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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15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六、教育部所屬社教機構維運及發展所需經費,多仰賴政府補助且尚難自給自足,允宜切實督導且研謀有效措施以協助改善 日期:114年11月 報告名稱:教育部115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六、教育部所屬社教機構維運及發展所需經費,多仰賴政府補助且尚難自給自足,允宜切實督導且研謀有效措施以協助改善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林佑樺

教育部115年度預算案「教育部所屬機構維持及發展輔助」及「終身教育行政及督導-建立終身學習推動組織」分別編列11億7,493萬3千元及15億5,758萬元,係輔助納入「教育部所屬機構作業基金」運作之6所社教館所所需維持運作及發展經費,以及強化國立社教機構終身教育功能、促進導入數位科技應用、鼓勵結合多元資源推動科學教育等業務。經查:

(一)教育部所屬社教機構設立作業基金,係為支應營運規模擴充而賦予業務發展與經費運用之彈性空間

教育部所屬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以下稱科博館)、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以下稱科工館)、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以下稱海生館)、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以下稱科教館)、國立臺灣圖書館(以下稱臺灣圖書館)及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以下稱海科館)等6社教機構,於95年度以前係採公務機關預算制度,由於社教機構預算較難有成長空間,無法支應營運規模擴充及社教發展趨勢等衍生之經費需求,故於96年度成立「國立社教機構作業基金」,復配合教育部所屬機構作業基金設置條例之公布施行,而自109年度起更名為「教育部所屬機構作業基金」,賦予各館於業務發展及經費運用之彈性,並促進加強開源節流措施。

(二)政府補助收入約占教育部所屬6社教機構業務收入之七成,惟該等機構仍連年短絀,顯見其仰賴政府補助且難以自給自足

1.教育部所屬6社教機構持續短絀:自111至115年度,教育部所屬機構作業基金接受政府補助金額介於14.87至15.99億元之間,政府補助收入占業務收入比率介於71.14%至73.58%,111至115年度收支相抵後均為短絀,短絀由4億8,813萬6千元增為5億4,250萬元(詳表1),顯見極仰賴政府補助,且仍連年持續短絀。

表1 教育部所屬6社教機構接受政府補助收入及其年度餘絀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111年度

決算數

112年度

決算數

113年度

決算數

114年度

預算數

115年度

預算案數

接受政府補助收入[A]

1,486,957

1,599,450

1,593,348

1,523,793

1,493,704

業務收入[B]

2,021,410

2,213,790

2,165,415

2,127,814

2,099,539

占比[A/B]

73.56

72.25

73.58

71.61

71.14

年度餘絀

-488,136

-439,642

-490,434

-504,395

-542,500

說 明:1.係教育部所屬機構作業基金之6社教機構(科博館、科工館、海生館、科教館、臺灣圖書館及海科館)分基金合計數。

2.「接受政府補助收入」係各該機構「其他業務收入-社教機構發展補助收入」及「其他業務收入-其他補助收入」合計數,不限於教育部補助,包括各政府機關補助。

資料來源:教育部所屬6社教機構各年度預、決算。

2.作業基金應本財務自給自足原則:依預算法規定,作業基金性質係凡經付出仍可收回,而非用於營業者;而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辦法規定,作業基金預算之編製,應本財務自給自足原則,設法提升業務績效,降低生產成本或服務之單位成本,以達成最佳效益為目標;又中央政府特種基金管理準則規定,作業基金應本財務自給自足原則,提升業務績效,以達成最佳效益為目標;如因執行績效不彰等因素,必要時得辦理裁撤。

3.是以,教育部所屬6社教機構改制為作業基金,且在政府補助收入約占其業務收入之七成下,該等機構仍連年短絀,顯見極仰賴政府補助仍難以於財務面自給自足,與作業基金之定義未盡相符,教育部允宜切實督導考核該等機構之財務狀況及營運績效,以達成最佳效益。

綜上,教育部115年度預算案「教育部所屬機構維持及發展輔助」及「終身教育行政及督導-建立終身學習推動組織」分別編列11億7,493萬3千元及15億5,758萬元,輔助納入「教育部所屬機構作業基金」運作之6所社教館所所需維持運作及發展經費,以及強化國立社教機構終身教育功能等業務,惟教育部所屬6社教機構改制作業基金後,多仰賴政府補助且尚難自給自足,教育部允宜切實督導考核該等機構之財務狀況,積極研謀有效措施以提升館所營運績效,降低對國庫之依賴。