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速推動國民法官制度,司法院及所屬各機關115年度預算案編列推動國民法官制度相關經費2億663萬8千元,其中司法院3,489萬3千元,各地方法院1億7,174萬5千元,較114年度預算數1億5,984萬4千元增加4,679萬4千元(增幅高達29.27%)。經查:
(一)「國民法官法」業於109年8月12日制定公布,並自112年1月1日施行
為建構國民法官制度,使多元經驗、觀念與價值,與法官專業之法律知識匯合,作成案件判決,司法院研擬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於109年3月24日與行政院會銜函請立法院審議;嗣經本院召開臨時會審查,並於二讀時通過草案更名為國民法官法,同年8月12日制定公布,除第5條第1項自115年1月1日施行外,其餘條文自112年1月1日施行。
(二)司法院及所屬各機關115年度預算案編列推動國民法官新制所需經費達2億663萬8千元
司法院及所屬各機關115年度預算案編列推動國民法官新制所需經費2億663萬8千元,主要預算編列項目如下:
1.司法院115年度編列相關經費共3,489萬3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及推廣經費2,600萬元,較114年度之2,300萬元增加300萬元(增幅13.04%),主要係辦理法院實務模擬審判等工作所需。
(2)國民參與審判制度成效評估委員會運作經費689萬3千元,較114年度之722萬3千元減少33萬元(減幅4.57%)。
(3)政策宣導經費200萬元,較114年度之220萬元減少20萬元(減幅9.09%)。
2.地方法院業務運作等經費(含法庭整修):司法院所屬各地方法院115年度編列國民法官業務運作等經費1億7,174萬5千元,較114年度之1億2,742萬1千元增加4,432萬4千元,增幅高達34.79%。
(三)行政院對110、111及112年度司法概算「推動國民法官制度相關經費部分」加註意見,建議妥適控管預算執行,惟部分年度計畫預算執行情形仍未臻理想
有鑑於推動國民法官新制所需經費不貲,行政院就司法院所提之110、111及112年度司法概算所加註意見中均提及:「…,為維財政紀律並穩健推動國民法官制度,仍請妥適控管預算執行。」惟司法院主管110至113年度推動國民法官制度相關經費可支用預算數分別為3億1,338萬5千元、4億1,919萬9千元、2億8,650萬元及2億7,265萬9千元,執行結果,執行數(不含保留數及賸餘數,以下同)僅分別為1億1,913萬2千元、3億7,105萬9千元、5,893萬4千元及5,851萬4千元,執行率則為38.01%、88.52%、20.57%及21.46%,其中除111年度外,其餘年度低於四成,執行情況欠佳(詳表1)。
表1司法院主管110至115年度編列推動國民法官制度相關經費預、決算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可支用預算數
執行數
未支用預算數
以前年度保 留 數
本年度預算數
合計(1)
金額(2)
%(2)/
(1)
本年度保留數
停 止支用數
110
21,907
291,478
313,385
119,132
38.01
175,438
18,815
111
175,438
243,761
419,199
371,059
88.52
2,963
45,177
112
2,963
283,537
286,500
58,934
20.57
14,785
212,781
113
14,785
257,874
272,659
58,514
21.46
2,373
211,772
114
2,373
159,844
162,217
16,277
10.03
-
-
115
-
206,638
206,638
-
-
-
-
說 明:詢據司法院表示,因部分法院數值僅統計至114年6月30日,故114年度之執行數為截至6月底實際數。執行率=(年度執行數/可用預算數)。本表執行數含實現數及應付數。
資料來源:司法院提供。
(四)112及113年度司法院主管推動辦理國民法官新制之相關計畫預算執行情形欠佳,致有鉅額賸餘款繳回
司法院主管112及113年度推動國民法官制度相關經費可用預算數分別為2億8,650萬元、2億7,265萬9千元,執行結果,執行數僅分別為5,893萬4千元、5,851萬4千元,賸餘數則高達2億1,278萬1千元、2億1,177萬2千元,各占其當年度可用預算數之比重達74.27%、77.67%,顯屬偏高,主要係計畫實際執行時需用經費與原預估金額有所差距等所致。
綜上,國民法官法業於109年8月12日制定公布,並自112年1月1日施行,惟110、112及113年度推動國民法官制度相關經費執行情形欠佳,且112及113年度賸餘繳庫數高達2億1,278萬1千元及2億1,177萬2千元,預算資源似未能有效運用,爰司法院宜檢討實需核實編列預算,並審酌行政院加註意見妥適控管預算之執行,俾穩健推動國民法官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