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為推動人事法制業務之研修作業,允宜衡酌實務運作需求及各方意見,妥適推動各項法規修法,俾健全人事法挸制度之運作
日期:114年11月
報告名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及所屬115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葉蘭
人事總處115年度預算案於「人事行政之政策規劃執行及發展」工作計畫之「人事行政綜合規劃」分支計畫編列298萬5千元,工作項目之一為推動策略性人力資源管理、增修訂人事法規及印製人事相關資料。經查:
(一)該總處刻正研擬獎章條例修正草案
依據人事總處說明,因現行獎章條例欠缺消極條件規定,致有違反得獎規定者,無法追繳獎章之情事;又為簡化服務獎章頒給形式,激勵公務人員士氣以提升激勵效果,研議增加獲頒給獎章者,得發給獎勵金之發給要件、數額等相關規定事宜,並基於實務作業需要,而提出修正建議。該總處刻正綜整各機關及團體意見,並擬具獎章條例修正草案,後續將循行政程序陳報行政院,並依行政院審議期程,如經審議通過,將由行政院會銜考試院後,送請本院審議。
(二)經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通過提案,應研議軍公教人員待遇調整條例草案
人事總處係依本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通過臨時提案辦理,因現行軍公教待遇分別規定於軍人待遇條例、公務人員俸給法及教師待遇條例等法規,惟有關軍公教待遇之調整機制,迄今尚無法律或法律明確授權之具體規範,為健全軍公教員工待遇調整機制,該總處業經函詢各機關及團體意見後,已於113年10月29日審議完竣,同年12月6日報請行政院,後續俟行政院院會討論通過後,將依程序送請本院審議。
綜上,人事總處職司人事行政之政策規劃執行及發展,並辦理各項人事法規之增修訂作業,刻正辦理獎章條例及軍公教人員待遇調整條例草案等法規之研修,其中法規因現行規範與實務運作需求存有落差,為切合該等法規立法意旨與實際環境變遷需求及各方意見,允宜妥適推動各項法規修法進程,俾健全人事法規制度之運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