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115年度預算案「性別平等業務」編列2,195萬4千元,較114年度預算數1,108萬5千元增加1,086萬9千元(增幅98.05%),主要係增列辦理CEDAW國家報告國際審查經費。經查:
(一)113年度營業基金性別預算執行率低於八成,營業及非營業基金性別平等成果達成率均低於九成,允宜督促權責主管機關切實依照政策規劃執行辦理,並研謀精進作為
我國性別預算規模逐年攀升,執行成果頗受國際肯認,按行政院提供資料,行政院及所屬各部會113年度性別預算公務預算計編列921億6,667萬2千元,執行數902億1,807萬4千元,執行率為97.9%,性別平等年度預期成果總計694項,達成647項,達成率為93.2%;營業基金部分計編列6億5,621萬1千元,執行數4億7,547萬9千元,執行率為72.5%,性別平等年度預期成果總計88項,達成74項,達成率為84.1%;非營業基金部分計編列958億2,336萬2千元,執行數897億4,492萬9千元,執行率為93.7%,性別平等年度預期成果總計669項,達成588項,達成率為87.9%。揆諸前揭統計,113年度營業基金之性別預算執行率仍未達八成,另營業基金及非營業基金之性別平等年度預期成果達成率均未達九成,允宜持續督促各權責機關(構)強化性別預算執行之控管,並研謀性平業務之精進作為。
(二)108至113年度性交猥褻類犯罪人數概呈成長趨勢,且少年犯性交猥褻類罪占該類別比率近二成,為營造性別暴力零容忍之性別平權社會,允宜積極推動「性別暴力防治國家行動計畫」
依CEDAW第35號一般性建議,行政院研擬「性別暴力防治國家行動計畫」,規劃透過預防、建構被害人多面向服務體系、法律與司法權益及統計資料建置與研究發展等議題,冀落實性別平權社會。惟目前普遍社會觀念尚未將暴力侵害行為視為一種對婦女基於性別之歧視,另洽據警政署提供資料,108至113年度性交猥褻類犯罪人數(詳表1),自108年度(最低)之2,827人增至112年度(最高)之4,575人,增加1,748人,增幅61.83%,113年度雖因性平三法之推動施行略有降低,惟近6年來(108至113年度)概呈上升趨勢,而少年犯性交猥褻類罪占該類別比率6年平均為19.75%,各年度占比亦近二成,且近5年(109至113年度)少年犯罪案件類別中,性交猥褻案類占比由5.35%逐年上升至8.79%,凸顯性別平權意識尚待從根源落實於家庭及校園等場域;基此,為營造性別暴力零容忍之社會文化及環境,允宜積極推動「性別暴力防治國家行動計畫」,以澈底消除性別不平等根源。
表1 108至113年度警察機關查獲性交猥褻類犯罪人數(含少年)概況表
單位:人;%
年度
性交猥褻犯罪人數(A)
少年性交猥褻犯罪人數(B)
少年性交猥褻犯罪人數占該類犯罪比率(B/A)
108
2,827
505
17.86
109
3,612
748
20.71
110
3,409
679
19.92
111
3,847
751
19.52
112
4,575
947
20.70
113
4,147
797
19.22
合計
22,417
4,427
19.75
資料來源:警政署提供;本中心彙整。
(三)新住民女性勞參率明顯高於一般女性民眾,考量多元人力資源運用,允宜研謀渠等權益之維護
依移民署統計資料,截至114年8月底止,新住民總人口數為61萬2,692萬人(男性6萬3,997人、女性54萬8,695人),其中女性占比89.55%約為九成;以國內勞動市場觀之,112年度新住民勞動力參與率(以下簡稱勞參率)達75.0%,明顯高於一般民眾近5年之勞參率均值(59.02%至59.22%),112年新住民女性勞參率73.4%,亦遠高於一般女性同年勞參率之51.82%;另113年7月16日三讀立法通過新住民基本法,已擴大「新住民」定義,新住民家庭總人口數如再加上第二代子女約47萬人,已趨近110萬人,從總人口結構變化觀之,顯示我國已邁入多元文化的移民社會;基此,面對我國人口結構已朝向多元族群趨勢,考量人力資源之多元運用,新住民性別權益之維護容待強化並提升。
綜上,行政院115年度預算案「性別平等業務」賡續推動性別主流化政策,以保護人權並促使不同性別均能享有平等機會參與社會並取得資源,惟行政院及所屬仍有部分機關預算編列及執行成果未如預期,允宜督促權責主管機關切實依照政策規劃執行辦理,並研謀精進作為;108至113年度性交猥褻犯罪率概呈上升趨勢,其中少年犯性交猥褻類罪占該類別比率每年均有二成之高,且近5年少年性交犯猥褻案類別之占比亦呈成長之趨,凸顯性別平權意識尚待從根源性落實於家庭及校園等場域,為營造性別暴力零容忍的社會文化及環境,允宜積極推動「性別暴力防治國家行動計畫」;另新住民女性勞參率明顯高於一般女性民眾,考量我國人口結構已朝向多元族群趨勢,允宜研謀渠等權益之維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