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傳會115年度預算案「本期賸餘」編列300萬元,同114年度預算數。經查:
(一)依財團法人預算編製相關規定應按業務實際需要,覈實編列各項預算
依財團法人法第55條:「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之會計年度,應與政府會計年度一致。關於預算、決算之編審,除依下列程序辦理外,並依預算法、決算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一、會計年度開始前,應訂定工作計畫,編列預算提經董事會通過後,報請主管機關辦理。…。」爰該基金會應於會計年度開始前訂定工作計畫,並妥善規劃整體財務資源,覈實編列各項預算。
(二)110至114年度「本期賸餘(短絀)」預算編列與執行存有相當落差
客傳會是我國公共媒體機構之一,由客委會資助於108年10月成立,目的在經營文化傳播媒體事業並傳承客家文化教育,其收入包含政府補助基本營運收入、財務收入及銷售貨物或勞務收入等,主要用以支應該基金會執行各項業務支出。客傳會依客家委員會主管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收支營運預計表,包含收入、支出及本期餘絀,揆該基金會110至115年度「本期賸餘(短絀)」之預算執行情形(詳表1),預算執行增減比率介於-341.63%至395.82%間,顯示預算編列與執行存有相當落差。據該基金會說明,110年度係客傳會成立初期,因缺乏以前年度決算數可供參考所致;111及112年度主要係為提高客傳會及講客廣播電臺之能見度,分別辦理「客家流行歌曲創作暨音樂會」、「客家流行歌曲MV競賽」及增加製作「瞰見客庄30秒電視宣傳短片」、調整講客廣播電臺主持人費用等,致短絀數增加;113年度則係因「客庄庶民生活電影拍攝製作」履約期限展延至114年底,致尾款未能於該年度撥付。另114年度截至8月底,增減比率亦達-170.93%,爰允宜於籌編預算時詳實調查各項收入及支出之需求並衡酌執行量能,妥適編列預算,且宜於執行時加強監督管理作為。
表1 110至115年度客傳會「本期賸餘(短絀)」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預算數A
決算數B
增減數C=B-A
增減比率
C/A*100%
110
10,000
49,582
39,582
395.82
111
17,320
-41,850
-59,170
-341.63
112
2,170
-768
-2,938
-135.39
113
2,800
9,669
6,869
245.32
114
3,000
-2,128
-5,128
-170.93
115
3,000
-
-
-
說 明:1.110至114年度為法定預算數,115年度為預算案數;110至113年度為決算數,114年度為截至8月底止執行數。
2.以上數字為折舊攤銷前賸餘(短絀)(預計)數。
資料來源:客傳會提供,本中心整理。
綜上,客傳會110至114年度「本期賸餘(短絀)」預決算執行之增減比率波動頗鉅,110年度決算數較預算數增加395.82%,111年度卻減少341.63%,顯示預算編列與執行存有相當落差,允宜審慎編列預算,覈實評估各項收入與支出需求,並加強執行過程之監督控管,以提升預算編列之準確性與執行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