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委會115年度預算案新增編列「客家語言發展-01客語活力提升計畫」編列4億1,628萬5千元,包括業務費3億2,963萬3千元、設備及投資778萬6千元及獎補助費7,886萬6千元;另於總預算案「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一般性補助款-客家委員會及所屬-05客語活力提升計畫」項下編列1億142萬元。經查:
(一)客語使用仍呈現語言斷層之結構,倘不加速改善青壯世代語言能力,恐將難以維繫跨代傳承
依文化部109年度辦理之「面臨傳承危機國家語言調查」數據顯示,目前於臺灣華語外之國家語言皆面臨不同程度之傳承危機,臺灣台語在世代之間之使用率降近六成,臺灣客語則降七成,以客家族群語言之使用率觀之,呈現明顯之世代斷層現象。
進一步觀察客家族群語言之表達能力,我國客家族群民眾60歲以上自認客語口說偏流利者有71.30%,50至59歲為63.00%,40至49歲就降至43.40%,30至39歲為24.70%,20至29歲為15.80%,11至19歲及未滿11歲則僅10.80%及10.90%(詳圖1)。由此可見,客語表達之流利度亦隨年齡遞減,語言傳承面臨嚴峻挑戰。
圖1 客語之使用年齡及語言能力情形
說 明:1.本次語言調查於109年3至6月進行,係以居住於臺灣及離島地區22市縣、0歲以上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做為調查對象,訪問其華語、台語、客語、原住民族語言、馬祖語等聽覺型國家語言使用情形。
2.調查數據為未特別區分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之數據。
資料來源:國家語言發展報告(112年3月6日修正)。
盱衡客語之使用率及能力整體之下滑,主要因素之一應與世代交替相關,當最年輕及客語能力最差之世代取代自然凋零及能力最好之最年長世代,將加劇客語之流失速度,爰語言政策倘不加速改善青壯世代之日常使用情形及語言能力,恐將難以維繫跨代傳承。
(二)客委會為賡續落實客語公共服務及世代傳承之願景,115年度新增辦理「客語活力提升計畫」
有鑑於客語為面臨傳承危機之國家語言,客委會為賡續落實客語公共服務及世代傳承之願景,達成「建構完善客語基礎活力環境」、「提升多元在地客語活力校園」及「促進共存共融客語活力社區」等政策目標,爰辦理「客語活力提升計畫」,計畫期程115至120年度,總經費30億元,查該計畫115年度共編列5億1,770萬5千元,包括客委會公務預算案編列4億1,628萬5千元、「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一般性補助款」編列1億142萬元,經費編列及預計辦理項目詳表1。
表1 115年度「客語活力提升計畫」經費編列及預計辦理項目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序號
公務預算案數
一般性
補助款
預計辦理項目
1
31,114
1,000
辦理客語推廣相關競賽、活動及數位學習。
2
38,200
4,900
辦理幼幼客語闖通關認證及幼兒園客語推廣學習。
2
89,455
44,725
辦理學校客語學習相關計畫。
4
35,766
5,375
推動客語師資培育與聘用業務及相關獎勵措施計畫。
5
150
-
考察美國夏威夷州夏威夷語沉浸式教學推動情形。
6
50,500
-
推動客家語文基礎建設、建置客家語料資料庫及獎勵客語資訊系統建置應用。
7
22,600
36,825
落實客語為通行語,推展客語公共服務普及。
8
101,000
-
辦理客語各級認證及推廣。
9
47,500
8,595
辦理客語社會推廣及獎勵,提升民眾講客意願。
合計
416,285
101,420
-
資料來源:客委會115年度單位預算案;本中心整理。
(三)客語推動之法制仍未臻完備,亦未依客家基本法成立推動客語之專責法人機構
107年1月31日修正公布之客家基本法第3條第1項、第3項及第11條已明定「客語是國家語言之一,與各族群語言平等。」、「客家語言發展事項,另以法律定之。」及「政府應捐助設立財團法人客家語言研究發展中心,辦理客語研究發展、認證與推廣,並建立完善客語資料庫等,積極鼓勵客語復育傳承及人才培育;其設置及相關事項,另以法律定之。」惟截至114年10月底客語發展法草案遲未完成立法程序,客委會亦尚未依客家基本法設置專責法人機構,目前客語之推動工作主要仍由客委會語言發展處承辦,執行面侷限於政府部門內部資源,對於語言科技研發、語料整理、教材系統化及國際交流等技術性及知識密集性工作,恐有結構性侷限。
綜上,客語面臨嚴重流失危機,世代間存在明顯斷層,危及文化傳承,客委會115年度新增辦理「客語活力提升計畫」,公務預算案及總預算案「一般性補助款」共編列5億1,770萬5千元,期落實客語公共服務及世代傳承之願景,惟客語發展法草案遲未完成立法程序,客委會亦尚未依客家基本法設置專責法人機構,允宜完備相關法制作業,俾使語言文化順利傳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