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115年度預算案「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項下編列委外檔案管理經費160萬元,係預計辦理檔案管理委外服務案(勞務承攬)2人,年計160萬元。經查:
(一)委外檔案管理之緣起與內容概要
1.中選會於113年6月受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以下簡稱檔管局)實地機關檔案管理評鑑,評鑑內容包括檔案點收、檔案立案編目、檔案保存與維護、檔案鑑定與清理、檔案檢調與應用、機密檔案管理、文書檔案資訊化、對所屬機關考評、計畫規劃與評估等項目計45項,經該局評鑑後該會應予改善項目計35項,為辦理改善爰自115年度起編列委外檔案管理服務費以為因應。
2.中選會表示清查範圍自69至113年底,約計100萬件公文,該會經檔管局評鑑後,為改善所列缺失研議改善計畫,該計畫業經檔管局備查;依檔管局備查之改善計畫需進行全面性、逐一清查及重整,重新編寫每份公文之案情及類目。考量該會檔管人員身兼數份工作,實際辦理之員額不足1人,無法於計畫時限內完成繁重且耗時之檔案管理改善工作,爰依改善計畫於初期委請專業檔案管理公司逐年清查、整理檔案,經專業廠商評估1年至少應派駐2名人力計約160萬元。
(二)檢視所提之改善計畫偏重補正既有缺失,允宜審酌建立長期制度化機制
1.依中選會提報檔管局備查之「中央選舉委員會檔案管理考評改善計畫」,執行策略包括:1.檔案立案編目及補正作業、2.舊有檔案之補正與清查計畫、3.機密檔案之清查及解降密工作、4.庫房環境改善與設施升級、5.檔案受損處置與修護計畫、6.檔案管理考評制度之建立、7.專業知能培訓計畫、8.落實銷毀及移轉檔案目錄更新作業。準此,該改善計畫偏重補正既有缺失,如檔案重新編目及清查計畫等,未規劃以自動化機制輔助。
2.考量該會1名檔管人員身兼數份工作,又該改善計畫似僅為一次性任務,未見週期性之檢核與追蹤機制,恐導致改善成效無法延續,如檔案銷毀、移轉等流程雖規劃補正,惟欠缺「自動提醒或檢核流程」,恐再度發生紀錄缺漏或遺漏,允宜審酌規劃建置長期制度化機制。
中選會115年度預算案新增編列委外檔案管理經費160萬元,係勞務承攬檔案管理委外服務案2人,依中選會提報之「中央選舉委員會檔案管理考評改善計畫」,該改善計畫偏重補正既有缺失,未見週期性之檢核與追蹤機制,恐導致改善成效無法延續,允宜審酌建立長期制度化機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