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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及所屬115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一一、近年職場霸凌保障事件呈攀升趨勢,且相關法制規範業已修訂完成,允宜加強辦理防治宣導,俾建構健康友善之職場環境 日期:114年11月 報告名稱:考試院及所屬115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伍、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葉蘭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115年度預算案於「保障業務」工作計畫編列853萬3千元,辦理事項包括:公務人員保障政策法規之研擬規劃與解釋(132萬7千元)、公務人員保障制度之推動(71萬7千元)、公務人員保障事件之擬議與審理(68萬9千元)及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及衛生防護之法規研訂(修)、解釋及推動(580萬元),工作要項包括:強化保障政策研擬、推動保障制度相關業務及公務人員保障事件審議等相關工作。經查:

(一)110至113年度公務人員職場霸凌保障事件呈攀升趨勢

參據110至114年度8月底止公務人員職場霸凌保障事件情形(詳表1),職場霸凌保障事件由110年度8件持續增加至113年度36件(增加3.5倍),同期間中央機關由3件增至14件(增加3.67倍),地方機關部分則5件增至22件(增加3.4倍),顯見中央機關及地方機關均大幅快速成長,又中央機關略高於地方機關。

表1 110至114年度(8月底止)公務人員職場霸凌保障事件情形表

單位:件;%

年度

110

111

112

113

114年8月止

總計

8

16

18

36

30

中央機關

3

6

6

14

17

占比

37.5

37.5

33.33

38.89

56.67

地方機關

5

10

12

22

13

占比

62.5

62.5

66.67

61.11

43.33

資料來源:保訓會提供

(二)相關法制規範業於114年度修訂完成,允宜加強辦理防治宣導

保訓會為完備職場霸凌防制法制,提升防治層級,推動公務人員保障法(以下簡稱保障法)、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以下簡稱安衛辦法)修正作業。保障法修正案業於114年6月24日三讀通過,7月9日總統公布,自115年1月9日施行。修正重點包括:明定機關保障公務人員免受職場霸凌的責任;增訂職場霸凌定義及申訴期限;增訂機關違反有關規定之處罰及保訓會對各機關之監督權限;明確規範政務人員、民選公務人員、約僱人員、駐衛警察、工友技工、約用人員等,準用保障法申訴程序等規定。又安衛辦法亦於114年7月1日修正施行,內容涵蓋職場霸凌申訴制度、職場安全衛生防護機制、各層級機關逐級監督檢查及通報制度等;另於114年9月3日訂定施行「各機關公務人員執行職務遭受職場霸凌防治處理原則」,配合安衛辦法增訂職場霸凌之申訴及處理專節,並提供相關處理流程圖、書表範本,以及「職場霸凌防治、申訴及調查處理要點(範本)」,以提升各機關職場霸凌防治意識及處理職場霸凌事件之作為。

綜上,鑑於近年職場霸凌保障事件持續攀升,且相關法制規範業已修訂完成。保訓會113年度辦理8場公務人員保障業務宣導及輔導活動,將職場霸凌事件列入活動教材,截至114年度8月止亦辦理6場次宣導,為保障及維護公務人員權益與尊嚴,允宜加強辦理防治宣導,以深化公務人員對職場霸凌之認識及因應,俾建構健康友善之職場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