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115年度預算案於「勞動保險業務-研議勞工保險財務及就業保險業務」下,編列獎補助費1,200億元,撥補勞工保險基金(以下簡稱勞保基金),與114年度預算數同;如加計「中央政府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預算」(以下簡稱韌性特別預算)100億元,115年度國庫撥補數共計1,300億元。經查:
(一)截至114年6月底止,勞保基金潛在負債達13兆餘元,係中央政府或各級政府金額最大之潛在負債項目
截至114年6月底止,預估中央政府未來或有給付責任(同潛在負債及未提存責任準備)約為17兆7,330億元,各級政府則約為20兆5,076億元,其中勞保基金13兆5,632億元,占中央政府合計數76.49%,占各級政府合計數之66.14%,均係金額最大之潛在負債項目(詳表1)。
表1 各級政府未來或有給付責任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
項 目
合 計
中央政府
地方政府
1.舊制軍公教人員退休金
31,841
22,024
9,817
2.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
29,194
11,388
17,806
3.勞工保險(A)
135,632
135,632
-
4.公教人員保險給付
721
721
-
5.國民年金保險
6,195
6,195
-
6.軍人保險
245
245
-
7.農民健康保險
1,125
1,125
-
8.退休公教人員優惠存款差額利息
123
-
123
合計(B)
205,076
177,330
27,746
勞工保險占整體比率(A/B)
66.14
76.49
-
說 明:截至114年6月底止。
資料來源: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說明及主要附表,表3-6。
(二)勞動部為減緩勞保基金財務壓力,109至115年度撥補數預計將高達5,170億元,允宜妥謀周延財務健全方案,並完備法制作業,以降低政府財政負擔
1.依勞工保險條例第13條、第15條、第66條及第69條規定,以113年12月31日為基準日,精算勞保普通事故老年、失能及死亡給付等之過去服務應計給付精算現值(又稱精算負債)約14兆8,325億元,扣除截至114年7月底已提存責任準備1兆2,835億元,未提存責任準備金額為13兆5,490億元。按勞動部分析,主要係該基金於113年底重新精算,投保年資、投保薪資、消費者物價指數及老年年金給付選擇率等均反映近年實際成長情形,再加上實收費率小於平衡費率,保費收入不足給付成本所致。
2.勞保基金106至113年度保費收入不敷保險給付,已連續8年度保費收支短絀,由於保險給付不斷擴大,未來財務負擔沉重,114及115年度保費收支短絀預算數分別為849.13億元及1,015.48億元(詳表2),且據最新精算報告顯示,預計於120年度用罄;為減緩勞保基金財務壓力,政府自109年度起逐年撥補勞保基金,爰包括中央政府總預算及歷次特別預算,政府撥補累計數將達5,170億元(詳表3)。
3.按「115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第4點規定:「中央及地方政府支出,依下列原則辦理…(五)政府辦理各項退休年金及社會保險,應以建構永續穩定之年金制度為目標,並檢討保險財務收支失衡原因,謀求改進;其他各項社會福利措施之推動,應本兼顧政府財政負擔、權利義務對等及社會公平正義等原則,並考量社會救助給付條件、對象及額度之差異化,審慎規劃辦理。…。」勞保基金財務問題由來已久,行政院曾於106年度提出勞工保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重點包括(1)修正普通事故保險費率調整機制。(2)修正年金給付及老年一次金給付之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期間,逐年延長至被保險人加保期間最高180個月之月投保薪資予以平均計算。(3)定明中央主管機關應每年撥補挹注本保險基金之最低額度。(4)定明本保險財務應由中央政府負最後支付責任並定期檢討等4項配套措施;惟勞動部迄未再提出相關修法草案及完整財務規劃,僅自109年度起逐年撥補勞保基金,恐有欠當。鑑於勞保基金財務狀況影響勞工權益甚鉅,然政府資源有限,允宜妥謀周延財務健全方案,完備法制作業,俾利基金永續穩健,以發揮社會保險功能。
表2 勞保基金105至115年度保費收支及責任準備提存餘額統計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
年度
保費收入
(A)
保險給付
(B)
保費收支餘絀
(C=A-B)
責任準備提存餘額
105
3,284.46
3,194.22
90.24
7,533.01
106
3,557.16
3,829.31
-272.15
7,786.73
107
3,646.51
3,896.19
-249.68
7,372.93
108
3,933.57
4,156.12
-222.55
8,044.74
109
4,006.00
4,487.97
-481.97
8,400.64
110
4,279.72
4,563.61
-283.89
9,060.75
111
4,432.57
4,814.27
-381.70
8,384.74
112
4,765.53
5,206.13
-440.60
9,592.91
113
4,886.50
5,546.23
-659.73
11,859.58
114
5,168.19
6,017.32
-849.13
11,386.67
115
5,299.51
6,314.99
-1,015.48
13,396.54
說 明:1.本表係按歷年預、決算書資料填列,採權責制;精算報告及補充報告之「基金結餘」,存有帳務處理差異。
2.105至113年度為決算數,114及115年度為預算案數。
3.115年度「責任準備提存餘額」已預計撥補數1,300億元,包括公務預算案1,200億元及韌性特別預算100億元。
資料來源:勞保局提供。
表3 109至115年度政府撥補勞保基金預算編列明細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
撥補年度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合計
公務預算
200
220
300
450
1,200
1,200
1,200
4,770
特別預算
-
-
-
100
100
100
100
400
合計
200
220
300
550
1,300
1,300
1,300
5,170
說 明:112年疫後特別預算編列預算數300億元,分3年(112至114年)給付。
資料來源:勞動部提供。
綜上,保費收支餘絀關乎勞保基金財務狀況,惟自106年度起保費收入不敷支出,且115年度預計保費收支短絀達1,015.48億元,政府雖逐年撥補勞保基金以減緩其財務壓力,自109至115年度預計撥補累計數將達5,170億元,惟勞保基金精算負債逐年攀升,迄114年7月底未提存負債餘額達13兆5,490億元,允宜儘速妥謀周全財務健全方案,並完備法制作業,俾利勞保基金永續穩健,以發揮社會保險功能,確實保障勞工經濟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