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及國民健康署115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一0、110年7月起政府擴大辦理體外受精人工生殖補助政策,惟114年迄8月人工生殖出生數較113年同期減少,且近年新生兒人數亦續創新低,宜研謀改善相關推動措施,俾發揮助孕成效

國健署115年度預算案「國民健康業務-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2.0-健康照護」計畫編列32億9,480萬2千元,係委託健保署代辦孕婦產前檢查及產後健康照護服務7億7,553萬元與兒童預防保健(含衛教指導服務)4億5,773萬8千元、辦理試管嬰兒及醫療性生育保存之人工生殖技術經費20億5,620萬6千元,及相關維護及增修人工生殖網路通報及補助申請系統532萬8千元。經查:

(一)「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2.0」國健署係辦理人工生殖及醫療性生育保存補助、強化孕產婦及兒童照顧品質等相關業務,經費來源包括其公務預算與菸害防制及衛生保健基金

為解決我國少子女化問題,營造友善育兒環境,行政院於 107 年 7 月核定「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107 至 111 年),嗣經滾動式調整,期程延長至114年;為持續打造更友善育兒環境,紓解少子女化國安問題,行政院業於114年9月19日以院臺教字第 1145015881 號函核定「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2.0」(115年至118年),該計畫由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主政,國健署115年度主要辦理事項包括醫療性生育保存補助及提高試管嬰兒補助、新增產後健康照護服務,與優化兒童預防保健服務次數等經費合共32億9,480萬2千元,另於菸害防制及衛生保健基金亦編列強化孕產婦及兒童照顧品質相關經費9億2,066萬3千元(詳表1)。

表1 115年度「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2.0」涉及國健署業務之經費來源一覽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115年度主要工作項目(涉及國健署業務部分)

經費來源

預算數

有感減輕育兒負擔

精進人工生殖補助

精進人工生殖補助

國健署(1)

2,061,534

推動醫療性

生育保存補助

推動醫療性生育保存補助

強化孕產婦及兒童照顧品質

孕產婦健康及

支持服務

產前檢查及產後健康照護服務

國健署(2)

775,530

先天性畸形篩檢補助

菸害防制及衛生保健基金

201,696

孕婦乙型鏈球菌篩檢補助

同上

55,872

孕婦產前健康照護衛教指導

同上

19,558

孕產婦及嬰幼兒之健康促進及周產期高風險孕產婦(兒)追蹤關懷計畫

同上

52,891

新住民懷孕婦女設籍前未納健保之產前檢查及產後健康照護服務費用

同上

4,433

產前遺傳診斷

同上

104,514

優化兒童健康及

醫療照顧

新生兒先天性代謝異常篩檢

同上

43,891

新生兒聽力篩檢服務

同上

87,808

兒童預防保健服務(含兒童衛教指導服務)

國健署(3)

457,738

兒童發展聯合評估

菸害防制及衛生保健基金

350,000

合計(4)

4,215,465

國健署預算(1+2+3)

3,294,802

菸害防制及衛生保健基金預算[4-(1+2+3)]

920,663

說 明:精進人工生殖補助及推動醫療性生育保存補助經費合共20億6,153萬4千元,包括辦理試管嬰兒及醫療性生育保存之人工生殖技術經費20億5,620萬6千元、相關維護及增修人工生殖網路通報及補助申請系統532萬8千元。

資料來源:國健署提供,本中心整理。

(二)政府自110年7月起推動擴大體外受精人工生殖技術補助方案,截至114年8月底止已有逾3萬名新生兒,惟114年1至8月較113年同期減少,近年全國新生兒人數亦續創新低

為改善少子女化情形,國健署自110年7月起推動擴大辦理體外受精(俗稱試管嬰兒)人工生殖技術補助方案,112年7月1日起修正補助對象資格應符合以下2項條件:1.夫妻至少一方具中華民國國籍並於我國戶政機關完成結婚登記,且妻之年齡未滿45歲。2.經人工生殖機構施術醫師診斷為不孕夫妻,須接受體外受精人工生殖技術。其中受術妻年齡未滿40歲者,每胎最多補助6次;受術妻年齡已滿40歲且未滿45歲者,每胎最多補助3次。至補助額度部分依療程給予不同補助額度(若實支金額未達者,則以實支金額補助),首次申請最高10萬元,再次申請最高6萬元;低收入或中低收入戶每次補助上限15萬元。預計於114年11月起調整方案實施內容,將補助上限15萬元適用對象擴大至38歲以下受術妻首次申請者,並提高非首胎首次之補助金額(112年7月及114年11月主要實施內容及差異整理詳表2)。

據國健署統計,自110年7月推動擴大體外受精人工生殖補助政策以來,至114年8月底止適用該方案之受補助夫妻已產下3萬144名嬰兒(詳表3),惟觀察114年1至8月累計適用上述人工生殖方案之新生兒人數5,488人,較113年同期之5,850人減少362人(減幅6.19%)。又按內政部戶政司統計,近年出生人數及出生率連年下滑,113年度已降為13.49萬人、5.76‰ (詳表4),該年適逢龍年,相較上一個龍年(101年)出生人數22.95萬人、出生率9.86‰,大幅減少,已無龍年效應。又114年截至9月底出生人數僅8.14萬人,平均每月不到1萬人,出生率僅4.66‰,少子女化情形持續惡化。

表2 體外受精(俗稱試管嬰兒)人工生殖技術補助方案實施內容表

方案更新說明

112年7月主要實施內容

114年11月預計實施內容

體外受精(俗稱試管嬰兒)人工生殖技術補助方案,預計於114年11月調整方案內容並實施

(一)夫妻至少一方具中華民國國籍並於我國戶政機關完成結婚登記,且妻之年齡未滿45歲。

(二)經人工生殖機構施術醫師診斷為不孕夫妻,須接受體外受精人工生殖技術。

(三)低收及中低收入戶每次補助上限為15萬元,一般夫妻首次申請最高可獲補助10萬元,再次申請最高補助6萬元。

(四)妻年齡未滿40歲每胎最多可獲補助6次,年齡在40歲至44歲間,則每胎最多補助3次。

(五)未滿36歲植入胚胎上限為1顆,妻年齡36至44歲植入上限2顆。

(一)及(二)同左欄(一)及(二)。

(三-1)低收及中低收入戶每次補助上限為15萬元[同左欄(三)前段]。

(三-2)一般夫妻

1.受術妻38歲以下,該胎首次申請最高補助15萬元(提高5萬元);受術妻39至44歲,該胎首次申請最高補助13萬元(提高3萬元)。

2.受術妻38歲以下,該胎第2、3次申請最高補助10萬元(提高4萬元);受術妻39至44歲,該胎首次申請最高補助8萬元(提高2萬元)。

3.第2以後胎次之各次補助金額比照第1胎,各胎第1至第3次補助依前開方式調高補助金額(原方案僅「首胎首次」提供較高之補助金額)。

(四)妻年齡未滿40歲每胎最多可獲補助6次,年齡在40歲至44歲間,則每胎最多補助3次[同左欄(四)]。

(五)未滿39歲植入胚胎上限為1顆,妻年齡39至44歲植入上限2顆。

資料來源:整理自國健署提供資料。

表3 111年至114年8月止適用體外受精人工生殖技術補助方案之活產嬰兒人數統計表 單位:人

年度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合計

111

9

35

239

513

745

833

871

903

782

563

852

741

7,086

112

666

646

815

739

790

729

744

877

582

515

744

689

8,536

113

746

655

726

736

725

658

789

815

835

557

857

935

9,034

114

789

652

697

732

653

665

695

605

5,488

說 明:110年7至12月為0人。

資料來源:國健署提供。

表4 101年至114年截至8月底止出生數及粗出生率統計表 單位:人;‰

年度

出生人數

粗出生率

(‰)

合計

男

女

101

229,481

118,848

110,633

9.86

102

199,113

103,120

95,993

8.53

103

210,383

108,817

101,566

8.99

104

213,598

111,041

102,557

9.10

105

208,440

108,133

100,307

8.86

106

193,844

100,477

93,367

8.23

107

181,601

93,876

87,725

7.70

108

177,767

92,237

85,530

7.53

109

165,249

85,704

79,545

7.01

110

153,820

79,513

74,307

6.55

111

138,986

72,097

66,889

5.96

112

135,571

70,227

65,344

5.81

113

134,856

69,947

64,909

5.76

114/1-9月

81,381

42,206

39,175

4.66

說 明:按登記日期統計;粗出生率=(一年內活產數/年中人口總數)×1,000。

資料來源:內政部戶政司網站之人口統計資料。

(三)自國健署推動擴大辦理體外受精人工生殖技術補助方案以來,核定補助金額已逾67億元,允宜滾動檢討體外受精人工生殖補助政策相關措施,賡續研謀提升助孕效果政策

國健署自110年7月起推動擴大辦理體外受精(俗稱試管嬰兒)人工生殖技術補助方案迄今已逾4年,經統計110年7月至114年8月止,該人工生殖核定補助件數為10萬1,647件、核定補助金額67.87億元,其中進行胚胎植入8萬5,810件、核定補助金額59.03億元(詳表5),分別占核定補助總件數之84.42%、核定補助總金額之86.98%;至其餘案件則因進行取卵過程中體況不佳或取卵異常、胚胎發育異常、無法受精或受精異常等中(終)止施術,無法進行胚胎植入療程,110年7月至114年截至8月底其核定補助金額亦達8.84億元。

另上開期間補助方案實施療程C將過去冷凍胚胎解凍並進行胚胎植入件數為2萬6,070件、占補助總件數之25.65%,顯示受補助夫妻中逾四分之一先前曾進行凍卵療程;又截至114年9月4日,計有桃園市、新竹市、苗栗縣、雲林縣及澎湖縣等地方政府實施非醫療性凍卵補助,補助一生一次特定額度之凍卵及相關保存管理費用。此外,國健署前邀集相關領域專家召開6次諮詢會議,於114年9月1日起開辦「醫療性生育保存補助試辦方案」優先針對18歲至40歲乳癌及血液癌(白血病、淋巴癌及多發性骨髓瘤)個案提出試辦方案。

鑑於目前國際間多以優化子女養育環境及適齡婚育為因應少子女化相關政策重要方向,國內相關專家學者亦認為生育率下滑並非單一醫療面向問題,係橫跨居住、婚育、托育系統性危機。國健署宜思考整體國家生育養育政策,審慎評估體外受精人工生殖補助政策相關措施之風險及效益,並滾動檢討相關政策,以落實友善生養環境,充分發揮助孕效果。

表5 110年7月至114年8月底止人工生殖補助執行情形表

單位:件;新臺幣百萬元

年/月

項目

110/7-12月

111年度

112年度

113年度

114/1-8月

合計

件數

金額

件數

金額

件數

金額

件數

金額

件數

金額

件數

金額

胚胎植入

取卵至形成胚胎植入(療程A及B)

5,868

574

19,548

1,774

16,447

1,434

14,202

1,219

3,675

316

59,740

5,317

僅植入胚胎(療程C)

2,251

63

7,238

168

6,900

152

6,942

146

2,739

57

26,070

586

小計

8,119

637

26,786

1,942

23,347

1,586

21,144

1,365

6,414

373

85,810

5,903

僅取卵,因特定因素無法進入胚胎植入療程(療程D、E及F)

1,751

112

4,709

264

4,219

231

3,852

207

1,306

70

15,837

884

合計

9,870

749

31,495

2,206

27,566

1,817

24,996

1,572

7,720

443

101,647

6,787

說 明:1.療程A及B:實施新鮮(冷凍)胚胎植入。

2. 療程C:將過去冷凍胚胎解凍並進行胚胎植入。

3. 療程D、E及F:有進行取卵,因體況不佳等,別無他法之原因終止治療;無法受精或因胚胎分裂停止、萎縮、多精子受精等異常受精而中止;已取卵卻不得卵或是因取不到狀態良好卵子而中止。

4.金額為核定補助數。

資料來源:整理自國健署提供資料。

綜上,國健署自110年7月1日起擴大辦理人工生殖技術補助方案,114年8月底止已有逾3萬名新生兒受惠,惟114年1至8月較113年同期減少,且近年全國出生人數亦續創新低。鑑於少子女化牽涉國家社會經濟及生養托育環境等結構性問題,國健署允宜思考整體國家生育養育政策,審慎評估相關政策影響層面,以充分發揮助孕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