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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社政業務)、社會及家庭署115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一0、截至114年6月底,直轄市與其他市縣之公共托育服務資源布建配置、各類托育服務設施之供需存有相當差異,允宜督促各市縣確實掌握在地托育服務供需情況並持續提升服務品質 日期:114年11月 報告名稱:衛生福利部(社政業務)、社會及家庭署115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參、社會及家庭署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黃彥斌

為辦理公共及準公共化托育服務暨托育管理業務,社家署115年度預算案於「社會福利服務業務-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2.0-0至2歲嬰幼兒照顧」計畫下編列1億8,712萬元,另於「一般性福利服務補助-社會及家庭署」科目編列135億6,877萬3千元,合計137億5,589萬3千元,較114年度預算數130億8,804萬9千元(含追加預算數6萬6千元)增6億6,784萬4千元(增幅5.1%)。惟截至114年6月底,公共與準公共化托育服務供需之調配尚有改善空間,謹簡要敘明如次:

(一)直轄市與其他市縣之公共托育服務據點平均潛在服務人口數落差甚大

依社家署提供資料,排除私立托嬰中心與居家托育場所,截至114年6月底,整體公共托育服務據點布建數513處(包括公設民營托嬰中心373處與公共托育家園140處),其中直轄市之服務據點合計401處,參考內政部各市縣各年齡人口統計資料,直轄市轄內未滿3歲之潛在服務人口合計數28萬161人,平均各服務據點之潛在服務人口數699人;非屬直轄市之其他市縣服務據點布建數112處,轄內未滿3歲之潛在服務人口合計數12萬1,039人,平均各服務據點之潛在服務人口數達1,081人(詳表1),較直轄市高約55%,反映城鄉公共托育資源配置差異頗大。

表1 截至114年6月底,各市縣公共托育資源布建與轄內未滿3歲人口數統計表 單位:處;人

市縣別

轄內公共托育

服務據點布建數

(A)

轄內未滿3歲人口數

(B)

平均各服務據點之潛在服務人口數

(B/A)

整體

513

401,200

782

臺北市

90

42,461

474

新北市

125

61,194

490

桃園市

57

48,971

859

臺中市

46

53,319

1,159

臺南市

17

28,641

1,685

高雄市

66

45,415

688

直轄市小計

401

280,161

699

新竹縣

8

13,094

1,637

苗栗縣

7

7,699

1,100

南投縣

5

7,007

1,401

彰化縣

7

23,195

3,314

雲林縣

8

12,419

1,552

嘉義縣

9

6,439

715

屏東縣

8

12,426

1,553

宜蘭縣

17

7,344

432

花蓮縣

4

5,296

1,324

臺東縣

6

3,879

647

澎湖縣

7

2,054

293

基隆市

6

4,317

720

新竹市

3

9,704

3,235

嘉義市

5

4,100

820

金門縣

7

1,816

259

連江縣

5

250

50

非直轄市之市縣小計

112

121,039

1,081

說 明:鑒於屬於準公共托育服務之私立托嬰中心與居家托育場所係依市場需求及個人意願設立與登記,非政府可主導規劃布建,爰本表未納入統計。

資料來源:社家署提供、內政部人口統計資料,本中心彙整。

(二)近年隨著托育人數增加,提供托育服務之人力數亦隨之增加,且114年6月底,各類公共化與準公共化托育服務設施之候補與招生缺額人數落差明顯

在整體托育服務資源供需方面,依社家署提供資料,公共托育服務據點(包括公設民營托嬰中心與公共托育家園)托育人數自111年底之1萬1,699人增至114年6月底之1萬6,358人,同期間提供托育服務人力數自3,745人提高至5,092人;準公共托育服務據點(包括簽約之私立托嬰中心與居家托育)托育人數自111年底之6萬8,413人增至114年6月底之9萬245人,同期間提供托育服務人力數自3萬2,207人增至3萬6,300人(詳表2),反映隨著托育需求人數增加,提供托育服務之人力數亦隨之上揚。

表2 111年至114年6月底,各類托育服務據點提供服務人力數與托育人數統計表 單位:人

項目

年底別

公共托育服務據點

準公共托育服務據點

提供托育

服務人力數

托育人數

提供托育

服務人力數

托育人數

111年底

3,745

11,699

32,207

68,413

112年底

4,288

13,996

33,363

71,921

113年底

4,789

15,185

35,132

80,767

114年

(截至6月底)

5,092

16,358

36,300

90,245

說 明:表內公共托育服務據點包括公設民營托嬰中心與公共托育家園;準 公共托育服務據點(包括簽約之私立托嬰中心與居家托育)。

資料來源:社家署提供、內政部人口統計資料,本中心彙整。

進一步觀察截至114年6月底各類托育服務據點之供需概況(詳表3),在供給面方面,簽約之私立托嬰中心其據點數與核定收托人數均較公設民營托嬰中心、公共托育家園等公共托育服務設施多。在需求面方面,公設民營托嬰中心、公共托育家園之合計候補人數較簽約之私立托嬰中心為高;而招生缺額合計人數則呈現簽約之私立托嬰中心、居家托育較多之情況;據社家署表示,係因部分服務據點甫立案、人員異動與照顧比規定致未能收托足額所致;然除前揭原因外,亦應與幼童家長日益重視托育服務品質有關,按公共化托育服務據點係由政府設立、委託民間經營,受政府監管密度較高,服務品質較有保障;惟近年若干與政府簽訂準公共托育服務合作契約之私立托嬰中心多次發生虐童事件,致影響家長對該等托育服務據點之觀感,對有托育服務需求之家長而言,儘管公共化與準公共化托育服務均有收費較低廉之優點,惟服務品質仍係為自己子女選擇托育服務據點時之關鍵考量因素。社家署允宜持續促請各市縣政府主管機關,加強對轄內各類托育服務據點進行妥適輔導與考核,督促提升服務品質,以提振家長們之信心,進而願意讓家中幼童接受相關托育服務,俾提升整體托育資源之運用效率。

表3 截至114年6月底,公共化與準公共化托育資源供需概況表

單位:處;人

托育服務別

項目

公共化托育服務據點

準公共化托育服務據點

公設民營

托嬰中心

公共托

育家園

簽約之私立托嬰中心

簽約之居家托育(保母)

立案據點數

373

140

1,331

23,352

核定收托人數

15,249

1,680

45,278

46,704

候補人數

21,919

6,324

6,092

2,708

招生缺額人數

133

24

4,630

5,816

說 明:表內簽約之私立托嬰中心及居家托育候補人數不含臺北市、新北市及臺中市之統計數(該等直轄市無相關統計資料)。

資料來源:社家署提供,本中心彙整。

綜上,截至114年6月底,直轄市與其他市縣轄內之公共托育服務資源布建情形落差甚大,而近年隨著托育需求增加,托育服務人力數亦隨之提高,惟不同類別之托育服務資源供需情形差異明顯,社家署允宜督促各市縣確實掌握在地托育服務供需情況並持續提升服務品質,俾滿足民眾實際需求及提升整體托育資源之運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