截至114年上半年,以關懷服務與災害預防為主、屬「福利社區化旗艦型計畫」之共生社區計有25處,分布於19個市縣(不含臺北市、花蓮縣及連江縣),其中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高雄市、新竹縣及彰化縣等6個市縣轄內均各有2處,其餘13個市縣轄內則均各有1處;至於導入智慧科技、數位工具於社區服務中之「智慧共生社區」計有11處,分布於包括新北市在內之10個市縣,其中除高雄市轄內有2處外,其餘9個市縣轄內均各有1處,另南投縣與金門縣轄內唯一之共生社區係兼具「福利社區化旗艦型計畫」類及「智慧共生社區」類,連江縣轄內則尚無任何類別之共生社區。自前揭統計資料可悉,共生社區目前分布較零星,且數量有限,其中「智慧共生社區」數量距離「因應超高齡社會對策方案」所訂定115年底以前「至少80處優質社區導入智慧科技」之目標顯有相當差距,尚有努力空間。
表1 截至114年上半年共生社區推動成果統計表 單位:處
市縣別
福利社區化旗艦型計畫
智慧共生社區
合計
25
11
臺北市
0
1
新北市
2
1
桃園市
2
0
臺中市
2
0
臺南市
1
1
高雄市
2
2
新竹縣
2
0
苗栗縣
1
0
南投縣
1
1
彰化縣
2
1
雲林縣
1
0
嘉義縣
1
0
屏東縣
1
1
宜蘭縣
1
0
花蓮縣
0
1
臺東縣
1
0
澎湖縣
1
0
基隆市
1
0
新竹市
1
0
嘉義市
1
1
金門縣
1
1
連江縣
0
0
資料來源:衛福部、社家署提供,本中心彙整。
綜上,面對超高齡社會之到來,隨著國人對照護需求持續增加,「高齡社會白皮書」、「因應超高齡社會對策方案」及「長照3.0」均將推動共生社區列入行動策略,衛福部、社家署依循前揭政策分別推動「福利社區化旗艦型計畫」之共生社區、「智慧共生社區」;截至114年上半年,共生社區分布較零星,且據點有限,其中「智慧共生社區」據點數與「因應超高齡社會對策方案」揭櫫之目標尚有相當落差,允宜積極協助既有社區服務據點轉型,俾落實國人在地健康老化之政策目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