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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主管115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七、司法機關擴遷建計畫所需經費龐鉅,各項計畫116年度(含)以後尚待編列數高達263億6,540萬1千元,允待妥作事前規劃,並依原定進度管控執行,俾如期完成及發揮預期效益 日期:114年11月 報告名稱:司法院主管115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七、司法機關擴遷建計畫所需經費龐鉅,各項計畫116年度(含)以後尚待編列數高達263億6,540萬1千元,允待妥作事前規劃,並依原定進度管控執行,俾如期完成及發揮預期效益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鍾俊華

司法院主管115年度預算案編列「司法機關擴遷建計畫」34億5,749萬7千元,較114年度預算數7億4,941萬4千元增加27億808萬3千元,增加3.61倍,主要係臺灣新北地方法院為解決辦公廳舍不足,規劃遷建至土城司法園區所需購地經費,以及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遷建辦公廳室新建工程計畫」進入工程施工階段所致。經查:

(一)近年司法機關擴遷建計畫執行情形多未臻理想,尚待賡續依計畫期程加速辦理

為營造友善司法環境,司法院及所屬近年賡續辦理各項「司法機關擴遷建計畫」;近年(104至113年度)「司法機關擴遷建計畫」之可用預算數介於4億4,653萬2千元至54億8,479萬5千元間,執行結果,執行數(不含保留數及賸餘數,以下同)僅介於1億7,953萬7千元至15億6,386萬3千元、執行率則介於24.16%至78.43%之間,均低於八成,執行情況欠佳(詳表1)。另同期間保留金額介於2億2,315萬7千元至10億1,945萬2千元、保留比率則介於15.95%至75.84%之間,各年度保留金額頗鉅,保留比率亦偏高,影響計畫推展。

表1 司法院及所屬104至115年度「司法機關擴遷建計畫」之預、決算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可支用預算數

執行數

未支用預算數

以前年度

保留數

本年度

預算數

合計

(1)

金額

(2)

%(2)

/(1)

停 止

支用數

本年度

保留數

104

727,361

1,434,590

2,161,951

1,133,291

52.42

9,208

1,019,452

105

1,019,451

4,465,344

5,484,795

1,563,863

28.51

3,046,289

874,643

106

874,643

849,672

1,724,315

1,352,388

78.43

93,176

278,751

107

278,754

462,663

741,417

348,755

47.04

69,558

323,104

108

323,104

527,771

850,875

346,224

40.69

50

504,601

109

504,601

356,357

860,958

538,630

62.56

0

322,328

110

322,329

124,203

446,532

212,257

47.53

11,118

223,157

111

223,157

335,009

558,166

179,537

32.17

2,886

375,743

112

375,743

353,146

728,889

314,640

43.17

0

414,249

113

414,250

583,211

997,461

241,023

24.16

0

756,438

114

756,438

749,414

1,505,852

117,799

7.82

-

-

115

-

3,457,497

3,457,497

-

-

-

-

說  明:114年度之執行數為截至8月底實際數。執行率=(年度執行數/可用預算合計數)。本表執行數含實現數及應付數,停止支用數含賸餘繳庫數。

資料來源:司法院提供。

(二)司法機關擴遷建計畫所需經費龐鉅,各項計畫116年度(含)以後尚待編列數高達263億6,540萬1千元,容待妥為事前規劃

司法院主管115年度預算案「司法機關擴遷建計畫」共編列34億5,749萬7千元,各項計畫116年度(含)以後尚待編列數高達263億6,540萬1千元,所需經費相當龐鉅,行政院就司法院所提之115年度司法概算所加註意見中即提及:「三、 辦公廳舍遷建計畫部分:115年度編列辦公廳舍遷建等分年延續性資本計畫經費34億5,749萬7千元,…。考量司法院各項辦公廳舍遷建計畫116及以後年度尚待編列數263億6,540萬1千元,所需經費龐大,仍請司法院考量政府財政負擔能力,妥為安排各項工程辦理優先順序,以避免同時進入施工高峰,致經費需求加劇,排擠該院其他重要施政所需。」爰司法院宜妥作事前規劃,並依原定進度管控執行,俾如期完成及發揮預期效益。

(三)113年度司法院主管「司法機關擴遷建計畫」預算執行間有未臻理想情事,允待賡續依計畫期程加速辦理

司法院主管113年度「司法機關擴遷建計畫」可用預算數9億9,746萬1千元,執行數2億4,102萬3千元,執行率24.16%,未支用預算7億5,643萬8千元全數辦理保留,占當年度可用預算數之比重達75.84%,顯屬偏高,主要係「臺灣高等法院-新建聯合檔案暨贓證物庫大樓新興房屋建築計畫」、「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遷建辦公廳室新興房屋建築計畫」、「臺北地方法院—遷建華山司法園區新興房屋建築計畫」等計畫實際執行時需用經費與原預估金額有所差距等所致。

綜上,司法機關擴遷建計畫所需經費龐鉅,宜妥作事前規劃,以免未能依原預定進度執行,影響計畫時程與效益;惟近年司法機關擴遷建計畫執行情形多未臻理想,且113年度部分計畫預算執行亦欠佳,允待賡續督促相關機關檢討問題癥結,加強管控施工進度及依計畫期程加速辦理,以提升資本計畫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