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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及所屬115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一二、每年新增逾千件保障案件待審議,允宜妥適運用智慧化系統加速審理進度,俾增進案件審理品質及行政效能 日期:114年11月 報告名稱:考試院及所屬115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伍、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葉蘭

保訓會115年度預算案於「保障業務」工作計畫之「公務人員保障事件之擬議與審理」分支計畫編列68萬9千元,用以辦理公務人員保障事件受理、審議及決定等相關事宜。經查:

(一)近5年度保訓會受理保障案件之處理情形

近5年度(109至113年度)保訓會受理各類型保障案件(包括復審、再審議及再申訴案)介於1,121至1,768件之間,再加計上年度未辦結案件,總計各年度需處理之保障案件均逾千件,且持續呈上升態勢。又觀之審議情形,109至112年度已辦結案件介於1,131至1,274件之間,結案率介於85.9%至89.9%間;惟113年度之結案率僅67.6%,較其它年度偏低,計有641件案件未能於當年度辦結,須留待下年度繼續審理(詳表1)。

(二)近年因性別平等與職場霸凌事件激增,受理件數隨之攀升,允宜妥適運用智慧化系統加速審理進度

依大法官會議釋字第785號解釋意旨,保障法不排除公務人員認其權利受違法侵害或有主張其權利之必要時,得按相關措施之性質,依法提起相應之行政訴訟,請求救濟。該會職司公務人員保障專責機關,依前揭解釋意旨,辦理保障法所定復審及申訴、再申訴救濟範圍等事項。

另據保訓會說明,113年度結案率較低係因自111年起受MeToo運動影響,應辦件數持續增加,112年應辦件數較111年新增208件;嗣因113年除原有各類型之救濟案件外,亦因大量警消人員提起加班補償案件及發生社會矚目之職場霸凌事件,113年應辦件數1,977件較112年驟增494件(增幅33.31%),救濟案件量明顯增升,114年迄至9月底止應辦件數已逾2千件,又性別平等與職場霸凌事件涉及人際互動,事證複雜,需投入較多時間及人力辦理。為增進保障事件審理進度,該會允宜妥適運用智慧化系統,以加速案件審理流程,增進審理品質及行政效能。

表1 109至114年度保訓會保障案件辦理情形表 單位:件;%

年度

本期待處理案件數

本期結案數

本期未結案件

合計

上期未辦結

本期新收

小計

結案率%

審議決定

非經審議決定

109

1,262

117

1,145

1,135

89.9

1,050

85

127

110

1,285

127

1,158

1,131

88.0

1,024

107

154

111

1,275

154

1,121

1,131

88.7

1,036

95

144

112

1,483

144

1,339

1,274

85.9

1,161

113

209

113

1,977

209

1,768

1,336

67.6

1,205

131

641

114

2,030

641

1,389

1,119

55.1

1,004

115

911

說 明:1.保障案件包括復審、再審議及再申訴;處理情形為「非經審議決定」包括:撤回、移轉管轄、行政函復及調處。

2.114年度數據統計至9月底止。

資料來源:彙整自保訓會統計年報及補充資料。

綜上,保訓會每年新增逾千件保障案件待審議,近年因性別平等事件與職場霸凌事件驟增,113年度應辦件數較112年度驟增494件,救濟案件量明顯上升,114年迄9月底止應辦件數已逾2千件。保訓會允宜妥適運用智慧化系統,以加速案件審理流程,增進審理品質及行政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