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115年度預算案「規費收入-使用規費收入-汽車燃料使用費」(以下簡稱汽燃費收入)編列292億2,963萬6千元;另於「交通運輸規劃及產業發展」項下編列汽車燃料使用費經徵管理1,291萬4千元,主要用於辦理汽車燃料使用費經徵資料之督導管理等。經查:
(一)汽燃費徵收後,分配至各機關用於公路養護、修建及安全管理
依公路法27條第1項規定:「公路主管機關,為公路養護、修建及安全管理所需經費,得徵收汽車燃料使用費;其徵收費率,不得超過燃料進口或出廠價格百分之二十五。」同條第2項規定:「汽車燃料使用費之徵收及分配辦法,由交通部會商財政部定之;其有關市區道路部分之分配比例,由交通部會商內政部辦理之。」此一制度設計,隱含「道路使用者付費」之原則,透過燃料使用費之徵收及分配,使用者對其所享有之道路服務承擔相應成本,以維持公路系統之永續營運與安全品質。
交通部據前開法令訂定汽車燃料使用費徵收及分配辦法,並依該辦法第8條規定統籌分配汽車燃料使用費(以下簡稱汽燃費),並依該辦法第9條、第10條訂有後續分配、年度使用計畫及執行控管機制。據交通部提供資料顯示,交通部108至113年度分配之汽燃費大致介於531至556億餘元間,並分配至中央政府(列於交通部)、直轄市政府、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及部分繳庫(詳表1),俾前開機關將經費用於公路養護、修建及安全管理等用途。
表1 108至113年度汽燃費分配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中央政府
(列於交通部)
直轄市政府
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
繳庫數
合計數
108
24,938,032
15,376,488
10,101,241
2,719,593
53,135,354
109
24,938,032
15,382,353
10,101,241
3,337,860
53,759,486
110
25,038,032
15,378,492
10,101,241
3,122,710
53,640,475
111
25,538,032
15,349,576
10,101,241
3,784,737
54,773,586
112
27,588,032
15,382,232
10,101,241
2,198,646
55,270,151
113
27,888,032
15,381,788
10,101,241
2,262,260
55,633,321
說 明:表列數各年度均為決算數。
資料來源:交通部;本中心整理。
(二)因應政府推動運具電動化及電動車產業發展趨勢,允宜持續檢討汽燃費徵收制度
前開辦法第3條規定,汽燃費計算方式係依各型汽車之汽缸總排氣量、使用燃料類別(汽、柴油)及耗油量計算表所估計每月平均耗油量徵收,採隨車徵收之方式,惟截至114年7月底,我國機動車輛登記2,336萬5千輛,其中電能機動車輛共90萬餘輛(占3.87%)免徵汽燃費,而電能汽車及電能機車自108年起均有成長(詳表2),預期未來汽燃費之稅基將減少,爰本院近年多次決議請交通部檢討汽燃費現行徵收方式是否符合使用者付費及公平原則,並研議相關配套措施。
詢據交通部說明略以,考量以車輛行駛里程作為徵收汽燃費依據之改制行政成本高且執法不易,因而現行汽燃費徵收費率,依據車輛排氣量、平均耗油量及行駛里程、使用率等因素推估計算,已適度考量不同車型車輛之使用差異對道路之負荷,共同負擔道路養護基本固定成本,尚屬簡政便民且具公平性之最適選項。惟因應國家當前淨零排放政策推動運具電動化及現行電動車產業發展趨勢,交通部已委託運輸研究所(以下簡稱運研所)通盤檢討汽車燃料使用費徵收及分配辦法之徵收規範(含徵收對象、方式、期間、規定費率及增列電動汽機車收費標準)及配套措施等,研議未來電動車課徵汽燃費之徵收時機、收費標準級距等,預計117年提出改善方案及配套措施,並啟動相關法制作業。
表2 我國108年至114年7月電能機動車占比及成長情形表
單位:輛;%
項目
108年
109年
110年
111年
112年
113年
114年7月
汽車
總計
8,118,885
8,193,237
8,330,774
8,453,420
8,590,732
8,679,866
8,679,102
電能
5,672
11,876
19,080
35,532
60,775
98,740
113,692
電能占比
0.07%
0.14%
0.23%
0.42%
0.71%
1.14%
1.31
電能成長率
140.03%
109.38%
60.66%
86.23%
71.04%
62.47%
15.14
機車
總計
13,992,922
14,103,763
14,266,920
14,390,626
14,545,338
14,656,084
14,668,313
電能
359,934
455,764
546,438
630,223
703,879
774,651
790,511
電能占比
2.57%
3.23%
3.83%
4.38%
4.84%
5.28%
5.39
電能成長率
84.93%
26.62%
19.89%
15.33%
11.69%
10.05%
2.05
機動車輛
總計
22,111,807
22,297,000
22,597,694
22,844,046
23,136,070
23,335,950
23,365,415
電能
365,606
467,640
565,518
665,755
764,654
873,121
904,203
電能占比
1.65%
2.10%
2.50%
2.91%
3.31%
3.74%
3.87
電能成長率
85.59%
27.91%
20.93%
17.72%
14.86%
14.19%
3.56
說 明:電能成長率係較上年增減率。
資料來源:交通部。
綜上,現行汽車燃料使用費係用於公路養護、修建及安全管理,近年依法分配汽燃費予中央、地方及國道建設基金運用,108至113年度分配總額穩定維持在531至556億元間。惟隨著政府推動運具電動化政策,且電能車輛逐年成長,允宜視運研所通盤檢討徵收制度之結果,適時啟動相關法制作業及研議具體配套措施,俾確保制度與時俱進,並提供公路系統永續與安全管理之穩定財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