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業保育署115年度預算案於「林業發展」工作計畫項下賡續編列「森林永續經營及產業振興計畫(114-117年)」第2年經費36億5,360萬元,另於「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一般性補助款」編列2,440萬1千元。說明如下:
(一)「森林永續經營及產業振興計畫(114-117年)」之辦理內容
「森林永續經營及產業振興計畫(114-117年)」經行政院113年12月13日院臺農字第1131021978號函核定,計畫期程為114至117年,總計畫經費212.64億元,中央負擔184億元(林業保育署179.87億元、一般性補助款-林業保育署0.73億元、林業試驗所3.4億元)。林業保育署115年度預算案於「林業發展」編列第2年度經費36億5,360萬元,包含分支計畫「森林生態系經營」1億90萬5千元、「森林保護與林地管理」3億2,569萬5千元、「厚植森林資源」3億7,642萬5千元、「公私有林經營及林產發展」8億6,545萬8千元、「國有林整體治山防災及林道維護」11億8,083萬7千元、「森林遊憩場域發展與推動」5億282萬6千元及「棲地及野生物保育管理」3億145萬4千元,另於「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一般性補助款」編列2,440萬1千元合共36億7,800萬1千元(詳表1),該計畫包括4項子計畫:國家森林永續經營、國家自然保育、國有林整體治山防災、林道維護及林業經營長期試驗監測。目標包括建置森林生態系長期監測體系,導入永續森林經營,健全森林保護管理,落實國土復育及保安,並加強國有林及海岸林造林,恢復自然生態及厚植森林資源,落實人工林經營等。114年截至8月底實支數15億550萬元,占全年預算數39億1,346萬元之38.47%,詢據林業保育署說明,主要係國有林地治理工程、森林遊憩場域優化工程及國有林造林撫育等工作,因工區多位於高海拔山區,除施工困難,且易受7至9月汛期影響施作進度,致無法於原訂期程執行完竣,已於汛期後加速辦理;另國有林造林地之相關撫育作業多於秋季施作,致經費多規劃於第3季及第4季執行。
表1 林業保育署115年度編列「森林永續經營及產業振興計畫(114-117年)」明細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分支計畫別
金額
森林生態系經營
100,905
森林保護與林地管理
325,695
厚植森林資源
376,245
公私有林經營及林產發展
865,458
國有林整體治山防災及林道維護
1,180,837
森林遊憩場域發展與推動
502,826
棲地及野生物保育管理
301,454
小計
3,653,600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一般性補助款
24,401
合計
3,678,001
資料來源:林業保育署115年度單位預算案,本中心整理。
(二)「森林碳匯」部分績效指標項目離114年底目標值仍有差距,允宜積極辦理植樹造林與撫育,提高林地碳匯量,發揮森林碳吸存效益,以提升造林成效,達成農業部門溫室氣體排放管制目標
配合氣候變遷因應法所訂「農業部門溫室氣體排放管制行動方案」,其中「健全森林資源管理,厚植森林資源,提高林地碳匯量,提升森林碳吸存效益」之具體措施,包括海岸及離島造林、國有林造林、山坡地獎勵造林、海岸劣化地復舊造林、國有林伐木跡地、林分稀疏及其他老化退化林地復舊造林,國有人工林造林修枝除蔓及疏伐等中後期撫育作業。惟據農業部提供資料森林碳匯績效指標顯示,「造林」項目113年底累計新植造林面積4,779公頃,占114年底之總目標(累計新植造林面積6,600公頃)之72.41%;「森林及竹林碳匯經營管理」項目113年底累計經營管理面積7,885公頃,占114年底之總目標(累計經營管理面積1萬4,500公頃)之54.38%;「國產材生產量」項目113年底年度生產量8.44萬立方公尺,占114年底之總目標(年度生產量10.4萬立方公尺)之81.15%(詳表2),部分績效指標項目離114年度總目標值仍有努力空間,允宜積極辦理植樹造林與撫育,提高林地碳匯量,發揮森林碳吸存效益,以提升造林成效,達成農業部門溫室氣體排放管制目標。
表2 農業部門溫室氣體排放管制之「森林碳匯」績效指標表
績效指標
114年底目標
113年底達成情形
達成比率
造林
累計新植造林面積6,600公頃
累計新植造林面積4,779公頃
72.41%
森林及竹林碳匯經營管理
累計經營管面積1萬4,500公頃
累計經營管面積7,885公頃
54.38%
國產材生產量
年度生產量10.4萬立方公尺
年度生產量8.44萬立方公尺
81.15%
資料來源:林業保育署提供。
(三)木材自給率迄113年度微升至2.01%,惟離農業部所訂2027年國產材自給率能至5%,仍有相當差距
我國自81年全面禁伐天然林及限制年伐採量,再加上環境保護意識興起,長期倚賴進口木材,包括原木、製材、木片及粒片等,109至113年度國產材需求量介於419萬204立方公尺至420萬6,797立方公尺之間,國產材產量雖呈逐年增加趨勢,木材自給率亦由109年度為1.04%,迄至113年度微升至2.01%(詳表3),惟離農業部所訂2027年國產材自給率能至5%之目標,仍有相當差距。鑑於目前世界各國為因應環境變遷,要求各國加強造林、增加碳吸存、打擊非法木材採伐及提高用材自給率;而臺灣長期高度依賴進口木材,除增加運輸過程之碳排放,且近 2年受疫情與海運費率上漲影響,進口木材價格易受波動;未來國際貿易協定管制木材輸出時,亦恐遭受直接衝擊。為善用國內林業資源,須強化人工林之合理及永續經營、提高木材自給率。
表3 國產材產量、需求量及自給率明細表 單位:立方公尺;%
年度
國產材產量(A)
國產材需求量(B)
國產材自給率(C=A/B)
109
43,738
4,205,577
1.04
110
46,597
4,197,928
1.11
111
53,847
4,206,797
1.28
112
61,596
4,190,204
1.47
113
84,446
4,201,294
2.01
資料來源:林業保育署提供。
綜上,林業保育署115年度預算案於「林業發展」工作計畫項下賡續編列「森林永續經營及產業振興計畫(114-117年)」第2年經費36億5,360萬元 ,另於「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一般性補助款」編列2,440萬1千元,惟114年迄8月底預算實現率未及四成,113年底「森林碳匯」部分績效指標項目離114年度總目標值仍有差距,而木材自給率至113年度微升至2.01%,與所訂2027年達5%之目標,仍有相當差距,允宜妥善規劃及控管計畫執行成果,以維我國森林資源之永續經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