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力發展學院115年度預算案於「訓練輔導及研究」工作計畫之「AI政府領航人才發展計畫」分支計畫編列9,814萬3千元,包括「資訊服務費」2,164萬3千元、「一般事務費」6,450萬元及「資訊軟硬體設備費」1,200萬元,用以整合產學研各界力量,積極推動公務人才發展計畫,期透過政府機關AI創新應用,提升行政效能及服務創新能力,藉由系統化培育機制,提升公務人員AI素養與應用能力,推動智慧政府建設,實現臺灣成為全球AI影響力中心。經查:
(一)「AI政府領航人才發展計畫(115-119年)」預計辦理內容
為配合行政院推動五大信賴產業重要政策、行政院智慧國家推動小組「臺灣AI行動計畫2.0(2023-2026年)」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提升行政院公務人員人工智慧知能實施計畫」,以提升政府機關行政效能與公共服務創新能力,及因應全球數位轉型與智慧政府發展需求,該學院爰將「AI政府領航人才發展計畫」納入數位發展部「智慧政府數位化精進發展計畫」,計畫期程為115至119年度,總經費3億9,814萬3千元 (詳表1)。
表1 「AI政府領航人才發展計畫」預計辦理內容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年度
115預算案數
116預估數
117預估數
118預估數
119預估數
發展公務AI學習地圖及認證體系與標準教材
24,500
22,000
22,000
22,000
22,000
提升公務人員AI知能及培育AI政府領航人才
23,500
22,000
22,000
22,000
22,000
發展AI智慧學習平臺及公務AI案例學習資源
40,143
23,500
23,500
23,500
23,500
發展新一代公務學習場域及AI學習創新模式
10,000
7,500
7,500
7,500
7,500
合計
98,143
75,000
75,000
75,000
75,000
總計
398,143
資料來源:人事總處提供;本中心摘要整理。
(二)新增計畫支出及其績效均為預算審議之重點,允宜詳實列明新增計畫總經費、期程及各年度分配數等,以利預算審議
預算法第49條規定:「預算案之審議,應注重歲出規模、預算餘絀、計畫績效、優先順序,其中歲入以擬變更或擬設定之收入為主,審議時應就來源別決定之;歲出以擬變更或擬設定之支出為主,審議時應就機關別、政事別及基金別決定之。」另依中央各主管機關編製115年度概算應行注意辦理事項第 13 點規定略以,各機關跨年期計畫應比照預算法第39 條之規定,於單位預算書列明計畫名稱、經費總額及執行期間等資訊,並於跨年期計畫概況表表達,以供本院審議參考。
爰此,年度新增計畫支出及其績效均為本院審議預算重點之一,允宜列明計畫名稱、經費總額、執行期間、當年度預算案數及其後各年度分配額等資訊,俾利瞭解計畫全貌及預算審查。
綜上,公務人力發展學院115年度預算案新增辦理「AI政府領航人才發展計畫」,允宜依預算法等規定列明計畫名稱、經費總額、執行期間、當年度預算案數及其後各年度分配額等資訊,俾利瞭解計畫全貌及預算審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